A. 用人單位未給員工交社保怎麼處理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或向當地工會投訴,設法維權。
B. 用人單位交怎麼交社保嗎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購買社保是違背了勞動法律的規定,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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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用人單位和個人怎麼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關於用人單位繳費。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等。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也可以通過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繳納。關於職工繳費。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代扣代繳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不得拒絕,不得轉由職工自行繳納。關於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