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注冊了公司但一直沒領社保登記證,沒交社保,會被查嗎
公司注冊,沒領社保登記證,去社保經辦機構補一個。每年參保都要帶社保登記證去年審,如果沒有年審,監察大隊來查時,出示的社保登記證沒有年審,執法人員就知道這個單位今年沒有參保。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姿吵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公司繳納社保的規定:
1、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合同法:
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薯冊蠢事項。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數陪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之日滿1個月的次日起)。
B. 新注冊好的公司可以先不去社保中心登記嗎因為現在還沒員工 就一個法人和股東
哪裡的?我是上海的,如果公司很小,可以不用辦登記的
C. 新成立公司沒有員工 社保和公積金可以不去開通嗎
新成立公司沒有員工,社保也是要先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3)公司人少可以不去社保登記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D. 請問公司在網上新增一個或減少一個社保人員後,還需不需要去社保局登記處理
減少要辦理停繳手續,增加也要去辦理開通手續的,網上只是申報,實際的要填表帶過去辦理
E. 我想問一下,因為現在公司人少,所以老闆不想社保開戶,他說注銷起來太麻煩了,意思是讓我們自己個人名義
社保跟單位已經沒復必然關系的了制。
現在社保有一個是個人參保,你老闆說的可能是這種。就是以你個人的名義,自己去買社保。買的辦法就是通過:去稅局填一份表(證明你是個體戶有交稅),然後再去社保局辦理手續,去年佛山的金額是大概300元/月左右,每個地方不一樣的。
個人買跟你老闆幫你買,這個社保作用一樣的。問題是這買社保的錢是不是你老闆補給你,如果不補,完全跟你老闆沒半毛錢關系。也可以說你老闆沒幫你買社保。
F. 企業辦理社保登記證有人數限制嗎
企業辦理社保來登記證沒源有人數限制。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
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
1、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
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攜帶:
1、公章;
2、《職工申報表》;
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
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才能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不能向前補繳。
G. 我公司想辦理社保,請問國家有人數的規定沒有,最少是幾個人謝謝!
最少是2個人,因為成立一個公司,至少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為代表(至少回合夥人為兩個)。繳納保答險是國家強制規定的,需要給在職員工繳納社保,因此至少交兩個人的保險。
公司要給員工繳納社保,需要先開戶。
首先,單位參保,需要在單位注冊地社保局進行申請。
需要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登記表》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地稅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參保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等材料。
其次,對於另外公司轉移,除非這個公司注銷或者地址發生了變更之後才可以辦理員工社保關系轉移,否則就只能按解除勞動關系,讓員工本人辦理轉移關繫到新公司。
H. 請問多少員工才需要辦理社保有沒有可以不辦理社保的合法做法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朋友的單位必須繳納社會保險。 一個企業只要有法定工作年齡的員工{當然是不含聘用退休人員]只要有一個就必須繳納社會保險,我的一個親戚一個人注冊了廣告公司,自己是法人就依法繳納一個人的社會保險。不用找代理公司替代辦理,那樣是需要支付費用的。自己公司辦理就可以了。勞動部門的罰款是依據有關規定處理的並不違法。但也不是沒有疏通的餘地,需要溝通一下就可以解決了,事在人為。
補充問題,現在用工應該打破臨時工的概念,應統稱為勞動用工,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期內,而不是試用期滿了再簽訂勞動合同。簽訂了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用人單位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在試用期內因勞動者不符合聘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有一點需注意的,聘用勞動者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是要從第2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的員工在被解聘時,他們沒有退路,會要求你支付雙倍工資的,如果單位拒絕他們會一無反顧的申請勞動仲裁,到時單位不但支付雙倍工資,也要被處罰。而且雙倍工資遠遠高於繳納社會保險金得不償失。
補充問題2,兼職人員不需要辦。也就是說他有自己的主業,有單位並且已經在原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是其他公務人員,這樣的人員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
I. 新成立的公司,但是目前不打算運營,但是必須要辦理社保登記。辦理社保登記是否必須要有參保人
必須有,如果你自己參保了,或者有人參保,可以拿著相關參保登記號備案,至少你公司登記的股東或者你本人需要參加社保,如果都沒有,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