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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人事和勞動社保局

發布時間:2021-01-12 10:16:24

❶ 什麼是勞人局什麼是社保局兩者什麼關系

勞動人事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人事局與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合並後的新機構。

社會保障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直接辦理膠嶺轄區內單位(包括中央、省、市駐香蕉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

2.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的設立、中斷、轉移、延續和終止。

3.是關系;審核各種社會保險待遇;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負責本縣社會保險資料的收集、統計、分析和管理;負責本轄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賬戶的管理;

4.編制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的縣社會保險基金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

5.受國家統計局委託。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調整的具體辦法;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保管和撥付;

6.承擔社會保險的社會化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

7.按照上級的統一規定,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資格、崗位標准、業務培訓規劃、考核標准和內部自律。

8.是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下,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制定社會保險宣傳專項計劃;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管理下,開展對外技術合作、技術交流和業務培訓.

兩者之間的關系是屬於國家的社會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這種保護人民利益的機構的性質是相似的。

(1)組織人事和勞動社保局擴展閱讀:

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全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

(二)編制全區人事人才、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逐步建立科學、規范的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指導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綜合管理全區人才資源規劃和開發工作;負責農村鄉土人才開發工作;負責全區智力引進工作。

(四)負責全區公務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指導機構改革中人員的定崗分流工作。

(五)綜合管理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區內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的評定、晉升推薦工作。

社保局(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不是勞動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人事局和勞動局合並以後的單位,合並之後就是現在的人社局。在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

(2)組織人事和勞動社保局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❸ 勞動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是一個嗎,現在統稱叫什麼

統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的中國國家權力機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2008.03.11)「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組建,同時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掛牌,而其官方網站也於同日開始運行。

(3)組織人事和勞動社保局擴展閱讀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人事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責整合,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取消的職責。

1、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制定技工學校年度指導性招生計劃。

3、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4、制定企業懲處職工的基本准則。

(二)、劃出移交的職責。

1、將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給商務部。

2、將國際職員服務性工作交給事業單位。

3、將技工學校評估認定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統籌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

❹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是什麼單位

以上海為例: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上海市外國專家局、上海市醫療保險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

1、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配合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3、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定和勞動關系協調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4、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專業技術人員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5、負責國(境)外智力、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擬訂吸引國(境)外智力的有關政策,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境)留學人員的派出和回國安置的協調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團組和人員的審核、管理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4)組織人事和勞動社保局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重要政務活動、全局性重要行政會議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督查、檔案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書面意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接待、聯絡工作,牽頭做好本局國內合作交流與對口支援工作。

二、法規處

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立法規則;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立法(法規、規章)草案起草、論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和行政審批改革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性政策研究工作;負責局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與有關研究部門和機構的聯絡與合作,以及專家咨詢協調工作;負責和參與局內重大政策的應用性研究,牽頭組織重大政策的評估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組織人事處(老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幹部、局屬事業單位副處級或相當於副處級以上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任免;負責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系統幹部監督工作,協調局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負責局系統人才工作和幹部培訓工作。

五、財務處

負責局系統部門預決算管理工作,統籌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各項資金,具體承擔財政國庫支付計劃審核、報批及監管工作;負責監管和指導局系統行政事業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擬訂財務管理和會計基礎工作等內部控制規定。

六、綜合計劃處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劃的編制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有關規劃、計劃、統計等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擬訂企業工資支付、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等政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

七、人力資源開發與市場管理處

負責擬訂人力資源開發的規劃和政策,綜合推進本市人才發展環境的優化工作;負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統計及「兩新」組織人才資源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負責擬訂國內人才引進、解困和「農轉非」政策,擬訂外省市職工進戶政策;負責國家和本市特殊需要人員的選派、調配和安置工作。

❺ 社會保障局主要是做什麼的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上述規劃和政策。

  2.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境外人員在本市就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3. 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配合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才服務全國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5.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定和勞動關系協調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6.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專業技術人員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7. 負責國(境)外智力、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擬訂吸引國(境)外智力的有關政策,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境)留學人員的派出和回國安置的協調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團組和人員的審核、管理工作。

  8.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9. 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10.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11. 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銜接政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12. 負責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准、診療項目、用葯及服務設施范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葯店費用結算審核等管理辦法,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醫療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13. 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14. 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5.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組織人事和勞動社保局擴展閱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上海市外國專家局、上海市醫療保險辦公室牌子。

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於什麼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能的局級單位,隸屬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屬地政府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一個政府機構,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監督、管理、執行職能。具體包括相關法律法規的起草、落實、社會福利的管理、監督,社會勞動力市場的監督和管理。

(6)組織人事和勞動社保局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原人事局合並後的單位。

一般的下屬單位有:社保局、就業局、醫保局、勞動監察局、外國專家局、事業單位管理局、人才中心、勞動人事仲裁、職業培訓中心等。

負責企、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人事管理(或檔案)、勞動合同、用工(人)、引進國外專家;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五種社會保險;勞動人事監察、勞動人事仲裁、行政復議;職業與技術培訓、公務員考試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本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管理制度。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❼ 組織部、編制辦公室(編辦)、人力資源社保局幾個機構到底怎麼區別和分工啊

一、可以根據各部門職能不同劃分:

組織部不屬於政府,屬於市委、省委。其職能主要是組織建設主要負責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黨費管理、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等方面進行指導、組織、管理,提出意見建議等。

編制辦公室是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管理同級所有納入國家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和政法編制的單位的編制安排。所以,中央和地方各級編委的工作對象,並不僅限於國家行政機關。納入國家編制的單位,還有中共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協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各級人民法院、各級人民檢察院,以及各級中國共青團組織等等。

人力資源社保局全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一是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二是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

二、各部門的分工:

組織部主要是組織建設主要負責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黨費管理、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等方面進行指導、組織、管理,提出意見建議等。

編制辦公室負責管理同級所有納入國家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和政法編制的單位的編制安排。

人力資源社保局主要職能:一是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二是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

(7)組織人事和勞動社保局擴展閱讀:

組織部可以更好地做好乾部培訓與教育。

編制辦公室進行事業單位管理登記;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數量核定工作;機關事業單位間人員調動工作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以更好地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充分發揮我國人力資源優勢,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同時統籌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完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❽ 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檔案和組織關系放在人才中心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什麼不同

可提前被人事部門所接納,用人單位將提前考慮選用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

❾ 人社局和社保局有什麼區別

社保局,是屬於人社局下屬一個直管局,是上下級的隸屬關系,也就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這是兩個最大的區別。

社保局,專門負責社會保險工作,貫徹執行本地區養老保險政策。在人社局的直接領導下,對於本地區的社會保障事業,進行管理。

拓展資料:

人社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

2、依法對全縣公務員進行綜合管理。

3、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統籌管理城鄉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再就業工作。

4、健全人力資源市場,開展人才智力培訓引進和職業介紹服務。

5、負責勞動爭議處理和社會保障監察等工作和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險工作。

社保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和法規。

2、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並依法行使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

3、規范勞動關系調整的基本規劃,規范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貫徹落實勞動爭議自理制度和勞動爭議仲裁規則。

4、對區屬企業職工工資及其它勞動報酬進行宏觀調控、管理,搞好企業工資流計工作。

5、綜合管理全區社會保險機構和社會保險工作,並組織推動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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