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公司沒簽合同,公司不給交社保,婚假產假有錢嗎
婚假屬於公司制度,產假屬於生育險部分,而生育險是社保里的一個險項,只有繳納了社保,才可以領取產假的錢。公司並沒有繳納社保,以及簽訂合同,可以先跟公司協商解決合同以及繳納社保問題,如果協商未果,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這里的「繳納社會保險」,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足額,如果公司已經繳了,只是沒有足額繳納,不應看做是未繳納社會保險,補繳即可。所以員工不能擁有單方解除權(也就是不寫辭職報告,說走就走的權利),也就不能享有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甚至還要因此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2. 婚假天數應當按照社會保險繳納地的政策執行嗎
根據上海市與安徽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條的適用范圍來看,你既不屬於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人,又不屬於上海市的流動人口,所以不應按上海市的規定執行。你屬於居住在安徽省內的居民,當然應該按安徽省的規定執行,休婚假3天,晚婚加20天。
下面的兩個條例,在網上都可以搜到。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條 居住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和戶籍在本省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十九條 男25周歲、女23周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周歲初次生育為晚育。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
(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農民以及城市無用工單位的人員晚婚晚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3. 是不是交了社保就有產假婚假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內假。
根據《婚姻法》以容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這個跟交不交社保沒關系。
4. 關於婚假的問題:公司總部在廣東,但是分公司在南京,注冊地也在南京,社保也在南京。請問我的婚假休息天
你的入職合同是跟分公司簽的還是總公司,如果是總公司那就不好說了,就看入職合同是怎麼寫的了。
5. 公司在深圳工作地點在河南,社保在深圳,婚假按照哪邊的,有幾天婚假
3天,按深圳這邊享受,勞動關系是在深圳。根據最新廣東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已取消晚婚婚假。現行廣東省地區晚婚職工,只能享受規定的3天假期,不能享受晚婚假。
6. 婚假按公司所在地算還是社保所在地算
婚假是用人單位依照法律規定給予的,當然是執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政策,用人單位所在地與勞動合同履行地(實際工作地點)不同的,究竟按何處執行,法律並無規定,應當是兩處均可,由用人單位決定。
7. 江蘇婚假是13天嗎,這些天的工資是公司出的還是社保出的呢
婚假的工資是單位出的,按正常出勤來計算(帶薪休假),如果單位不履行,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力。
8. 關於社保和婚假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若干規定
第十條 繳費單位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補繳,並繳納相應的利息;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利息按照補繳之日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每年核定一次。核定時間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並公布。
第十二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每季度將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向社會公布。
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有權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繳費記錄。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反《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自接到舉報之日起60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但是晚婚假也根據地區的規定而不同,如廣州就是十五天,不過你不用擔心法律規定最低是十天。
關於社保要是想要只能去告他了,但是這工作也就別想要了。
9. 只簽合同,公司不買社保享有婚假產假期嗎
有,員工享受婚假產假是有法律規定的,如果公司不按規定放員工的婚,產假的話,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公司
10. 不交社保跟能不能休婚假產假有關系嗎
生孩子的時候,從懷孕到生產會有很多的費用,如果你不交社保,不連續專繳滿10個月是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屬的。而且醫療保險也可以報銷不少的費用。建議你還是交保險吧。你以後花的錢會超過這個保險幾倍的。假期跟交不交保險沒有關系,跟年紀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