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匯算清繳里職工扣除 社保公積金按哪個科目填報
青鳥里職工扣除社保公積金,按哪科目來填報這塊主要是按員工工資,還有職工福利
⑵ 社保公司代交部分,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調增嗎》
你是指企業帶個人繳納社保嗎?如果是,那也是需要調增項目。
⑶ 社保匯算清繳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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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薪金支出載帳金額就是應付工版資貸方發生額權合計;稅收金額是指工資薪金支出載帳金額扣除應付工資期末余額;基本保障性繳款就是應付各類社保費用的實際繳納累計數。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⑷ 公司沒有給員工交社保,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工資要調增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版《企業所得權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企業應該給員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而未繳納的,對應的工資不符合合理性原則,不能稅前扣除。
⑸ 社保匯算清繳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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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年度匯算清繳時,補繳的社保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來放映;
2、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社保(公司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3、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指企業對以前年度多計或少計的重大盈虧數額所進行的調整,以使其不至於影響到本年度利潤總額。以前年度多、少計費用或多、少計收益時,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來代替原相關損益科目,對方科目不變,然後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結轉到「利潤分配」科目下,進行相應的盈餘公積的調整。最終不能影響當期的「本年利潤」科目。
⑹ 什麼是社保匯算清繳表
社保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
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匯算清繳報告是在年審報告的基礎上來進行納稅調整的。匯算清繳時是否調整是針對應納稅所得額進行的稅務方面調整,根據不同企業的各項財務指標做的調整。
申報年度所得稅時如果稅款是0的話要0申報,都是要按照稅申報稿(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上的數字去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款的規定,委託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應出具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並附送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6)公司社保匯算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外企適用)復印件(蓋章)
2、本年度(1-1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
3、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4、地稅綜合申報表(1-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12月)復印件(蓋章)
5、元月份各稅電子回單(蓋章)
6、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4個季度)復印件(蓋章)
7、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記賬憑證
8、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蓋章)
9、固定資產盤點表、固定資產及折舊計提明細表(蓋章)
10、享受優惠政策的稅務機關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⑺ 社保匯算清繳怎麼計算
工資薪金支出載帳金額就是應付工資貸方發生額合計;稅收金額是指工資薪金支出載帳金額扣除應付工資期末余額;基本保障性繳款就是應付各類社保費用的實際繳納累計數。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後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並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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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匯算清繳中的社保問題
個人部分應該是個人承擔的,應該在工資中扣除。按照你的情況看,內個人部分應該進入工資薪金核算容,並入工資後進行納稅調整。
分錄的話坐在這個月我認為也是可以的。
借:應付工資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紅字)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工資
以後的話應該這樣做:
1、扣回個人承擔四金(含住房公積金)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四金
2、計提公司承擔四金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四金
3、繳納四金
借:其他應付款-四金
貸:銀行存款
⑼ 社保匯算清繳怎麼計算
一、社會保險費匯算清繳范圍
社會保險費匯算清繳的范圍是指《金華市區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實施辦法》(金政發〔2005〕104號)規定范圍內的各類用人單位,即市區2008年度實施社會保險費「五費合征」辦法的網上申報企業。社會保險費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全部由社保經辦機構發送應征數的繳費單位不列入匯算清繳范圍。
二、社會保險費匯算清繳的時間要求
(一)各納稅(費)人應在2009年2月1日至5月30日通過互聯網路,社會保險費匯算清繳系統,向主管地稅部門申報《金華市區2008年度社會保險費匯算清繳表》及《扣除項目一覽表》的相關內容, 並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負完全的法律責任。自行列印社會保險費匯算清繳紙質申報表,隨稅收征管檔案一並裝訂成冊後上報主管地稅部門。
(二)對匯算清繳自行申報應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於2009年6月15日由地稅部門統一向各納稅(費)人委託的繳費帳戶扣繳,請各納稅(費)人在委託帳戶中存足應補繳的金額,對由於余額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三)各分局在2009年7月31日前做好匯算清繳報表匯總和總結工作。工作總結內容應包括匯算清繳工作的基本情況,費源結構的分布情況,增減變化及原因,社會保險費管理經驗、問題及建議。
(四)對年度內多交社會保險費的納稅(費)人,在辦理匯算清繳申報後,即可向主管地稅部門申請辦理退庫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