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會保險和保險公司的保險有什麼區別
社會保險有一定的強制性,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交納的,社保稽查大隊強制交納,保險公司是商業保險,自願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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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保險公司給代理人上社會保險嗎
公司沒有給代理人上社會保險,對於原單位有社保的營銷員,公司會為營銷內員統一代辦社保,但費用由容營銷員自己繳納。
對於轉正的營銷員,泰康為營銷員提供了團體醫療、意外、疾病身故等保險,保障金額根據營銷員職務和業務能力的不同從5至30萬元不等。除此之外,公司還為業務主管建立了公積金賬戶,採取「公司和個人各出一半」的繳費方式,即業務主管每月管理津貼的5%加公司等額補貼數進入公積金賬戶。公積金當業務主管離開公司後,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可以領取相應比例的公積金。七年(含)以上可以領取全額公積金,
③ 保險公司每年都會推出各種的營銷方案,社保與人壽保險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社保和人壽保險都是我國最主要的一些保險項目,中國人大多都會接觸到這兩種保險,所以對他們的了解十分重要。社保與人壽保險最大的區別分別是參保范圍,保險資金來源和保險保障程度的區別。
一、參保的范圍和性質不同。
社保一般都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的,每一個人幾乎都要參與社保,它是對我國公民每一個人最基本的安全保障,所以幾乎是必要性的。與它相反的是人壽保險是具有自願性質的,通過自己與人壽公司的協調來自願參保得到一定的保障,只要符合條件,誰都可以參與,雙方履行權利和義務並簽訂合同,人壽保險將會生效。
生活中處處充滿意外,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為自己交一份保險,如果生活水平並不是很高,則應該積極參與社保,如果生活水平比較高,那麼也可以參與一些人壽保險來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追求更美好的未來,二者的區別也為人們提供了不同的選擇與便利。
④ 社保保險受保監會監管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既有聯系,又有本質的區別。從功能上看,兩者都是社會風險化解機制,社會保險是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中的主體,商業保險可以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是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區別:一是性質不同。社會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屬於政府行為,是一種福利事業,具有非盈利性質。商業保險是一種商業行為,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完全是一種自願的契約關系;具有以盈利為目的的性質;二是目的不同。社會保險不是以盈利為目的,其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商業保險的根本目的則是獲取利潤,只是在此前提下給投保者以經濟補償;三是資金來源不同。社會保險是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三者承擔。商業保險完全是由投保個人負擔;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會保險從穩定社會出發,著眼於長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還要隨著物價上升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商業保險著眼於一次性經濟補償。五是政府承擔的責任不同。社會保險是公民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力。政府對社會承擔最終的兜底責任。商業保險則受市場競爭機制制約,政府主要依法對商業保險進行監管,以保護投人的利益。
商業保險主要是人身保險與社保的區別在於:
一、經營主體不同,人身保險的經營主休必須是商業保險公司。社保保險可以由政府或其設立的機構辦理,也可以委託金融經營機構如基金公司銀行和保險公司代管。社會保險帶有行政性特色。我國,經辦社會保險的機構是由勞動與社會保障部授權的社會保險機構。
二、行為依據不同。人身保險是依合同實施的民事行為,保險關系的建立是以保險合同的形式體現,保險雙方當事人享受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也是以保險合同為依據的。而社會保險則是依法實施的政府行為,享受社會保險的保障是憲法賦予公民或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為保證這一權利的實現,國家必須頒布社會保險的法規強制實施。
三、實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險合同的訂立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自願訂立的原則,除少數險種外,在多數險種在法律上沒有強制實施的規定。而社會保險則具有強制實施的特點,凡是社會保險法律規定范圍內的社會成員,必須一律參加,沒有選擇餘地,而且對無故拒交或遲交保險費的要徵收滯納金,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適用的原則不同。人身保險是以合同體現雙方當事人關系的,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對等的,即保險人承擔賠償和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完全取決於投保人是否交納保險費以及交納的數額。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險強調的是「個人公平」原則。而社會保險因其與政府的社會經濟目標相聯系,以貫徹國家的社會政策和勞動政策為宗旨,強調的是「社會公平」原則。投保人的交費水平與保障水平的聯系並不緊密,為了體現政府的職責,不管投保人交費多少,給付標准原則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險費,但同樣能獲得社會保險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險的保障目標是在保險金額限度內對保險事故所致損害進行保險金的給付。這一目標可以滿足人們一生中生活消費的各個層次的需要,即生存、發展與享受都可以通過購買人身保險得到保障。而社會保險的保障目標是通過社會保險金的支付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對較低。
六保費負擔不同。交付保險費是人身保險投保人應盡的基本義務,而且保險費中不僅僅包含死亡、傷殘、疾病等費用,還包括了保險人的營業與管理費用,投保人必須全部承擔。因而,人身保險的收費標准一般較高。而社會保險的保障費通常是個人、企業和政府三方共同負擔的。至於各方的負擔比例,則因項目不同、經濟承擔能力不同而各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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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社會保險能否從一個保險公司轉到另外一個保險公司
如果是社保的話,不存在從一個保險公司轉到另一個保險公司。都是在社保中心的,只存在是一個公司為你交費和另一個公司為你繳費。可以以前在這個公司這個公司為你交社保,以後轉公司了,另一個公司為你交社保。
關於社保的轉移:社保都是歸社會勞動保障局社保科統一管理,不存在其他任何的公司,社保可以在全國的任何城市轉移,轉移需要在原地的社保辦理社保轉出手續,到了第二個地方再在社保局辦理社保轉入手續。社保轉移的部分只是個人繳納部分,單位繳納部分不能轉移。
關於商業保險轉移:商業保險可以在全國任何一個地方,但只能同一個保險公司轉移,轉移需要您帶上你的保單,身份證到原保險的保險公司辦理轉移即可。
按照您問題所問到的,保險只能在同一個保險公司裡面轉移,不能從一個公司轉到另一個公司的。
⑥ 到保險公司買保險和買社保的差別
社保是包括醫療保險的,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與生育保險這五項。社保跟商業保險的區別如下:
1、自費葯部分:
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有很多自費葯是不能報銷的,但是自費葯大部分均來源於國外,自療效果甚好,不過這個時候商業醫療保險就可以解決。
2、理賠上限:
基本社會醫療保險是有報銷上限的,不過商業醫療保險是不存在這個問題的,買多少保額則可以報銷多少。
3、報銷用途:
以商業重大疾病保險為例,倘若投保了30萬元重大疾病保險,用了20萬元,還剩餘10萬元則是可以用於其他途徑的,但是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是實報實銷的。
因此,選擇保險第一當然是社保,有這個基礎上,再補充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意外保險或者理財型保險等商業保險作為補充。
(6)社保會保險公司擴展閱讀:
社保的特性:
1、保障性。
保障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勞動者在其失去勞動能力或暫時中斷生活來源之後的基本生活,從而維護社會穩定。
2、法定性。
法定性就是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保險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單位,雙方都必須按照規定參加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不能自願。法定性,是實現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失業時獲得生活保障,安定社會秩序。
3、互濟性。
互濟性是指社會保險按照社會共擔風險原則進行組織的。社會保險費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負擔,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機構要用互助互濟的辦法統一調劑基金,支付保險金和提供服務,實行收入再分配,使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
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費,解決最大的社會保障問題,屬於社會福利性質。
5、普遍性。
社會保險實施范圍廣,一般在所有職工及其供老的直系親屬中實行。
參考資料:
網路--社保
網路--商業保險
⑦ 綜合保險 社會保險
社保和綜保都屬於法定基本社會保險范疇。前者為本地有勞動合同和居住證的人員內(不分戶籍),都可容以辦理。特點是保險待遇好,公司和個人的保費都比較重,分別為30%和10%左右。後者綜保是社保的一種簡化,是各地在實施社會保險過程中針對在建築、私企中工作的外地農民工,設立的一種基礎保險,保險待遇比社保低,勝在保費比較便宜,均由公司負擔。勞動法第九章中講的是社會保險,不過只要符合當地的社保條例,買綜合保險也是合法的。上海外來城鎮人口只要有居住證就可以買社保。公司不給買,估計是考慮費用負擔。建議你到上海市社保辦事咨詢窗口問下,有無符合買社保條件不能買綜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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