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跨省轉檔案和社保具體流程
1.離開原單位時, 到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版 2.等你再次參保權繳費後,在新的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具原參保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一張轉入申請表。(本人去,也可以由新的參保單位經辦人去辦理)。 3.申請完後,如果符合轉入的條件,本人就等待社保的通知了,其餘的轉移手續、基金劃轉,就由接收方和轉出方的社保機構之間去聯系了。 4.雙方轉移手續完結後,新參保地的社保會通知你或你所在的單位經辦人員。檔案自己帶走。
⑵ 換工作地點(跨省)後檔案,社保和公積金關系怎麼轉
一、跨省人事檔案轉移流程:
1、到接收地人才服務中心開具《人事關系及檔案接受函》,並加蓋公章;
2、到調出地人才服務中心綜合事務辦公室,憑《接受函》填寫一式兩份《商調人員情況登記表》;
3、到調出地人才服務中心人事檔案辦公室,憑《接受函》查閱人事關系計算機資料。在兩份《登記表》主管部門意見欄加蓋公章;
4、人事檔案辦公室隨即將你的檔案袋調送到綜合事務辦公室;
5、到原就職單位,在兩份《登記表》調出單位意見欄加蓋公章;(該步可能可以免除)
6、憑《接受函》和兩份《登記表》到綜合事務辦公室開具介紹信;此時工作人員會問你自帶還是郵寄,如果自帶,則會將檔案袋連同介紹信用封條封好,並在封條處加蓋十幾個公章,辦公室同時保留一份《登記表》,另一份由你帶走;
7、到現就職單位在《登記表》上加蓋調入部門意見欄公章;(該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將密封好的檔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務中心,並在《登記表》上加蓋調入地主管部門意見欄公章;
9、完成。
二、跨省檔案轉移流程: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
1、到接收地社保局,養老保險窗口開具《企業職工異地轉入聯系函》(含開戶銀行和帳號),醫療保險窗口開具《職工跨地區統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情況表》,一式兩份;
2、原就職單位填寫社保增減表,中止原單位對你的社保金繳納義務;
3、到調出地社保局綜合服務窗口,憑《聯系函》、《轉移情況表》、《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職工醫療保險手冊》、醫療保險卡辦理,辦理結果為取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移情況》一式三聯、《XX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異地轉移表》一份,分別要仔細核對開戶銀行和帳號;之後將第一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移情況》交給財務窗口,其餘兩聯帶回接受地,同時醫保卡收回作廢;
4、半個月後由個人或接受地工作單位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移情況》兩聯、《XX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異地轉移表》一份到接受地社保局辦理具體轉移手續;
5、完成。
三、跨省公積金轉移流程:
1、異地建立正常繳存的公積金賬戶
2、由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相應的證明(包含單位名稱、單位公積金帳號、個人姓名、個人公積金帳號、身份證號碼、開戶行名稱、開戶行行號、開戶行帳號)並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蓋章。
3、拿著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回原公積金繳存地辦理公積金轉移合並手續
⑶ 檔案轉移和社保異地轉移
檔案轉移和社保異地轉移的話需要到社保局,如果有單位的話需要單位配合,如果沒有單位的話,只要轉到靈活就業就可以了,而且戶口和你的社保是沒有任何關聯的。
⑷ 社保和檔案的關系如何跨省轉移社保和檔案
最好的辦法是把原來的檔案遷到你現在的單位,這個比較簡單,就是由你們單回位管勞資的答人員開具同意接收你的函,到所在人事局開出調檔函,拿調檔函到你檔案所在地人事部門辦法提檔手續就可以了。檔案過來以後,這邊就可以辦理投保手續了。
原來單位的2年投保,鑒於中斷三年的情況,如果你手頭比較寬裕,建議你補上,到退休時工資能高點(呵呵,現在說退休太早)。你打算要的話,這個也很簡單,不用你自己辦,單位勞資知道怎麼辦。只要你提供你原來投保是在哪個勞保處投的就可以了。對了,可能需要你去原勞保處開具一個繳納明細。
如果你不想要原來的投保了,那就不用調原來的檔案了,你就直接到你新單位重新辦理招工手續就可以了(需要注意一點,這樣你就是工人身份了。不過,如果你的學習檔案在新單位所在的地區,就可以辦成幹部身份的,其實沒多大區別)。
⑸ 個人如何轉移異地社保,檔案
異地轉移社保的流程: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檔案轉移流程:
1、到接收地人才服務中心開具《人事關系及檔案接受函》,並加蓋公章;
2、到調出地人才服務中心綜合事務辦公室,憑《接受函》填寫一式兩份《商調人員情況登記表》;
3、到調出地人才服務中心人事檔案辦公室,憑《接受函》查閱人事關系計算機資料,確認在案後繳納所欠的人事代理費用,以20元/月累計;交清後在兩份《登記表》主管部門意見欄加蓋公章;
4、人事檔案辦公室隨即將你的檔案袋調送到綜合事務辦公室;
5、到原就職單位,在兩份《登記表》調出單位意見欄加蓋公章;(該步可能可以免除);
6、憑《接受函》和兩份《登記表》到綜合事務辦公室開具介紹信;此時工作人員會問你自帶還是郵寄,如果自帶,則會將檔案袋連同介紹信用封條封好,並在封條處加蓋十幾個公章,辦公室同時保留一份《登記表》,另一份由你帶走;
7、到現就職單位在《登記表》上加蓋調入部門意見欄公章;(該步可能可以免除)
8、將密封好的檔案袋妥善地移送到接受地人才服務中心,並在《登記表》上加蓋調入地主管部門意見欄公章;
9、完成。
⑹ 轉移養老保險必須把人事檔案從原單位提出來嗎
如果參保者原是國有企業職工,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就必須把檔案帶上一起轉移。如果參保者屬於個體經營者,就不需要轉移檔案了。
有工作單位且現工作單位是否要求調檔、無工作單位即靈活就業。先到現存人才(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開調檔函。
(一)如果現在工作單位是國企或者企事業單位,具有接收檔案人事權,憑現工作單位開具檔案調函到檔案原存檔人社局辦理調檔手續轉入現工作單位。
(二)如果單位沒有接收檔案人事權檔案必須存入人才,否則就是死檔。如果辭職,憑現人才開具檔案調函到檔案原存檔人才辦理調檔手續轉入先工作單現。
(三)如現工作單位無接收檔案人事權或不要求檔案,檔案無須轉遞。此外,一般是在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存檔。
(6)異地轉社保原單位的檔案嗎擴展閱讀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⑺ 辭職後關於社保和人事檔案要怎麼處理
從原單位離職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由人才中心開具調轉人事檔案關系的調函、保險關系轉移通知單等接收材料。
2、回原單位取解職證明、檔案(或去原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取)、保險手冊等轉出材料。
3、持2中的材料回人才中心辦理個人存檔、委託其代繳基本社會保險(個人名義,只交五險中的養老和基本醫療)。
4、無新單位期間公積金暫停繳納。
5、組織關系暫時放在原單位、或轉入人才中心。
有新單位的情況下:
1、新單位開具1中的文件。
2、拿回執行公積金轉移單。
3、持b中拿到的材料回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轉入手續。
4、新單位開當組織關系接收函,回原單位轉出,再轉入新單位。
(7)異地轉社保原單位的檔案嗎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必須及時履行轉移職工檔案的義務。職工檔案隨其勞動關系轉移而轉移,由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保管。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18條指出: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不按規定轉移職工檔案,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職工因檔案轉移手續發生糾紛的,屬於勞動爭議,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領取失業金期間,檔案由戶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保管。是在辦理失業保險金程序中由單位傳遞到人社局的,個人不得攜帶或保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