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勞動仲裁委員會證明勞動關系,公司要承擔社保費用嗎
如果是勞動仲裁之後,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可以憑勞動仲裁,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的。
㈡ 勞動仲裁後,判單位為員工補繳社保,這個錢可以付現金嗎
是不可以的
1、用人單位是應當給員工繳納社保,這是法定義務;
2、國家建立內基本養老保險容、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3、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4「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㈢ 勞動仲裁主張自己墊付的社保要回有什麼法律依據
你要把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部分 的錢拿回來是不明智的因為養老保險需要交費的連續性你拿回來就是養老保險交費中斷對你以後退休領取的養老金標准不利
㈣ 經勞動仲裁後單位補交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怎麼辦
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由用人單位出沒有法理依據,因此仲裁之後應由員工個內人承擔。根據《社會保容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
㈤ 勞動仲裁後公司給補交的社保,判決後支付的賠償金是否都需要向律師支付代理費
你好,根據江蘇省高院與勞動仲裁委員會在2009年有個關於審理勞動糾紛的指導意見,其中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自身不願繳納等不可歸責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用人單位未為其繳納或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未參加某項社會保險險種,勞動者請求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持。
因此,如果你能夠證明你們在合同中約定的條款是公司要求的或者是有公司提供的格式條款的,足以證明未購買社保公司也存在過錯,則可以推翻勞動仲裁委的仲裁。
㈥ 公司有給員工交社保,後來裁員後員工到社保局申請勞動仲裁公司會付錢嗎
這個非常不確定
因為提問沒有說出付什麼錢
簡單的說,如果單位已經履行法定義務
就不需要另行
付什麼錢
㈦ 經過了勞動仲裁和法院,可是公司還是不補繳社保,該怎麼辦
既然法院駁回了公司的起訴你就是勝訴了,可以持勝訴的判【就是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法院強制單位給繳納社保。
公司提起了上訴,就得等二審的處理結果後,才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或者向所在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監察大隊和社保事業處反映。二審也會維持原裁決,駁回上訴的。這種情況單位肯定輸。
如果案子二審輸了,那就找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因公司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了上訴,因此一審判決沒有生效,就不能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也就是勝訴,可以向原審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了。
(7)勞動仲裁後公司墊社保款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㈧ 申請了勞動仲裁,公司說是我拒絕上社保,我還能要經濟補償金么
對呀,你自已是社保經辦人,為什麼你不給自已買社保呢?
公司有文件規定你不能買嗎?
還有是確實自已不想買,而現在因其它糾紛,又想到這個原因可以找公司可能要到補償金么。
自已是經辦人而不給自已辦理,沒有書面的證據證明是公司不給買的話,要申請補償是很難的
㈨ 高分!!勞動仲裁社保補繳,錢給誰怎麼給
公司代繳,給社保。公司人員帶著公章,去社保大廈,填表後繳款。
勞動仲裁判公司補繳社保,而不是補給你們個人的損失,所以公司應補繳給社保,而不是給你們個人錢。
看下文第六條,這是北京的規定,其他地方應差不多。《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
(9)勞動仲裁後公司墊社保款擴展閱讀: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
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
㈩ 勞動仲裁下發後 關於社保問題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單位不繳納社保的,內應當由社保經辦機構向單容位追繳,勞動仲裁委和法院均無權判令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補繳。
仲裁委已經給你們發了調解書,單位不履行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不能對調解書的內容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