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有哪些原因不給員工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總則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所有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要參加。
一、國家強制規定企業要為員工繳納五險是:
1、 養老保險
2、醫療保險
3、工傷保險
4、失業保險
5、生育保險等五險。
二、一金是:公積金。
如果發現其中一項未按規定購買,建議及時向社保局去投訴。
Ⅱ 關於不交社保的理由
理由就是1-9月份的身份是學生,並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公司屬僱傭關系,按相關法規不能繳納社保。
Ⅲ 公司社保因為某種原因沒及時交納,想補交應怎麼寫說明
社保補繳來方式:
以個人源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Ⅳ 我要以公司不交社保為理由立即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樣向公司申請提出啊
書面來向用人單位提出即可。
勞動源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Ⅳ 什麼情況下公司交不了員工的社保
公司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個人繳納社保的,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未辦理停保,這種情況下,公司是無法進行增員操作,也就不能為員工繳納社保。
上家單位繳納社保的,上家單位未做減員處理,需要聯繫上家單位人事部門同事為你做減員處理,之後現在的單位就可以為你繳納社保了。
Ⅵ 公司原因未給繳納社保,若找勞動仲裁,公司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和賠償
這個問題主要在外服,公司的責任不太。
仲裁的話,應該是補繳或經濟補償版;並且對你造成權的損失進行賠償。
如果時間超過2年(仲裁1年),基本上沒有仲裁的必要了。
仲裁也不會支持,法院也不會。
像你的情況已經超過2年2009年4月-2011年4月是2年
Ⅶ 我要以公司不交社保為理由立即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怎樣向公司申請提出
您好,中國快律為您解答。只有在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時,專勞動者據此解除與屬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如果是未足額繳納社保,或者未及時繳納社保,則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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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關於未簽勞動合同和未繳納社保的問題,專業人士解答!!
太長了,回復困難電話溝通方便;
Ⅸ 單位補繳社保的原因怎麼寫
單位補繳社保的原因很多,不好回答,可能以前沒達到交的標准,或者有幾年沒交,這個只能問你們單位。
Ⅹ 因公司原因未上社保,過後還可以要求其補繳嗎
如果公司沒有幫員工繳納社保,根據勞動法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納,如果無法補繳納,可以按照當月工資的雙倍補償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