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提交申請社保,未繳費,可以撤銷嗎
如果已經申請扣費了,並且扣費成功了,就不可以撤消了
所以,要看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一般提交後會及時點扣款,所以,想取消的可能性較小。
❷ 原公司交的社保現在是欠費狀態 我不要了取消的話以後還能重新開戶交嗎
沒有必要嗎?你新公司給你交社保的時候可以續交的壓制狀態。
❸ 單位交的社保能取消嗎
單位取消職工的社會保險,需要填寫職工參保增減表。並且附有增減原因的相關附件。比如死亡證明,解除合同書,調轉證明,等等,也就是說,要提供能證明職工不在單位工作的有關證明。才可以辦理減員。
❹ 公司社保怎麼撤銷
公司社保注銷的進行是單位經辦人或負責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社保機構提出社保注銷申請;社保中心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資料齊全,符合條件即辦理社保注銷手續。
❺ 交了社保,能撤回嗎
申報成功之後在社保局未審批前可以在網上操作,登錄社保網站,輸入企業用戶名和密碼,點擊申報一項,選擇裡面的取消申報即可。
如果社保局審批了,不能取消的,可以跨省專業,以後補繳,由於一些原因死亡的話可以領取
社保網上申報一般是一年一續費,你不續費就會自動取消。
1、、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2、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
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5)公司給交的社保到賬了還能撤銷嗎擴展閱讀
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❻ 繳納的社保金單位可以單方面撤回嗎
社保打進去的錢是無法退回的,單位不能單方面撤回,只可以通過與員工協商退回多打的版部分,權如果打進公共賬戶,只能和社保局或銀行溝通了。社保卡裡面的錢可以在退保時拿出來(只能領取個人所交的這部分金額)。
社保繳費分為兩部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一般情況下特指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
(6)公司給交的社保到賬了還能撤銷嗎擴展閱讀:
社保長時間不交費可以補交的,但需要繳納小部分的滯納金。如果社保卡交費年限達到或超過十五年, 繼續交或不交費都不會被注銷。只是交費年限和今後養老金的領取金額成正比罷了, 只是交費年限越長, 養老金領取金額則越高。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❼ 公司給交的保險自己可以取消嗎
1、在一個城市一個身份證號只對應一個社保賬戶,不可以取消。最新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從2010年1月1日開始,社保不得退保(參保人死亡、出國定居、到達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尚不滿15年的可以退保)。
2、你可以查詢自己的社保賬戶,到繳費的社保中心,用自助查詢機,輸入身份證號可以查。
3、不知道你說的上不了具體是什麼原因,有些是因為上家公司沒有為你及時辦理社保停繳手續,你的社保賬戶還掛在原公司名下,必須由原公司辦理停繳手續,然後你把身份證復印件和養老保險手冊交給新公司的人事部門,才能夠辦理社保續繳手續。可以先到原公司所屬的社保中心現場查詢社保賬戶狀況。
4、具體還可向社保中心12333咨詢熱線進一步咨詢。
❽ 公司交的社保未到賬之前可以解除么
如果已經申請扣費了, 那個是解除不了的了。
❾ 社保的問題 公司的社保賬戶可以撤銷嗎
公司的社保賬戶撤銷需要提供工商等部門批准注銷或解散的文件,帶上社會保險證等社保證件,在社保窗口填寫企業社保銷戶登記表辦理銷戶手續。
一、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