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裁員應該給的補償金里包不包括社保,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加班費,餐費嗎
先告訴你是不合法的。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1、也就是說首先要滿足1.裁員人數在20人以上或者裁員人數雖然不滿20人但占員工總數10%的才可以按裁員來接觸勞動合同。
2、必須提前30日和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你們單位只提前4天是違法的。
3、另外必須是由於以上4中原因導致的裁員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以上都滿足,公司需要補償員工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加班工資,但是不包含補貼。
㈡ 工作了3年,才進公司的時候是兼職,現在公司裁員,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和賠償嗎
如果你在一個公司兼職,那麼你工作了三年,那你是三年成為正職公司的員工了嗎?如果是,那麼你簽訂的有勞動合同,一切都按勞動合同來執行,如果勞動合同上沒有註明,在兼職期間要交養老保險和社保,沒有賠償的,
㈢ 買滿15年社保而且離退休只有5年,公司裁人怎麼賠付
首先應該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給予相關的賠償,同時,按照勞動法,應該每一年工齡賠償一個月的工資。如果對公司裁人和賠償有異議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供參考。
㈣ 關於公司裁員降薪和社保、賠償的問題咨詢
首先工作崗位的變更(含薪資變更)屬於勞動合同實質內容的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專致。單方作屬出的行為無效。
其次,工資收入以勞動者實際獲得數額為標准,不完全依照勞動合同。
再次,單位認定不服從調配就是自動離職沒有法律依據,是不成立的。
如果單位無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您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或者主張經濟賠償金,標准為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即每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賠償,工資以最後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㈤ 自願簽了不交社保的合同後,被公司裁員了可以得到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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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為之前不交社保,就必然無法得到領取失業金。
2.雙方約定無效,你可以到社保局投訴要求公司給你補交社保費,不能補交的部份應賠償給員工個人。
3.因公司原因裁員,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按員工工作年限每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㈥ 裁員賠償金包含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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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理由不屬於法定的裁員理由,因為合同還未期滿,所以公司的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合同,需支付賠償金,從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共兩年零兩個月,所以需支付兩倍的兩個半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工資包括薪資、獎金、補貼等貨幣性收入,是離職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資。至於年假是你自己不打算休,所以公司無需給你補償。社保你離職了公司就停止給你購買,不涉及什麼補償的問題
㈦ 入職四個月公司裁員賠償半個月的工資,公司還會嘿買社保嗎
賠償完就走人了
這個賠償金是不繳納社保的
就是直接給你具體的現金就可以了
㈧ 本人交社保七年,企業老闆要裁員,那我的失業金該怎麼賠償我
如果企業和你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要按你每一年工齡賠償你一個月工資,拿到解除勞動合同後,拿本人身份證,社保卡,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當地社保部門去辦理領失業金手續,超過60天不去辦理作自動放棄領失業金
㈨ 公司裁員,社保局有沒有賠償
公司裁員與社保局無1毛錢關系,要賠償只能找公司。
㈩ 公司裁員,社保怎麼辦
有失業金來,讓單位給你出解除勞源動關系證明,到社保部門辦理用人單位裁員,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裁員,並且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的,勞動者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勞動者去社保部門辦理手續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2、依法辦理了失業保險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3、依法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失業人員可以選擇是否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