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退給我公司應繳的社保,卻要扣稅, 這樣合理嗎
首先這個問題不抄要急。
公司襲應替你繳納社保的款項如果正常繳納的話,屬於合理費用開支,不用交稅。現在通過現金方式支付給你,在賬務上假如正確操作是不用交稅的。但是,由於財務人員處理方式不同,結果就不同——如果以工資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你,達到了計稅標准,確實要交個人所得稅。因此,這個問題屬於財務人員操作不當引起的(也可能公司故意),只要明白了這個道理,你可以和財務人員交流一下,(當然了,你不要說他們操作不當)把不應該交的理由說清楚,問一問還有沒有其他方法——分期付、等新的個稅方案出台、用發票頂一部分等來避免繳稅。
財務正常處理:開支出單,理由:公司欠交職工社會保險,給予職工費用補償款
『貳』 公司賠償金的標準是按個稅繳稅地還是社保地的標准
賠償金按雙倍補償金標准,補償金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獎金、津貼及補貼。
『叄』 在辭退員工時給予個人的經濟補償金、社保補償金,要交個稅嗎單位在所得稅清算中可抵扣嗎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內濟補償金、生活補容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根據財稅字(1997)22號、33號、36號文件的規定:企業根據勞動部關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支付給職工的經濟補償金,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肆』 企業賠償平均工資是指稅前和扣社保前的工資還是稅後和扣過社保後的工資
工資的核定標准為你過去一年的總平均工資作為賠償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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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部分所承擔的稅費是否應該從工資中扣除
不應該扣除。
養老保險單位繳基數的20%,個人繳基數的8%,醫保單位交基數的10%,個人繳基數的2%加大病統籌3元。個人所得稅是扣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後還超過3500才繳稅。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5)單位社保賠償款扣稅嗎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為職工承擔個人應負擔部分的法定保險金,如果已並入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工資薪金所得時允許扣除;如果沒有並入工資、薪金所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也不再扣除。
『陸』 社保局賠付的工傷賠款是否扣稅
把票據復印入帳:借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貸現金,
發票交給社保局,
收到賠償款借銀行存款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賠償差額)貸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柒』 社保賠償金交稅問題
1、《財政部、國家抄稅務總局關於襲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第二條: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於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捌』 離職賠償金是否還扣除社保費和個稅
是不用扣除的。
社保是按公司發工資的月份,從公司帳戶直接劃轉給社保中心的。
『玖』 工亡社保賠償款會扣企業所得稅嗎
發生工傷事故,不會扣企業所得稅。但會在來年增加工傷保險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