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退休社保計算方法
養老金計算方法:
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統籌養老金=(社平工資+繳費基數)÷2*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139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2. 2014年前的社保退回來了,辭職了社保還算有嗎
社保繳納費用假如已經退還給了個人,辭職之後,因為個人繳納部分已經退還給個人,就已經是沒有社保了
3. 深圳社保退休計算公式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舉個例子,小王55歲退休,退休時買版了25年社保權,假定退休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4000元,小王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2000(這是假設的,如果要准確計算,需要小王每個月的社保繳費工資數據),讓我們算一算,小王每月能領多少養老金。
簡化的計算公式:月領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4000+2000)/2X25%=750
個人帳戶養老金:80000/170=470(退休時個人帳戶累積額,這里以8萬元來算,也就是平均一年交3200,每月交266元,算中等水平吧;55歲退休的人計發月數為170個月)
上面兩項加起來,小王月領基本養老金大約1220元。
樓主:交社保不是以養老金來計算是否吃虧的,你想想人到了60以上能用多少錢?能吃多少?主要的花銷還是醫療,而社保而提供了這樣的保障
4. 深圳退休社保計算方法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養老金計算方法:
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統籌養老金=(社平工資+繳費基數)÷2*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139
5. 2013年前在深圳交的社保,現在可以去退保嗎,退多少怎麼算的
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上的錢一般情況是不可以取出的。只有以下幾種參保人專,可以按規定屬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結算:
一、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系、結算個人賬戶的參保人。二、即將或已離境且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系、結算個人賬戶的外國及港澳台參保人。
三、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本市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但不申請延繳或轉移的,可申請個人結算(已在異地領取養老待遇的除外)。
四、參保人或離退休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或者余額可以依法繼承,由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終結手續的遺屬領取。
6. 在深圳有交2年社保,因工作變動就退了個人繳費部分,現在快退休了,請問那2年工齡算嗎
計算養老金使用的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是工齡。
退了就不算繳費年限
7. 深圳社保和退休工資怎麼算
例;小王55歲退休,退休時買了25年社保,假定退休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4000元,版小王的指數權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2000(這是假設的,如果要准確計算,需要小王每個月的社保繳費工資數據),讓我們算一算,小王每月能領多少養老金。簡化的計算公式:月領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4000+2000)/2X25%=750個人帳戶養老金:80000/170=470(退休時個人帳戶累積額,這里以8萬元來算,也就是平均一年交3200,每月交266元,算中等水平吧;55歲退休的人計發月數為170個月)上面兩項加起來,小王月領基本養老金大約1220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8. 深圳社保退休金的計算
2017年深圳養老金計算方法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以及《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規定》規定:
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員工(含失業人員,下同),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退職條件;
(二)本市戶籍員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本市戶籍員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非本市戶籍員工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2017年深圳養老金計算方法
。
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員工,可向市社保機構辦理領取養老金的手續,經市社保機構核定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的一次性撫恤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
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且在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
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工作,且在2012年1月1日後退休的員工,退休時其基本養老金構成按照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的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和過渡性調節金的具體計發辦法如下:
(一)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
(三)調節金:為300元;
(四)過渡性調節金:2007年退休的為250元/月,其後每晚一年退休的遞減50元;
(五)過渡性養老金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和過渡性調節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個人賬戶中支付;個人賬戶支取完畢後,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包括過渡性補貼和其他補貼,具體標准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退休人員具有本市承認的1992年7月31日前連續工齡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享受工齡補助,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歸僑員工退休時,月基本養老金與地方補充養老待遇之和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每月加發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的補助費。加發的補助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2006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員,其由社保機構支付的待遇不重新計算,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為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退休的員工,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低於按原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的,仍按原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高於按原辦法計算的待遇,且於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在原辦法計算待遇的基礎上,分別按新辦法和原辦法計算的待遇差額的一定比例加發待遇。具體比例由市政府另行規定。2011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按新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過渡期內,按原辦法計算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時,凡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統一使用2005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參照本市機關同類人員養老待遇執行。
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每年7月份調整一次。具體調整比例根據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情況予以核定,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報市政府批准。
員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和一次性生活費,終結在本市的養老保險關系。
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非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月最低工資。
9. 深圳市 企業 社保 退休工資 如何計算
模擬計算如下:
假設一直按社平工資的40%(例如目前按4595*40%=1838元)作為養老繳費基數。內
假設養老累容計總共繳30年,在60歲退休,
(1)統籌養老金=(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則統籌養老金=社平工資*(1+0.4)÷2×30×1%=社平工資*0.2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假設養老累計總共繳30年,在60歲退休,
則個人賬戶養老金=社平工資*0.4*8%*360個月÷139=社平工資*0.0829(按4595*0.21=964.95)
(由於社平工資是不斷增長,直接按8%入個人賬戶只能算是概算,可以考慮自己查養老余額後再估算)
(1)+(2)=社平工資*0.3--------折算目前的社平工資則是4595*0.3=1378.5元
10. 求問深圳社保局是如何算錯退休人員的工資的
廣東省的計算公式:參保人月實際繳費指數=參保人的月繳費工資÷所在版地上年度職權工月平均工資。
廣東省的是員工當年繳費的真實反映,深圳市的計算方式,降低了員工當年 真實比例,例如,我按深圳60%的社平工資繳納社保費,退休時計算最低的只有46%,按三倍交的只有2.48倍,完全不是我當年的真實情況,
聽說深圳可以獨立制訂社保政策,但沒有反映員工的真實繳費情況,這個指數是計算退休工資的最基本數據,這個低,退休工資就會低一點,
廣東省再貧困的地方這個繳費比例也不可能低於60%吧,深圳社保條例也規定最低不低於上年社平工資的60% 你交的時候按上年,算退休工資時你按當年,人為的降低了員工退休工資,
我又仔細的看了深圳社保局網站的解釋,跟廣東省的意思是一樣的,而且深圳用的繳費時當年度更科學,因為算月繳費指數正好要用到上年和上上年的社平工資,所以希望深圳市社保局能改正月繳費指數的演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