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8年11月份補提2月份社保如何做分錄
社會保險金每月15日之前交的是當月的,而職工工資是月末計提,當月發放,所以,根據這專業務性質應該企業先代交,再扣屬回。
個人承擔部分(摘要中要寫清計提的具體月份):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企業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貸:銀行存款-**行
❷ 員工離職提出補繳社保用人單位需要怎麼處理
員工離職提出補繳社保,員工進入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當然需要幫內員工繳納社保,這容是義務;如果不繳納社保,員工完全可以要求單位繳納社保,無法補繳納社保,按照當月工資的2倍進行賠償,如果員工申訴勞動仲裁,用人單位還會收到行政處罰。
❸ 社保基數調整後補提前期社保分錄
你說了半天無非就是補基數差唄。比如說按舊基數個人交100,新基數交150,就直接補繳那50就行了。
❹ 12月的賬忘了計提社保,稅都報了。現在1月份發現了,能補提回來嗎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專因造屬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❺ 補提往年的社保,求分錄
社保費計提,一般是這樣的,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費用
貸:應回付職工薪酬——工答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計提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單位部分)
交納社保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單位部分)
貸:銀行存款
你的問題是,沒有計提以前的單位應付部分,個人部分計提分錄錯誤。現在要補提,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另外:個人部分應該是從應付工資中扣除,你沒有計提這部分工資,反而將工資費用又減少了這部分金額,而且已經跨年,就不用紅字沖減錯誤的分錄,只要直接調整就行,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部分
❻ 上個月社保沒計提,直接走了支付科目,這個月怎麼補提,公司要求社保要先計提
上個月繳納時,直接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這個月怎麼補提?
可以直接做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這樣調整可以嗎? -----完全可以這樣調整的。
❼ 員工離職提出補繳社保用人單位需要怎麼處理
員工離職提出補繳社保,員工進入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當然需要幫員工繳納社保,這是義務;如果不繳納社保,員工完全可以要求單位繳納社保,無法補繳納社保,按照當月工資的2倍進行賠償,如果員工申訴勞動仲裁,用人單位還會收到行政處罰。
❽ 補提往年的社保,求分錄
社保費計提,一般是這樣的,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版工權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計提單位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單位部分)
交納社保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單位部分)
貸:銀行存款
你的問題是,沒有計提以前的單位應付部分,個人部分計提分錄錯誤。現在要補提,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另外:個人部分應該是從應付工資中扣除,你沒有計提這部分工資,反而將工資費用又減少了這部分金額,而且已經跨年,就不用紅字沖減錯誤的分錄,只要直接調整就行,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部分
❾ 補以前年度少計提的管理費用中個人社保,怎麼做賬
補以前年度少計提的管理費用中個人社保,怎麼做賬? -----做賬如下:
1、執行企業會計准專則的
借:其他應收(付)屬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的
借: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