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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原單位如何補交社保

發布時間:2021-01-05 12:16:54

㈠ 辭職後社會保險如何補繳

辭職後可以轉到流動窗口進行繳納。

辦理流程:通過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及個人接續證明,個人將材料帶著社保機構申請轉入個人窗口繳納,個人選定繳納檔次,分季度或年度進行繳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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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是可以中斷的, 中間中斷無所謂,最後是累計年限的, 不過交得越多,當然養老金也越多。辦理轉移手續: 在老單位打出轉移單, 交給新單位繼續上就行。

失業保險只有在街道登記的失業者才能申請(工人身份的檔案放在街道, 幹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單位) 辦理轉移手續: 不用辦理, 到新單位繼續上就行。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沒有個人賬戶的,在離職的同時就取消了。

㈡ 離職後原單位要求個人補交社保問題

是否來是由你來補交源,需要跟前單位商議。不交如果公司沒有對你提起訴訟,你是沒有法律責任的。問題是社保建議你還是要轉,以後社保肯定是全國聯網的,斷交或者沒有轉,可能會對你以後有影響(退休金是按照社保年限來領的)。如果你沒多少時間工齡又年輕可能無所謂,但建議還是去轉,不太麻煩的,各地有所不同,你可以去當地社保問下情況。希望能幫到你。

㈢ 從原單位離職2年了,能要前公司補交以前的社保嗎

從原單位離職2年了,不能要前公司補交以前的社保。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3)離職後原單位如何補交社保擴展閱讀

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是社保成為企業招攬人才的基本條件。

現實中,越是發達的地區,員工對於社保的重視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鉤,社保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准。

㈣ 離職後原單位怎樣補繳社保

離職當月還與原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因此社保在下月進行停保,並辦理減員手續。原公司還要回協助離答職員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
根據《社會保險法》 社會保險費徵收是與勞動關系的計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離職當月也存在勞動關系,因此企業應該為員工繳納離職月份的社保。
社保轉移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人員減少表
3.養老保險手冊
4.身份證復印件
5.保險轉移單
6.繳費憑證
7.新單位勞動合同

㈤ 離職後社保怎麼補繳

1、本地城鎮戶籍才能自己繳納社保,否則只能通過單位。2、若前提成立,憑單回位開具的退工證明、身份證到戶答籍所在地的街道辦理失業登記,然後去戶籍所在地的職介所/社保中心辦理社保繳納手續。3、個人繳納社保費用必須自己全部承擔,如果是短期失業,可以暫時不辦,等找到新單位後通過單位繼續繳納。4、社保包含醫保,即使自己交也只去一個地方辦理,就是職介所或者戶籍所在地的社保局。5、再不明白,致電社保統一咨詢電話12333,這樣最有效最快捷。
參保人應於每月21日前在銀行托收帳戶內存足當月應繳社保費,以防托收失敗。如連續三個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機構應為其停止參保,若重新參保必須再次申報。

㈥ 離職一年沒上班,然後又回原單位,這一年的社保可以補交嗎如何操作

離職一年沒上班,然後又回原單位,這一年的社保可以補交嗎?如何操作?
勞動期間的社保應該為你繳納

㈦ 離職後要求原單位社保補交,在《勞動法》中那一條可以做為依據

你的來這兩個問題都可以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作為依據,具體應該是: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另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具體可向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部門申訴。

㈧ 離職員工補繳社保應該如何繳

當員工出現辭職、或者其他變故斷交社保後,在進入新單位時可以做兩個月帶補繳,如果斷交的時間過長,可以通過一些社保的代理機構,專門來操作補繳,不過他們需要按照繳納的比例收取一定的費用,他們可以幫你把斷交的社保補上。

員工與單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單位沒有給員工繳交社保的,員工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在職員工可以與單位協商,離職員工需在離職後一年內與單位協商,要求補繳,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屬地勞動監察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單位補繳社保。

關於員工社保補繳的年限,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進行補繳年限界定和規則制定。企業資深人力認為,員工請求單位補繳社保的,從勞動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單位沒有為其繳納社保費之日起最長不能超過兩年。

一、理論依據:

1、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發放員工工資的書面記錄可以只保存兩年以上備查。也就是說,超過兩年的工資記錄,用人單位沒有繼續保存的法定義務。

2、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這條規定可以解釋為,超過兩年時限的,即使單位工資、加班費等支付不足,單位也不再承擔被員工追索和被勞動部門查處的責任。

3、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兩年前的加班工資,原則上由勞動者負舉證責任。

如超過兩年部分的加班工資數額確實無法查證的,對超過兩年部分的加班工資一般不予保護。(本條規定僅適用廣東地區)

社保屬國家法定福利,個人和單位都應當依法參加社保,社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一部分記入社會統籌賬戶,一部分記入員工個人賬戶。從本質上看,社保應當屬於員工勞動工資的一部分,其性質與工資、加班費等相似。

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那麼,參照上面三個法條規定,員工主張社保補繳的期限,應當與勞動工資一致,不超過兩年。

我國的勞動法律規定,相關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進行勞動時,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相關的用人單位應對這類工資發放信息進行相應的保存兩年,超過兩年的用人單位可以不進行保存。但在保存期間的社會保險應由用人單位進行繳納。

(8)離職後原單位如何補交社保擴展閱讀:

關於社會保險補繳的常識

一、單位補繳

1、到齡退休人員,經相關業務科室核定單位無繳費能力的,可補繳單位及個人拖欠的養老保險費本金及利息,然後辦理退休待遇。

流程:

單位填報

①《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三份。

②退休審批表及身份證復印件,到征繳大廳辦理。

2、從業人員辦理轉移手續補繳,經相關業務科室核定單位無繳費能力的,允許在其補繳拖欠的各項社保險費本金及利息後辦理轉移提供下列資料在大廳辦理。

①《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

②轉移社會保險手續的相關證明,如調動手續等。

③如無能力補繳欠費自願放棄欠費年段補繳,由個人寫申請、復印身份證在大廳辦理轉移終止,以後不得補繳。

3、按規定應參保繳費而從未繳費的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在單位辦理參保手續、申報繳費並經業務科核定後,可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和利息,滯納金按條例規定執行。

①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給分管業務科;

②業務科核對,填寫補繳資料核實表;

③到大廳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及利息。

4、用人單位及其從業人員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補繳應繳部分的差額,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及利息全額補繳。補繳1998年以前的社會保險費工資超過社會平均工資60%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①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

②提供補繳人員補繳期間的原始工資發放憑證。③經業務科核對,填寫補繳清算資料核實表。交由大廳錄入、核算。

5、單位補漏繳人員

用人單位和從業人員,從第一次參保時間往前補繳1998年1月前欠費。

①提供原始的工資發放表和相關會計憑證,到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批,由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出具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審批表。

②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到大廳進行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和利息的補繳,滯納金按條例規定執行。

補繳第一次繳費以來中斷、漏繳的社會保險費,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在大廳辦理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本金及利息。

二、個人補繳

1、以個人名義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從1998年1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2、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以個人身份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的可以補繳單位及個人1992年1月後曾經參保以來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①帶本人身份證、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相關證明。

②填報城鎮個人繳交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在大廳辦理繳費。

3、在確無能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用人單位中就業、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後,可按個人參保辦法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但不得由個人補繳以往基本養老保險欠費;

如需補繳,由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以單位名義補繳。

4、在1998年前應繳養老保險費而從未繳納的從業人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檔案、勞動合同等)審批後,均可辦理補繳手續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本金及利息。

①提供從業人員檔案材料到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申請審批

②拿參保人員補繳審批表到繳費大廳填寫個人繳費申報表進行繳費。

5、已參加醫療保險有基本醫療待遇的退休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男未滿30年,女未滿25年的,按規定可以一次繳納余期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時間、需繳納的余期年限由參保人到三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醫療科確定後,到繳費大廳辦理。

6、關閉破產企業繳費後,原參保人員可按社會平均工資60%補繳差額,核銷企業除外

由此可見,離職員工補繳社保的申請書相信大家已經了解到填寫格式規范以及主要辦理流程了。同時也介紹了個人繳納的情況。包含已參加一包或者是破產企業等等原因。個人補繳申請書格式填寫方式還需要向當地相關部門進行咨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補繳

㈨ 我離職兩年了 可以要求原單位補繳社保嗎

入職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有規定的(基本的就是社保法)。不存在自願和不自願,這樣說、這樣做吃虧的只能是單位。

現在員工要求補繳,人家手裡有證據,就必須補繳,這就是吃虧的地方。

有勞動合同在,補繳不成問題,關鍵看收不收利息,或者滯納金了,這些可以跟員工協商解決。

(9)離職後原單位如何補交社保擴展閱讀:

報銷:

醫療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

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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