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繳納的社保,要轉到公司怎麼辦理
您如果是同個城市的話,就不需要轉移,直接把養老保險手冊、醫保卡、就業(失業)證等交給公司去辦社保增員手續就行了,如果你是當地戶口可以直接找人才市場交社保。
如果是不同的城市的話,就需要新單位先給辦理了社保增員手續後,再去兩邊社保局辦理轉移手續的,一般帶上身份證和養保手冊就可以辦了。不過有的地方不同縣級市之間需要轉,比如蘇州和崑山好像就是要互轉的,轉的手續很簡單不用擔心。如果不是同省的話,養老保險可以轉,醫保不能轉。
拓展資料
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暫行辦法》第六條和第十二條執行,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
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⑵ 個人交的社保能轉到單位嗎
不能,也不需要轉。社保只有跨區域轉移,沒有單位轉移的。
⑶ 以個人名義上社保,將來有工作單位了可以轉到工作單位嗎
以個人名義上社保,將來有工作單位了可以轉到工作單位.
手續很簡單,提供你交納的內保險的社保登記容號碼,單位就可以繼續給你交納社會保險了,並且你原來所交納的年限和你單位交納的合並計算,
個人交納保險是自己和單位的你要自己全額負擔,單位繳納社保是單位繳的一大部分,你繳納的部分也就佔一少部分。
⑷ 買了個人社保如何轉為單位社保
之前參過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到用人單位就業參保,需由個人辦理停保手續後再由單位續保。停保手續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原參保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其次,個人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好停保手續後,由單位人事進行申報即可,個人之前繳納的養老和醫療的費用是可以合並到單位給自己開設的社保賬戶中的,繳費年限和金額都是可以合並在一起。
(4)將個人社保轉到單位嗎擴展閱讀:
我們通常所說的以個人名義參保按照文件的話說,應該是「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這種辦法參保的條件,按照文件規定,具有本市城鎮戶口,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有勞動能力的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人員。
所稱個體勞動者指個體工商戶僱主及受僱人員;自由職業人員指在沒有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期間,依靠提供勞務,並獲得合法勞動報酬的人員。
實際上就一個前提:必須是本市城鎮戶口(本市城鎮才有檔案,能存到職介或人才;外地城鎮的存當地職介或人才,也可以通過當地職介或人才辦理自己繳費參保;農村戶口沒有檔案,暫不能按此辦理個人參保。)
如果市民對社保的辦理還是有疑問,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去咨詢,畢竟各位辦理社保過程中會有一些細微額差異。同時,市民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對於不給市民辦理社保的公司一定進行舉報。
社保-網路
⑸ 個人交的養老保險要轉到單位怎麼轉
一、參保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
1、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
2、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之間流動的;
3、因辭職辭退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
二、養老保險如何轉移
1、發憑證
當勞動者離開一個城市,一定要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一張參保繳費憑證。
該參保繳費憑證最關鍵的信息有三項:一是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二是實際繳費的月數;三是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是多少。
2、打電話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經在網上公布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全部聯系方式。勞動者可以通過電話咨詢有關情況。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事務也可以通過這個電話進行聯系、核對。
3、辦手續
就是流動人員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提出接續申請,其他的事情就由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在規定時間內來辦理。
4、轉移資金
除了轉關系之外,要把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企業、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轉移到新的就業地。
拓展資料: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⑹ 自己交社保了可以轉單位嗎
可以。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暫停手續,並讓其出具《參保憑證》。
2、攜帶所以證件到當前辦理區(縣)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
3、受理申請後,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接到參保人員的材料為其出具《參保憑證》。
4、參保人員將《參保憑證》送到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單位。
5、新參保地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確認情況並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6)將個人社保轉到單位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⑺ 社會保險從個人轉單位的的流程
社會保險從個人轉單位的的流程: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暫停手續,並讓其出具《參保憑證》;
2、攜帶所以證件到當前辦理區(縣)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入;
3、受理申請後,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接到參保人員的材料為其出具《參保憑證》;
4、參保人員將《參保憑證》送到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單位
5、新參保地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確認情況並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對你不利,因為如果企業給你繳納,你自己負擔一部分保險,公司還要給你繳納公司負擔的那部分保險,這兩部分保險都是屬於你的。
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交,按照社保規定,你只能繳納個人負擔的那部分,公司的你繳納不了,而此時公司也不用幫你繳納公司負擔的那部分保險,然後你去公司報銷你繳納的這部分保險,無疑公司是少交了由公司負擔的保險費用,等於原來屬於你的錢沒有了。
(7)將個人社保轉到單位嗎擴展閱讀:
申請資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參考資料:網路——社保轉移
⑻ 個人交社保轉單位交怎麼辦手續
社保從單位轉個人需辦理的手續是在確定單位與你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後,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並由單位的勞資人員持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及《社會保險證》或《養老保險手冊》、《社會保險卡》等資料到社保部門辦理報減手續就可以了,在那你沒有新單位就業之前,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續繳社會保險費。
個人社保參保需提供的資料
1、填報《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及《委託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
2、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3、某某建行、中行、農行、工行之一開立的本人儲蓄銀行存摺的戶名和帳號頁復印件(驗原件);
(8)將個人社保轉到單位嗎擴展閱讀
社保辦理人離開了原辦理地,退保會造成一定數額的經濟損失,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社保卡可通過轉移社保來處理。
根據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2010年7月1日起實施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09]191號)文件,流動人員跨統籌區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可以自由轉移。
對於跨省市轉移,其手續需要分別向兩地社保局提出申請,且只能轉移個人帳戶部分,不能將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備.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