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幫員工補繳的社保和滯納金如何入賬
補交時
借:應抄付職工薪襲酬--社保(單位部分)
借:其他應收(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支出
貸:銀行存款-**行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部分)
⑵ 社保扣滯納金入什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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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賬很簡單,你只需要記得用回應付職工薪酬答-社保這個科目歸集就行了。
預交就是先交,再扣款或分配入成本費用,補交就是交款部分沒有計提需要補提。
滯納金如果由個人負擔,直接從個人工資中扣除,如果由企業負擔,做法與企業負擔的社保一致。
會計分錄為:
一、公司負擔部分計提或分配(先交款叫分攤,後交款叫計提)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司負擔部分)
二、工資計提用應發工資入賬,分錄就不列出了。應發工資減去各項扣款為實發工資,各項扣款入賬分錄不全部列了,只列社保扣款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三、繳納社保款項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司負擔部分+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⑶ 補交社保的時候要交滯納金 這個滯納金是什麼意思 怎麼算的
滯納金指針對不按期限繳納社保金,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⑷ 交社保滯納金都需要帶什麼
個人是不要繳納滯納金的,沒要這樣的規定,單位的滯納金在下一次繳納社保金的時候就一並收取了,也不用單獨帶什麼資料
⑸ 社保費滯納金的會計科目是什麼
社保繳費滯納金,應該計入"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科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營業外支出是指不屬於企業生產經營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的關系,但應從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支出,
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非季節性和非修理性期間的停工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的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5)公司交社保的滯納金做到什麼裡面擴展閱讀: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能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於2017年1月1日,將取消信用卡滯納金。
2016年4月15日,央行發布《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取消滯納金,由發卡機構和持卡人協議約定違約金。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滯納金,對於持卡人違約逾期未還款的行為,發卡機構應與持卡人通過協議約定是否收取違約金以及相關收取方式和標准。發卡機構對向持卡人收取的違約金和年費、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得計收利息。
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已還款額)×0.05%
如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另外《水資源費徵收辦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因為滯納金這一概念是屬行政法規的范疇,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書中涉及民事責任的承擔時是不應該使用的。
⑹ 單位社保滯納金怎麼交
滯納金按天收取萬分之五,從每月繳費超出繳費期限開始算
比如1月單位應交社保費10000元,未繳納,從2月開始,每天按5元收滯納金
去補交最好直接帶支票,社保局算完費用,直接填支票。如果第二天再去繳費,社保局會再加滯納金
⑺ 單位社保滯納金計入什麼科目單位交款又做什麼科目
滯納金、罰款類費用支出一般記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是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盤虧損失、非常損失、罰款支出等。
⑻ 企業繳納的社保通過什麼流程到了地稅的賬戶補交社保滯納金什麼條件可以不收
社保管理員,拿回繳費單給財務,財務直接從稅務系統繳納了啊。如果未按期交納肯定要收利息的,也就是所謂的滯納金。如果按期交納費用就不收滯納金。
⑼ 收繳的社保滯納金干什麼用了
加收的社保滯納金用於五險(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統籌基金的使用上。
⑽ 社保繳納滯納金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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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方法:各險種繳納總數*滯納天數*萬分版之五,天數是從權次次月的第二天開始計算,4月份補繳1.2.3月份的社保,1月份的滯納金天數從3月2日開始算起,2月份的滯納金天數從4月2日算起,3月份則沒有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