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轉業軍人是不是到單位都要買五險一金
購買社保是企業必須為職工做的,和是否轉業軍人無關。
㈡ 軍人轉業社保能否取出
在一般情況下,任何人的社保都不能取出來的,只有出國定居或者投保人死亡的才可以取出來,並且所取金額只有所交金額的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都進了統籌帳戶,就無法取出來了。所以不到萬不得已千萬別把社保取出來。
㈢ 外地轉業軍人,如何上社保
哪些人可以申請落戶?
(一)專業人員落戶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有接收單位的人員可以辦理落戶。
(1)年齡40歲以下,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學士學位人員、經教育部認證取得學士學位以上的留學人員。三區放寬到普通專科學歷。
(2)年齡40歲以下,與接收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師和高級技工。三區放寬到本市急需緊缺的中級技工。
(3)年齡20歲以下(特殊專業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獲得全國性正式比賽前6名、省級正式比賽前3名或達到國家一級運動員標準的人員。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本人可辦理落戶;配偶有接收單位的可隨遷落戶;未成年子女,病殘成年子女或獨生未婚子女可隨遷落戶。
(1)年齡45歲以下,具有碩士學位者、雙學士學位者、碩士學位以上的留學歸國人員。三區放寬到具有普通本科學歷(具有學士學位)和留學學士學位人員。
(2)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和省級以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
(3)年齡45歲以下,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50歲以下,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三區放寬到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4)年齡45歲以下,與接收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高級技師。三區可放寬到技師。
(二)投資創業人員落戶條件
1.在青注冊個體、私營企業的創業人員,配偶有接收單位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殘成年子女或獨生未婚子女辦理落戶。
(1)當年實際納稅10萬元、連續3個納稅年度累計實際納稅20萬元或連續5個納稅年度累計實際納稅30萬元。
(2)招用青島市城鎮失業人員30人,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職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外地來青注冊的各類企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允許本企業距法定退休年齡15年以上、簽訂5年勞動合同、在技術或管理崗位工作滿3年以上的業務骨幹辦理落戶
(1)當年實際納稅200萬元、連續3個納稅年度累計實際納稅300萬元或連續5個納稅年度累計實際納稅500萬元,可遷入5人戶口。三區落戶條件同比減半。
(2)招用青島市城鎮失業人員100人,簽訂3年勞動合同並為職工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遷入5人戶口,三區落戶條件同比減半。
(3)留學回國人員創辦企業當年實際納稅5萬元,可遷入2人戶口。
(三)組織調動安排落戶條件
1.青島市及以上組織部門批準的領導幹部調動者。
2.公開招考錄用的國家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機關工作人員。
3.中央、省駐青單位組織人事調動者。
(四)復轉退伍軍人及隨軍家屬落戶條件
1.復轉退伍軍人(含轉業士官)進市落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隨軍家屬落戶按國發〔1991〕41號文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五)投靠收養落戶條件
1.夫妻一方具有市區戶口,婚齡滿3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獨生未婚子女可辦理落戶,三區取消婚齡限制。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未成年子女、獨生未婚子女或病殘成年子女,可進市區落戶:
父母雙方均為市區戶口的;
父母離異,一方為市區戶口的;
父母離異,一方死亡,來青投靠具有市區戶口的另一方的;
父母雙亡,需投靠具有市區戶口的其他親屬的;
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邊遠省區從事地質勘探工作,無法隨身撫養,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為市區戶口的;
符合《收養法》規定,辦理收養登記的。
3.本人為市區戶口,如其父親滿60周歲,母親滿55周歲,且為城鎮戶口,身邊無子女,可辦理投靠落戶。
4.經批准回市區定居的華僑和港、澳、台同胞,可進市區落戶。
5.原系我市戶口的在外地上學人員、退學人員、境外人員、勞改釋放及解除勞教(少管)人員,可回原戶籍地落戶。
如何辦理落戶手續
(一)關於專業人員進市落戶的辦理程序:
1.符合《通知》「專業人員落戶條件」第一條中(1)(2)款的,由市(或三區)組織、人事、教育、勞動保障部門受理、審批。落戶人應持上述部門出具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及戶籍證明到公安分局開具戶口准遷證。
符合《通知》「專業人員落戶條件」第一條(3)款的,由市體育局受理後,持聯系函,全國、省級正式比賽獲得名次榮譽證書及復印件或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復印件等材料,屬於幹部身份的,報市人事局受理;屬於工人身份的,報市勞動局受理;屬於無業人員(含「農轉非」)的報市公安局審批。
2.符合《通知》「專業人員落戶條件」第二條的,除提供上述相關證明外,其隨遷人員屬病殘或未婚成年子女的,還須提供相關證明,由公安分局開具戶口准遷證。
3.對符合《通知》「專業人員落戶條件」的高級技工、技師和高級技師進市落戶前,還須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對其進行職業技能復核。其中,對符合「專業人員落戶條件」的高級技工,由勞動保障部門根據勞動力市場需求情況,按年度公布引進的工種范圍。
對符合《通知》「專業人員落戶條件」第一條第2款和第二條第4款「與接收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高級技工技師、高級技師,應確定為「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履行一年期限以上的」上述人員方可辦理落戶。
4.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應先到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處、屬師范類的到市教育局畢業生就業分配辦公室辦理派遣手續,然後持人事、教育部門出具的入市落戶通知書、報到證(就業推薦書、就業通知書)、戶口遷移證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屬市內四區院校的畢業生可按規定辦理網上戶口遷移。
5.符合《通知》「專業人員落戶條件」系農業戶口,由相關部門直接送市公安局辦理「農轉非」手續。涉及省內中小學和師范學校調入人員落戶,仍由市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辦理。
(二)關於投資創業人員進市落戶的辦理程序:
1.符合《通知》「投資創業人員落戶條件」第一條的,由市國內經濟合作辦公室受理,填寫《投資納稅遷入人員情況審批表》,報市公安局審批;三區(高新區除外)由公安機關受理、審批。所需證明材料:①創業人員申請;②營業執照復印件;③完稅(國稅、地稅)憑證復印件,或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證明(已招收本市失業人員人數、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④遷入人員的戶籍證明(其內容須證明夫妻關系或父母與子女關系);⑤配偶接收單位證明;如所攜帶子女系病殘未婚成年子女的,還需出具相關證明。
2.符合第二條的其辦理程序及所需證明材料與第一條類同。其戶籍證明只需出具遷入人員本人的,及出具單位對業務骨乾的聘書或任命通知。
3.屬於外商投資企業的,按照「投資創業人員落戶條件」中第2條「外地來青注冊的各類企業」條件辦理,由市外經貿局或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按前款程序及手續受理。其中,「招用青島市城鎮失業人員」人數的認定,由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
對於留學回國人員創辦企業的,還需人事部門出具其身份證明。
(三)關於組織調動的人員進市落戶的辦理程序:
1.符合《通知》「組織調動安排落戶條件」的,落戶人員應持市(或三區)組織、人事、教育、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本人的戶籍證明到公安分局開具戶口准遷證。
2.符合「組織調動安排落戶條件」的人員,其配偶有接收單位的,與「可遷子女」可同時辦理落戶。
3.「中央、省駐青單位組織人事調動者」是指中央、省駐青單位系統內組織、人事部門的調動人員,此類人員只要單位系統內部有調令,即可以出具入市介紹信辦理落戶手續。
(四)關於復轉退伍軍人及隨軍家屬進市落戶的辦理程序:
1.符合《通知》「復轉退伍軍人及隨軍家屬落戶條件」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原系本市戶口,從本市入伍的退伍軍人,持市安置辦出具的《入戶介紹信》及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對異地入伍退伍軍人安置本市落戶的(含農村入伍,需按有關規定辦理「農轉非」的),由市安置辦將材料報市公安局批准,到派出所辦理落戶;軍隊轉業幹部以及復員幹部、轉業士官落戶的,持市軍轉辦或市安置辦出具的入戶介紹信到公安分局審核簽章,然後到派出所辦理落戶。
2.符合《通知》「復轉退伍軍人及隨軍家屬落戶條件」第二條的,仍按國家原規定執行,家屬隨軍調動工作的,由市(或三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受理、審批。對無職業的家屬隨軍,由公安機關按原規定受理審批。
(五)關於投靠收養進市落戶的辦理程序
1.符合《通知》「投靠收養落戶條件」第一、二、三條的,屬於「非遷非」、「農遷農」夫妻之間、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可遷子女」投靠父母的「三投靠」戶口由分局審批,「農轉非」等其他戶口由市局批准。
對夫妻一方具有市區戶口,且系離休幹部的,戶口材料由市委老幹部局受理,報市公安局審批。
2.符合《通知》「投靠收養落戶條件」第三條的,父母雙方均為城鎮戶口來青投靠子女的,只要有一方達到年齡條件的,其夫妻雙方可同時辦理遷入落戶;若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只要符合我市入戶條件,可先辦理「非遷非」落戶手續,後對農業戶口的一方,按照「農轉非」夫妻投靠辦理落戶手續。
3.符合《通知》「投靠收養落戶條件」第四條的,經批准回市區定居的華僑和港、澳、台同胞,憑批準的定居證明復印件直接到落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4.符合《通知》「投靠收養落戶條件」第五條的:
(1)原系本市戶口在外地上學畢業後回原戶口地的,須到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落戶手續。凡無接收單位,要求回本市落戶的,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3日內開具《入戶介紹信》,直接辦理入戶手續。
(2)退學人員,憑退學證明、戶口遷移證直接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
(3)回國留學人員(含因公(私)出國(境)回國(境)人員)原系本市戶口的,持護照及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到落戶地經派出所所長批准辦理恢復戶口手續;跨市、縣安置的,憑教育部的有關證明或市人事部門的證明、護照等,到公安分局簽章後,再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手續;外地回國留學人員凡未被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注銷戶口的,公安分局憑上述部門的相關證明及戶籍證明為其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4)刑釋人員,持釋放證明、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㈣ 自主擇業幹部可以再買一份社保嗎
可以再買一份復社保,屬於個人權益制,無業人員都可以。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㈤ 90年當兵轉業分配到糧庫單位一直到04年買斷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當兵轉業回來的人是應該給交社會養老保險的,如果斷交了也應該可以讓單位給補上。因為各地都有這個政策,你可以到退伍軍人事務局咨詢一下。
㈥ 軍人轉業安置社保怎麼轉接
退伍或者轉業的時候,部隊給退役的人員一張光碟及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把這些交給當地的社會保險即可。
《社會保險法》生效之後,全國自由轉,而且算年限。繳費滿15年是退休金領取最低條件。《社會保險法》草稿徵求意見剛結束。內地的你要先到設保部門補繳費,越早越好,年限比資金重要。內地的社保,應該有個紅色皮的冊子的.
軍人轉業回地方後可以續交醫療保險。通常分兩種情況:一是有單位,企事業單位都能代交的;二是個人到當地社保局自行交納。但不管哪種情況都需要把在部隊時所交的社保的相關手續辦出來轉入新的單位才可以的。
單位上社保一般需要的材料:
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單位法人代碼副本復印件;
3、人員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人員類別、繳費工資基數) ;
4、參加過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員工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移單》和《基本醫療保險手冊》 ;
5、單位的開戶銀行全稱、帳號、行號等信息;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社保補繳所需提供資料
一、未參加過社保的人員
1、戶口簿第一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2張
2、身份證復印件 2張;
3、一寸白底沖洗彩照 3張;
二、有過在京參保記錄的人員
1、身份證復印件1張即可;
補繳時間
每月5號至15號是社保中心辦理補繳時間。即每月不超過15號。
㈦ 新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業軍人與其他參保人員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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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網址可查看:北京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
網上申報業務辦理
一、網上申報人員增加
(一)職工新參統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新參統信息時,須分別選擇四險和醫療相應的增加原因。
四險增加原因包括:新參加工作、外省(行業統籌、軍隊)調入、機關事業轉入、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其他新參統。
醫療增加原因包括:新參統
2.參保單位於申報一至兩小時後查詢網上申報系統職工新參統信息的導入情況,導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後重新提交。申報五險新參統的人員,五險均導入成功後,參保單位從網上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並攜帶相關資料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相關資料包括:戶口簿、身份證的復印件;新參加工作和其他新參統的還需攜帶《招工表》或《勞動合同書》、《商調函》;外埠參統人員參加生育保險的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員轉業軍人還需攜帶《復員轉業通知書》或《復員證》、《轉業證》;外省市(行業統籌、軍隊)調入還需攜帶《轉移單》。參加醫療保險的還須按規定攜帶兩張一寸照片。
3.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進行職工新參統增加的單位,在辦理完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後再辦理四險的審核增加。
4.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辦理職工登記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並蓋章,同時連同其他相關材料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
※單位在辦理人員增加業務前可先查詢該人員繳費狀態確認是否符合辦理條件。
※當月導入成功符合新參統條件的人員,如當月未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提交新參統表格及相關材料並辦理審核的,則當月新參統職工未增加。
(二)參保人員的轉入及恢復繳費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增加信息,並選擇相應的增加原因。
增加原因包括:失業轉就業、外區轉入、本區轉入、其它。
2.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增加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並蓋章,同時須留存《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轉移情況表》、勞動合同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備查。
特別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員增加業務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網上申報人員的減少(一)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在網上申報系統錄入職工減少信息時,須選擇相應的減少原因。
減少原因包括:農民工解除合同、轉外國籍、轉往本區、轉往他區、轉外省市申請中斷、判刑、勞教、參軍、出國、非帶薪上學。
(二)參保單位應依據網上申報系統反饋的辦理減少成功信息,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
辦理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轉出成功後,無需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網上申報業務管理崗辦理轉出審核。辦理以下減少業務的,還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及相關材料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網上申報業務管理崗列印相關表格:
※選擇減少原因為判刑、勞教、參軍、出國及非帶薪上學的,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
※選擇減少原因為轉外國籍的,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
※選擇減少原因為轉外省市申請中斷的,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三)辦理網上申報的單位須留存《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農民工解除合同的還須留存《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關系證明》;判刑、勞教的須留存法院判決書復印件;參軍的須留存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出國的須留存本人申請、護照復印件;轉外國籍的須留存本人相關證明;非帶薪上學的須留存入學通知復印件。
辦理醫療減少的按規定留存相關資料。
特別提示:除上述減少原因的其他人員減少業務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三、網上申報信息變更(一)單位信息變更
1.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單位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單位簡稱、單位電話、單位經營(辦公)地址、郵政編碼、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姓名、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支付業務經辦人姓名、支付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支付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法人聯系電話、單位電子郵件地址、單位網址、單位傳真號碼。
2.參保單位在辦理變更業務成功後,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二)個人信息變更
1.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個人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聯系)地址、居住地(聯系)郵政編碼、選擇郵寄社會保險對賬單地址、個人身份、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所在地郵政編碼、參保人聯系電話、參保人員手機、聯系人姓名、聯系人電話、聯系人EMAIL地址。
2.參保單位在辦理變更業務成功後,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並蓋章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項目的單位及個人信息變更仍需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五、網上申報職工繳費工資收入(一)網上申報系統繳費工資申報時間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
(二)參保單位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錄入本單位參保人員的職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已辦理過「四險」和醫療繳費中斷的人員可勾選「減員標識」不再申報繳費工資,單位須錄入本單位所有人員的職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資後才可提交。
(三)參保單位於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繳費工資申報結果,對於申報不成功的人員可查詢不成功原因並重新申報。
(四)參保單位在查詢反饋結果同時可定製查詢本單位月均工資為空或0的人員,於次日查詢反饋結果。如反饋結果存在此類人員,單位可於下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為其進行繳費工資申報。
特別提示:如定製查詢出本單位月均工資為空或0的人員,單位可於下月通過網上申報系統為其進行繳費工資申報,或通過企業版及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等方式辦理繳費工資申報。
(五)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完成所有人員的繳費工資申報後,可查詢並列印辦理成功人員的《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蓋章後報送所屬社保經辦機構。
六、網上申報職工補繳(一)網上申報系統職工補繳申報時間為:
1.每年3月份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為全月均可辦理。
2.系統特殊維護期間不可使用,具體時間見網上申報系統公告。
(二)網上申報補繳模塊可辦理本單位職工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補繳業務。
(三)參保單位須認真閱讀《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申報系統補繳業務辦理須知》,並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需補繳人員的基本信息及繳費情況,確認補繳人員的補繳險種及補繳起止月。
(四)網上申報系統補繳業務辦理流程:
第一步:錄入補繳明細並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反饋結果。如果補繳明細通過系統校驗,可預覽補繳金額並確認提交,確認提交後補繳明細不可修改;如未通過系統校驗,需要查詢申報失敗原因,修改相關信息後重新申報。
第三步:補繳金額確認提交後,可於提交一至兩小時後查詢反饋結果,反饋不成功的人員需重新申報,反饋成功的人員須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如果申報的補繳明細包含歷年補繳,則須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業務。如果申報的補繳明細只包含當年補繳,則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或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並現場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
第四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後,須於列印一至兩小時後攜帶蓋章後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及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審核及匯總業務。
(五)通過網上申報辦理補繳業務的,須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報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完畢補繳業務的繳費手續。
(六)出現以下情況,申報的補繳記錄作廢:
1.未按第五條中規定時間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業務。
2.因補繳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補繳不成功的。
㈧ 我是一名轉業軍人,我辦關系時把事業單位社保打到了企業社保的帳號上了,該怎麼
只有去社保局咨詢辦理了,個人辦不了。
㈨ 轉業到安置這段期間我個人不補交社保到單位交這段時間工齡還算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目前多數城市個人不能補繳社保專(到屬時需要自己咨詢本城市社保部門)·斷了這段日子沒工齡。
但如是城市戶口可戶口地人才存檔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自己繳費社保(跟職工社保一個待遇)
㈩ 轉業軍人社保問題
戶口抄轉深圳後,社保可以轉,但社保先不要轉 ! 現在轉吃虧:只算資金不算年限,等《社會保險法》生效之後,全國自由轉,而且算年限。繳費滿15年是退休金領取最低條件。《社會保險法》草稿徵求意見剛結束。
內地的你要先到設保部門補繳費,越早越好,年限比資金重要。
內地的社保,應該有個紅色皮的冊子的,或在 **市社保網 上查查有沒有你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