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委託人需不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
如果單位同意給補繳社保,這個補繳的社保證明應該不會在資格復審時專有問題,因為這本來就屬是單位的義務,不是個人義務.。
補繳的證明需要看日期的,公務員考試所提交的資料都有一個截止日期,在該日期以內的資料是可以開具證明的,如果超過該日期的證明以及證書均對此次考試無效。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及以下設置。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㈡ 關於分公司人員作為總公司委託代理人投標的問題
你以總公司名義到總公司所在地社保局交社保,領社保證和發票或公司參保人員花名冊,記版住還要與總公權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了合同和社保再加上委託書,你就可以以總公司名義參加投標,但要注意授權期限,但是現在一般都要注冊建造師才可以當委託人啦!
㈢ 法人是投標委託代理人的話 需要開具社保證明材料嗎
一般是不需要的,要看發標單位有沒有提這個要求。
㈣ 總公司能否委託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為其員工代繳社保
單位的這種做法是來違法的,如源果子公司是屬於勞務派遣單位,有勞務派遣資質,那麼是可以為員工繳納社保派遣到總公司工作。但是公司時屬於一個集團公司,相互之間是不能派遣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㈤ 投標代理人的社保記錄必須是單位繳納的才可以嗎
這個要看招標單位是如何要求的 ,
有一些招標單位會明確:投標人授權代表必須為投標人在職員工,提供授權委託人開標之日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在授權單位進行社保繳納的證明才可以。
㈥ 政府采購供應商委託代理人必須在本單位入社保嗎
采購采購生。補課的女生利息在班隊。肉色版嗎?應該做的,如何?不做事吧!干涉。一一三代理人。必須在單位幼師。老了就沒有。是吧!
㈦ 招投標中(公開招標),招標文件要求開標的委託代理人須提供在投標人企業最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
只需要提供6個月社保即可,如果成立超過6個月不能提供6個月社保,無論什麼理由,均不能參加投標。
你這種情況,只有放棄本次投標。
㈧ 我的意思就是 現在公司委託個人,出庭解決與其他人的勞動糾紛,委託人需不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
看你委託的這個人是什麼身份了,如果是律師的話就不可以,如果是單位的工作人員(不是律師)就需要提供。
㈨ 招標公告未規定,但是在招標文件中要求領取招標文件的授權委託人的社保,合理嗎
合理。換個人去領,應沒有困難。
㈩ 招投標過程中授權委託人是否必須是投標單位有社保的正式員工
不必要,很多委託人都是買的資質,而賣方就幫他們招投標一條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