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申請了離職,社保不想停哪裡可以代繳
代繳上職工社保費用可能比較高,因為單位出的錢你也要自己交,看你經濟實力
❷ 我公司委託第三方機構給代繳社保,現在要求我簽一份離職申請解除與本公司合同關系,我應該簽這份申請嗎
根據國家法律規來定,與公自司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公司委託第三方勞務公司繳納社保是公司和其之間的協議,只要給員工繳納社保就不算違法,只不過將保險業務外包而已。
我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明確規定了征繳社會保險費用是社會管理部門的職責,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依法辦理社會保險。如果用人單位已經為勞動者辦理了社保手續,但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金,無論欠繳社保費或者拒繳社保費,社會管理部門均可依法強制征繳。
❸ 員工離職後,公司代繳養老保險合法嗎
離職後,單位沒有義務幫忙代繳。如果願意代繳可以雙方約定
❹ 申請離職期間 可以讓公司補交社保嗎
員工與單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單位沒有給員工繳交社保的,員工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在職員工可以與單位協商,離職員工需在離職後一年內與單位協商,要求補繳,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屬地勞動監察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單位補繳社保。
關於員工社保補繳的年限,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進行補繳年限界定和規則制定。企業資深人力資源經理謝炳城認為,員工請求單位補繳社保的,從勞動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單位沒有為其繳納社保費之日起最長不能超過兩年。
理論依據:
1、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發放員工工資的書面記錄可以只保存兩年以上備查。也就是說,超過兩年的工資記錄,用人單位沒有繼續保存的法定義務。
2、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這條規定可以解釋為,超過兩年時限的,即使單位工資、加班費等支付不足,單位也不再承擔被員工追索和被勞動部門查處的責任。
3、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兩年前的加班工資,原則上由勞動者負舉證責任,如超過兩年部分的加班工資數額確實無法查證的,對超過兩年部分的加班工資一般不予保護。(本條規定僅適用廣東地區)
社保屬國家法定福利,個人和單位都應當依法參加社保,社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一部分記入社會統籌賬戶,一部分記入員工個人賬戶。從本質上看,社保應當屬於員工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其性質與工資、加班費等相似。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那麼,參照上面三個法條規定,員工主張社保補繳的期限,應當與勞動報酬一致,不超過兩年。
結論:員工追索不超過兩年的社保補繳的,單位應當給予補繳,員工追索超過兩年的社保補繳的,單位可以拒絕補繳。若單位同意補繳兩年以上社保,同時也必須經社保局同意,按社保局要求提供相關勞動關系證明,方可補繳。
❺ 勞動者離職了,可以讓原用人單位代繳社保嗎
這種復情況不屬於賠償的范圍,制在廣州網上申報社保在每月的15號之前,由於你已經提出離職並且辦理了離職手續,單位可以不給你買的。像我們單位都是在15號那天統一申報社保的,你10號就走人了,還怎麼給買社保呢。況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要提前一個月,就是說你需要在2月10號就提出辭職申請才可以在3月10日離職的,否則單位完全有理由不給你辭職的。單位都很人性的放你走了,沒有必要鬧上法庭了。
❻ 員工辭職後,還想讓單位代繳保險,企業有什麼風險嗎
已經離職,不能通過單位給他個人上社保和公積金,社保和公積金是單位和個回人共同繳費的,只有個人那部答分,單位那部分沒交交說不清楚了。有可能職工會據此將單位告上法庭。 可以幫助他交納,前提是與單位無關,他把賬戶放到街道,單位辦理業務的人員只是個人行為幫忙,這樣就沒有風險。處理不當造成的風險,比如: 1、勞動糾紛,包括否認離職,說是保留人事關系,要你承認工齡年限等; 2、社保費的收取問題(提前收),留意。 建議: 1、讓員工自己到保社局自己上社保(本地戶口); 2、非在公司掛靠的話,你就要與離職員工簽訂掛靠協議,協議內容包括已離職的時間、個人原因掛靠在公司、准時交社保的期、停社保告知時間等
❼ 員工離職後想讓公司代繳社保,並想補繳離職期間的社保怎麼辦理
來員工離職後讓公司代繳源社保,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掛靠公司,與公司訂立協議,由個人承擔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按期把應交款交給公司,由公司納入職工范疇統一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
員工掛靠公司繳納社保與勞動法相悖,也是得不償失的做法。員工自謀職業的,應當按靈活就業人員自行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繳費年限與之前在公司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員工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繳費的,所繳納的費用少於掛靠公司應繳費用,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掛靠公司應當按照繳費工資的28%(單位20%,個人8%)比例繳納,按靈活就業人員標准按繳費工資的20%繳納。
❽ 從公司離職後社保可以自己交嗎怎麼交
1、辭職時,應與公司簽訂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或要公司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一式8份,公司留下1-2份,你需留下6份,辦理相關手續都需該協議書(或證明)原件。
2、向公司領回《社保個人繳費證》,前往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證,並申報領取失業救濟金。
3、帶身份證、協議書、失業證等相關材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繳費處申報,就可以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個人社保,如再就業時,再將《社保證》交單位辦理變更即可。
❾ 單位離職了,想找代理公司代繳社保,公積金怎麼辦
公司找代理公司代辦社保是合法的。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地稅登記證;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社保卡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❿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10)離職人員申請公司代繳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
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
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