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公司一年了有簽合同但是公司沒有給我交過社保公司,
你簽的合同是一張費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到勞回動與社會保答障部門備案。即,公司不給你交社保是因為,它與你簽的勞動合同並未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是一張沒有法律效力的費紙,用來忽悠你的。
勞動合同必須至少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備案一份。
這個你隨便問個公務員或者國企的正式職工,他們都能跟你說清楚。
㈡ 我與公司簽了一份合同,但公司沒給交社保
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望採納謝謝
㈢ 簽合同後公司沒有給我交社保怎麼辦
簽合同必須給交社保 可以先協商 不成可以到勞動部門解決處理
㈣ 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卻不給交社保
要求企業給你一份勞動合同,可以電話投訴,這種小事情在我們這里勞動監察大隊會當天處理好。
㈤ 我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一年了,公司沒給我交社保
以單位未給你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要求離職,以該理由主張經濟補償金,獲得支回持的幾率比沒有理由離職要答高。
如果我與公司解除合同,採用什麼樣的文書,用什麼方式送達 ?
答:最好採用書面的形式通過快遞遞交給公司,但是必須保存相關的證據。
㈥ 簽過勞動合同但是單位沒有給我交過保險我該怎麼辦
用來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合源同,那麼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在30天內給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的。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㈦ 我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不給我交社會保險,我該怎麼辦
1、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勞動仲裁院申請仲裁
3、辭職不幹(不建議)
依據《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㈧ 公司和我簽了合同,但是沒有給我交社保,我該怎麼辦。
只要求補交社保,拿勞動合同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門投訴單位就可以
以單位不繳納社保理由辭職,要求單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的,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㈨ 公司和我簽了合同。但是沒有給我交金,我幹了半年呢。怎麼辦
公司與您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是勞務合同,是不需要繳納社保的。
是勞版動合同,必須的為繳權納社保,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您可以要求公司: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為您繳納社保,如果離職,還可以要求半個月的工資補償。否則,您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