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辭職後還可以投訴公司不買社保嗎
可以。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將會損害員工的勞動權利,一旦員工在工作中受傷之後,可能就因為沒有社保,就會影響工傷認定,甚至是傷殘鑒定。如果你的用人單位不給你購買社保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勞動者是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解除勞動合同的,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是需要根據勞動者的工資和工作年限來判斷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是可以直接提起勞動仲裁的,一般的勞動仲裁是一年,需要根據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的時候開始計算。
(1)舉報公司不給交社保擴展閱讀:
投訴公司不買社保注意事項:
准備勞動關系證據材料。勞動者有勞動合同,同時公司已經開立了社保賬戶了,勞動者要去投訴公司不交社保的問題,就應該及時准備勞動關系證據材料,常見的就是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材料,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工資流水是證明工資標准。
去公司社保繳納地社保部門投訴。勞動者有勞動合同,同時公司已經開立了社保賬戶了,勞動者准備好證據材料後,就及時去公司社保繳納地的社保部門投訴即可,投訴的時候必須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件,以及證據材料原件。
㈡ 公司不交社保該怎麼舉報
公司不依法給員工交納社保,建議先收集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然後向勞動局或者信敏消社保局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滑知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㈢ 公司不買社保能舉報嗎
公司不買社保,屬於違法行為,請依法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33,可以匿名,舉報後能解決,舉報有功的話有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並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3)舉報公司不給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㈣ 舉報單位沒有給我買社保,單位會被處罰嗎
情節不嚴重,及時補交,一般只收單位滯納金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專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屬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㈤ 舉報公司不給繳納社保需要什麼手續及證
你好:需要准備以抄下材料:1.合同(證明你跟單位的勞動關系),2.工資單或工資流水(證明應該給你繳納的社保基數),入職時間和離職時間(證明補繳社保的時間)。按照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單位必須為所有員工繳納社保。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五險。如果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按照社保法的規定。有社保局對單位進行處罰,要求補繳社保並處以一定的罰款。對此情況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㈥ 公司不給職員買社保他們犯法嗎怎麼處罰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違法,法律規定要在員工入職後三十天之內購買,超過就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一種員工福利,還有社保是強制性的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單位不給職工交社保,毫無疑問是違法行為。
職工社保應該由企業進行繳納,企業社保費用由兩者共同承擔。根據規定,企業應當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機構申辦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企業與員工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應在用工30日內為員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也就是說,合法用工企業一定要為員工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