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從單位出來不幹了 保險還是掛靠在單位 每月自己繳納社保 請問我可以領取失業金么
新的《中華來人民共和國保自險法》於7月1日開始實施,有關條款規定: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請對照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情況,判斷能否領取。
㈡ 我買了5年社保現在辭職了可以領到失業金嗎
用人抄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㈢ 失業前在單位交滿一年社保,但是我一共繳納85個月,失業金怎麼計算
無論你交了多少社保,就看單位有沒有給你交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領取最長期限是累計24個月
㈣ 單位交了一年社保,現在失業自己按靈活就業交社保,這一年還算嗎還是重新開始計算年限
你在工作單位工作了一年,那麼只享受到了一年的社保,但是今後你從工作單位出來之後沒有繼續工作,那麼也就意味著沒有工作單位來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交費,但是這個時候,你可以個人來承擔自己的社保交費。
那麼我們可以按照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選擇參加自己的社保,因為畢竟你曾經在企業單位建立了一年的社保賬戶,所以說你可以將自己企業單位的社保關系轉移成為戶籍所在地,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參保,那麼這樣的話就可以有效累積自身的繳費年限了。同時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那麼將來即便是你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也依然可以將自己的社保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來參保,他們二者之間都是可以正常的相互累積合並計算繳費年限的。
所以說現在這段時間之內你沒有參加工作也是沒有關系的,因為畢竟按照靈活就業的方式也是可以參保的,只不過就是靈活就業人員所參保職工養老保險,因為沒有企業單位來承擔部分的繳費比例,所以說是需要我們個人來承擔全額的繳費比例,相對於企業在職職工來靈活就業人員所承擔的繳費金額,包括繳費比例相對都是比較高的,因為企業在職職工個人只需要承擔8%的繳費比例,但是靈活就業的人員,個人是需要承擔20%,實際上比起企業在職職工來確實是多了不少的比例和費用。
㈤ 繳納社保還可以領失業補助金嗎
您好,社保是公司繳納的狀態是不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的,如果是斷交階段,自己自費繳納的,就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
㈥ 單位買斷,自己交了社保費的,目前失業,社保局有社保返回費嗎
這個只能說你可以申請全部退出,但是只能退個人部分,且很不劃算,沒有返回費這種說法哦
㈦ 我在單位交了半年多的社保,現在辭職能領失業金嗎
不能。領取失業金的最基本條件之一是:累計繳費滿一年不滿5年的,每滿一年領取3個月,最長不可以超過18個月。
㈧ 離開單位但仍在原單位掛靠繳納社保的能否辦理失業證領取失業金
不可以領取失業金,必須要憑離職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且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才能領取失業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如下:
1、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8)單位購買了社保還算失業嗎擴展閱讀
1、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㈨ 現在我在領失業保險 又在新單位買得了社保嘛,如果買了還能領失業保險嗎
新單位替你重繳社保後,說明你己不再處於失業狀態了,社保部門不再發你失業金了,你在領取失業金時期內,自己每月去交養老保險,直到失業金領完為止後再要新單位替續交社保,
㈩ 新單位社保已申報但還沒繳費現辭職還能繼續領失業金嗎
不能吧如果你現在領了的話,你繳納新的申報的時候,你新單位會從跟你報了的時間開始繳納,比如說這個月報名額,但是可能下個月開始交費,但是呢,這個月也會給你補上的呀,如果你領了失業金不就沖突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