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失業金期間,新單位能交社保不
領取失業抄金期間,不能參加職工社保,否則就被視為已經重新就業,失業待遇應按照規定暫停。
但是可以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城鄉居民社保。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一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㈡ 己領過失業金,新單位交多久社保可領失業金
新公司交社保就不能領失業金了。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2)辦了失業金新單位交社保擴展閱讀: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㈢ 在領取失業金的時候新單位給交社保了怎麼辦
失業金自動暫停,等你再次非本人意願失業時,可以再次辦理,接著領。退休前總共領取月數不超過24個月。
㈣ 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就可以在新單位繳納社保嗎
只要你重新受聘於單位了,單位在給你辦理增員手續時,就會停止發放失業金了。如果你是一次性領取,必須領取月數結束才會增員繳費。
㈤ 領取失業金期間新單位給交社保需要本人哪些手續辦理
領失業金期間新單位又給交社保,需要你辦理新入職所需要的手續,並終止領取失業金。
㈥ 領了失業金,以後找到了單位還可以繼續交社保嗎
領取失業金後,重新找到工作單位可以繼續交社保。
員工失業向社保局申請領取失業金,找到新工作後失業金停發,社保由新單位繳交,當失業時候要及時的在當地社保局進行失業登記,准備好相關資料以便於盡快的通過審核領取失業金不影響其正常生活,關於領取失業金要准備的資料和注意的點有下面幾點:
1、失業保險金不是從失業的當天就開始算起的,而是從進行失業登記的時間開始算,也就是說,從失業之日到失業登記之日的時間內,失業者既得不到原單位發放的工資,也得不到失業保險金,要求失業者失業後必須盡快進行失業保險登記,以便早日獲得失業保險金,避免因中斷工資收入給個人和家庭帶來的生活不便;
2、勞動保障部在《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規定,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失業人員辦妥申領手續之月開始計算,其當月失業保險金於次月補發,如辦理申領手續當月仍有原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向後順延;
4、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5、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金。
㈦ 領取失業金後新單位怎麼交社保
必須要有之前單位的社保證明,憑那張證明新單位就可以繼續幫你繳費了。失業金只要有離職證明有可以。
㈧ 領取失業金找到新工作公司繳納社保我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領取失業金期間是不用交任何社保的費用的,以後續保時也不用交納滯納金,對將來的保障影響甚微。
領完後如果是本地人的話,可以到社保局轉為個人繳費模式,或是找到新工作單位後,轉移到新單位繳費即可;如果個人沒有能力繳費或沒有單位續交的話,可以作繼續封存,直到有繳費能力後。
2、如果領取失業金期間找到新工作單位並開始續交社保費用時,單位的人事部會為你辦理社保的啟封手續的,而不需要你自己去辦理,同時次月停止領取失業金。失業期間的社保費用是不用補繳的。
當前中國失業保險參保職工的范圍包括:
1、在崗職工;停薪留職、請長假、外借外聘、內退等在冊不在崗職工;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
2、其它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建立勞動關系的臨時工和農村用工)。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失業職工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還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8)辦了失業金新單位交社保擴展閱讀:
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
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