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A公司給我上了一個月的社保,我換了一家B公司,B公司給我上社保的話是否會要A公司證明
同城的話,你經B公司在社保辦理參保手續的時候,當地的社會保險就直接把A公司你的參保信息轉移到B公司名下了。
異地則重新建立賬戶。
Ⅱ 公司在A地上班 卻在B地上社會保險。請問 企業這樣是否違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准、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版、職業危害防權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准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准,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Ⅲ 我在A公司入職,5年後調到B公司上班一直到現在十五年,B公司不幫買社保,現在可以追繳嗎
當然可以追繳,這是用工單位必須遵守勞動法的
Ⅳ 員工的社保關系在A公司,現在B公司上班,B公司該怎麼處理
與A公司簽一個借調協議,長期的話簽一個多點勞動/執業合同
Ⅳ 一直在A公司上班,現在社保要轉到B公司(A,B公司同一老闆),合法嗎請問有何影響
恩,養活方面不會有啥影響,但是醫療可不就一樣了!
以前我們在惠州有公司有幫買綜合醫療,但是到了東莞,只幫忙門診醫療,很不方便,自已繳費部份也增加了!!
A公司轉到B公司只是公司名稱變了,是合法的。
Ⅵ 勞動合同簽在A公司,社保購買為B公司,會不會有問題
當然有問題。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地是一個地方。如果出現工傷工作地點和社保繳納地不一致就很麻煩。
Ⅶ 新入職員工第一個月參保,申報基數按什麼標准a、第一個月基本工資,b、第一個月基本工資和合同中寫明的每
繳費基數應該是第一個月的「整月工資」。
若是員工是 當月1日入職,那麼發的回這個月就是工資全答額。
那麼社保、住房公積金,都應該拿這個數字來做基數。
若是,員工是月中旬或者月下旬入職,就應該計算出來——若是整月,員工工資應該多少,然後以整月工資為基數。
然後,等到次年4月核定社保基數時,再按在此公司前期(4月以前的)的月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等到次年7月核定住房公積金基數是,再按按在此公司前期(7月以前的)的月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具體還想確認的話,可以致電當地勞動局咨詢電話12333(各省市都是這個號碼),或者去所屬社保中心咨詢一下。
Ⅷ 從A公司離職,單位停繳社保。入職B公司,B公司入職即交5險一金,要求一個月交轉入憑證,並沒去轉,
可以要求公司補交,但是你必須把社保轉出單給新公司,否則無法給你續保
Ⅸ 在a公司上班一直在交社保,去了b公司後,公司要求自願放棄社保,3個月後才可以交,這期間社保自己交嗎
你題目中談到的這種情況,你應該跟b公司商量一下,把你的社保銜接上,如果b公司不同意給你交這三個月的社保,你就得自己交,這三個月的社保,把社保銜接上,以後就按月交,避免有麻煩。
Ⅹ 我之前社保是在一朋友公司A公司買的,後來入職B公司,社保就在B公司買了,但是我中間中斷了五個月
你個人補繳的部分如果已經繳費了,應該不能退 你可以讓社保中心出你個人補繳的證明,把證明給你朋友的公司 社保那邊應該只需要公司補繳,你個人部分可以用證明抵消掉 因為單位繳費部分是劃入國家統籌的,所以想讓社保換成你個人補繳比較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