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未交社保,現在要離職要求補償,解除勞動關系,這個離職書怎麼寫,有沒有範文
未繳納社保的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直接投訴舉報申請仲裁。不用寫辭職申請。
Ⅱ 公司簽勞動合同,不繳社保如何寫離職書
當事人有簽勞動合同,但是單位不繳社保,屬於違法,當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直接提出報告就可以。
辭職報告簡單一點就好,可以參考以下範文。
辭職報告(範文)
公司領導:
因單位未依法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違反勞動法和社保法,本人決定在X年X月X日辭職, 希望能及時安排人手交接我的工作。
辭職人:xxx
年月日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違法,可以立即離職。
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
(註: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系過於復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郁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煙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佔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項目(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Ⅲ 未交社保,想馬上離職,離職書怎麼寫
如果寫個人原因是不能得到賠償,可以寫上因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未簽訂勞動合同所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這樣可以有一些賠償。如果不要賠償,可以直接結算完工資後走人。
Ⅳ 沒交養老保險怎麼寫辭職報告
很簡單,以單位未繳納社保,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可以離職。單位沒有為員工辦理社保,屬於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盡快補充辦理,否則可以去社保部門舉報。如果沒有辦理社保,當事人還可以離職並要求補償。
Ⅳ 以公司未繳納社保為由 辭職信應該怎麼寫 求指
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Ⅵ 單位不交社保辭職信怎麼寫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存在違法在先的過錯行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屬實,你就可以隨時立即向用人單位遞交緊急解除勞動合同信(《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次性結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同時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46條)。否則,你可以立即撥打電話12333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報案(《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9條),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
緊急辭職信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具體規定內容情形來書寫即可。範文可以通過網路知道、網路文庫搜索筆者『水6元』書寫的「緊急辭職信、緊急離職信、緊急辭職報告、緊急離職報告、緊急辭職通知書、緊急離職通知書、緊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範文來閱看參考。
《勞動合同法》第38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⑤因本法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Ⅶ 公司社保沒繳,離職書怎麼寫
辭職書
xx:您好!
首先,非常感謝您這一年來對我的信任和關照。
這段內時間,我認真回顧容了這一年來的工作情況,覺得來xx工作是我的幸運,我一直非常珍惜這份工作,這一年多來公司領導對我的關心和教導,同事們對我的幫助讓我感激不盡。在公司工作的一年多時間中,我學到很多東西,無論是從專業技能還是做人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感謝公司領導對我的關心和培養,對於我此刻的離開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非常感激公司給予了我這樣的工作和鍛煉機會。但同時,我發覺自己從事xx行業的興趣也減退了,我不希望自己帶著這種情緒工作,對不起您也對不起我自己。真得該改行了,剛好此時有個機會,我打算試試看,所以我決定辭職,請您支持。
請您諒解我做出的決定,也原諒我採取的暫別方式,我希望我們能再有共事的機會。我會在上交辭職報告後1-2周後離開公司,以便完成工作交接。
在短短的一年時間我們公司已經發生了巨大可喜的變化,我很遺憾不能為公司輝煌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祝願公司的業績一路飆升!公司領導及各位同事工作順利!
致
禮!
xx
xxxx年x月x日
Ⅷ 沒交社保辭職信
本人於什麼時間入職公司什麼崗位,因公司至今未按社會保險法及相關規專定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現根據屬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通知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請公司在幾日內辦理離職手續,並且按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規定支付補償金。
最後手寫簽名、日期
Ⅸ 公司違法沒給員工買社保,辭職信怎麼寫怎麼交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要求辦理離職手續,不需要寫辭職報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要求其補繳社保,用人單位通常不會立即處理,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維護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