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資社保費賬務處理
如果員工為管理人員,假如工資是1000元,應由個人負擔8%,企業負擔23%,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及附加1000元(應發放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及附加230元(應企業負擔23%部分)
貸應付工資——***920元
貸其他應繳款——310元
如果員工為生產工人,只要將管理費用改為生產成本——基本生產
這是按工業企業確定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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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單位交社保如何做賬務處理
單位交社保應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企業財務人員應做賬務處理如下:
1、計提工資內時的會計容分錄
借:管理費用 職工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
2、計提公司承擔的社會保險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社會保險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繳納社會保險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
貸:銀行存款
4、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
貸:銀行存款
(2)公司有社保的工資賬目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社保停保減員的操作流程
1、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社保停保減員時,需先在市人社局人力資源網辦理失業登記備案手續,
2、登錄「市電子稅務局」,選擇模塊 「特色業務」-「社保業務」-「單位人員減員申報」-「社保減員申報」進行操作。辦理網上單位減員的時間為每月的4日-月底。
3、稅務機關以人社部門推送的失業登記備案信息為准,一定要先辦理失業登記才能辦理停保減員,要不系統會跳出提醒,辦理不了停保減員的。
4、死亡減退的,稅務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網上減員業務,參保單位應攜帶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到稅務機關櫃台辦理。
❸ 公司給職工交社保(公司出一部分 、個人出一部分)賬務怎麼處理
1、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繳納的一部分社保)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專另一部分屬社保)
貸:銀行存款
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公司出)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貸 :銀行存款/現金
2、發放工資扣除個人應繳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個人交靈活就業不但要繳納個人賬戶的費用,也要有一部分的錢進入統籌賬戶。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❹ 公司收到社保打來公司員工生育津貼,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有兩種處理方式:
1、職工發放產假工資不走應付工資賬戶,直接
借:其他應付款-XXX
貸:銀行存款內
收到生育津貼容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X
補發余額
借:其他應付款-XXX
貸:銀行存款
2、產假工資走應付工資科目核算,收到生育津貼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X
貸:營業外收入(生育津貼補助)
(4)公司有社保的工資賬目擴展閱讀: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准分兩種情況:
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准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准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還有的地區對參加生育保險的企業中男職工的配偶,給予一次性津貼補助。
❺ 員工的社保個人交的部分也有公司負擔,這樣賬務應該如何處理
你好!
計入公司的管理費用。
但由於這個費用不是公司所應該負擔的費用,
不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❻ 請教一下企業有關工資的賬務處理
一、計提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一職工工資
貸:應付職工內薪容酬一各職工
二、支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一某職工(工資、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在內)
貸:應交稅費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 一社會保險(包含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三、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支出:
借:管理費用一職工社會保險
貸:銀行存款
❼ 社保全部有公司繳納,但人不在公司上班也不發工資,如何處理賬務。
單位部分計入「管理費用--社會保險」,
個人部分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
年底所得稅匯算時調增繳納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單位負擔的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不屬於你單位應承擔的正常費用支出,不符合稅收政策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
(7)公司有社保的工資賬目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
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❽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會計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分別怎麼入賬
社保應先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的明細科目,賬務處理如下:
單位部分: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銀行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單位)
應付職工薪酬—應交各項保險(個人)
貸:銀行存款
如何計算保費: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❾ 單位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怎麼做賬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借: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 (實發數)
(9)公司有社保的工資賬目擴展閱讀: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
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職工薪酬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
(二)應當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
(三)應當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
(四)為職工提供的非貨幣性福利,及其計算依據。
(五)應當支付的因解除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及其期末應付未付金額。
(六)其他職工薪酬。
因自願接受裁減建議的職工數量、補償標准等不確定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3 號——或有事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