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公司社保 > 能否起訴單位補償社保費用

能否起訴單位補償社保費用

發布時間:2021-01-01 06:27:08

❶ 少交社保,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補繳或者賠償損失嗎

1、應當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訴;
2、公司應為員工補繳社保費。如員工以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可一並要求經濟補償。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❷ 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到法院起訴怎樣要求賠償

單單要求繳納社會保險,到法院起訴可能會駁回起訴,社保問題要走行政途徑,向社保局反饋,由社保局責令公司補繳。如果社保局不作為則應進行行政訴訟。

❸ 聽說子公司承諾賠償一位離職同事社保錢不讓起訴,那我們在職廣州辰田的可以讓公司補繳社保嗎

社保是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繳納的,不繳納屬於違法,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要求補繳社保。

❹ 單位補繳的那部分社保費由職工自己替補繳了,可以通過:訴訟要回來嗎

理論上是可以通過訴訟向原單位追討社保費的,但是法院有可能不予受理。
這種社保糾紛不在法院管轄權之內。應該去找勞動監察部門,由它們替你找原單位追討經濟損失。

❺ 公司不給上保險 已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申請現金補償嗎

用人單位未按規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勞動應要求用人單位補辦相關手續補繳相應保費。如無法補辦補繳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張相應賠償。

對於直接要求相應補償的,一般是協議達成。一旦走到仲裁或訴訟程序,用人單位不僅要依法補繳保費或支付賠償,還要面臨繳納罰款和滯納金。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其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最長為一年時間,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5)能否起訴單位補償社保費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第三款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❻ 公司拖欠社保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嗎

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公司不繳納社保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因為國家有相關法律規定: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 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 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1994/12/26)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除責令其補交所欠款額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收入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6)能否起訴單位補償社保費用擴展閱讀:

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辦理程序: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由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被訴人沒有按時提交或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

3、仲裁庭應當於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

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收費標准:不需要收費.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仲裁委員會

❼ 因原單位未交社保而造成的退休金損失的訴訟費多少

你可以去找一下律師咨詢一下

❽ 社保斷交可以起訴讓單位補交嗎

中斷一個月,新公司是不會補的,但是社保是累計計算的,所以繼續繳納就可以了。

一、養老保險:至少累計繳納滿15年社保,不過多繳多得,退休後(男60,女55)就可以享受養老待遇。就目前而言,任何人累計買十五年社保,就可以在退休時享受當地退休養老待遇。

二、醫療保險:買了醫療保險,就可以享受門診報銷,住院優惠。醫療保險的購買,雖然企業與個人都需要支付費用,但個人當月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全都轉賬到自己的醫保卡或者存摺上,最高報銷額按全市上年度年平均工資的4--6倍補償。患大病超過最高支付額的部分可由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按90%--95%的比例支付。退休以後,男繳滿30年,女繳滿25年不用再繳,也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三、工傷保險:購買了工傷保險,因工負傷時,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後,有工資收入補償,也是對因工負傷勞動者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顧措施。(工傷險是由企業購買,個人不用承擔費用)

四、失業保險:

1、只需要購買滿十二個月後,失業期間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購買滿四年,都是滿一年享受一個月失業待遇,四年後,滿一年享受兩個月失業待遇;一輩子最多享受24個月的失業待遇)。

2、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一)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願性失業;

(二)本人及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

(三)進行失業登記;

(四)有求職要求並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

五、生育保險:只要累計購買滿一年,且生育期間一直在參保狀態,女職工產假期間就可以享受到3至6個月的假期,以及享受工資待遇和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續費、住院費和葯費的報銷等等,生育保險也是由企業購買,個人不用承擔費用。

(8)能否起訴單位補償社保費用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❾ 工作三年單位未交社保,起訴的話應該賠償怎麼算

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交,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門投訴單位
以單位不繳納社保理由辭職,可以要求單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單位不支付,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閱讀全文

與能否起訴單位補償社保費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