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月上到多少號離職單位要給交社保
我覺得這個要看你們單位了,我們一般是不管你當月做了幾天,單位都給交的。專
個人部分從工資中扣除就行了屬啊。
有的地區分時間段的,比如單位在當月20日前減少的話,當月就間斷了,20日以後是不可以辦理社保人員增加和減少的。
至於要做到幾號離職單位要給交社保,好像還沒有明文規定吧,在於公司是否人性化。
2.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文件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反社會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2)當月18號離開公司給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
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
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3. 員工當月10號離職,當月社保是否由公司繳納
離職當月應當正常參加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
社保依據當事人解除勞回動合同答證明書記錄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那麼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
4. 18號離職員工公司可不可以不交社保
員工離職之後可以轉移社保到現單位繼續繳納社保。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版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權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5. 當月離職社保還要繳嗎
嚴格來講,當月保險中單位應繳部分還是應由單位來承擔.社會勞動保險是以月為單位來繳納費用的,無論你這個月出勤幾天,都應該繳費. 何況你是15日才離職的,一般多數地區均需在10日前確定當月的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也就是說,在你離職前,社保處可能已經要求單位將應增減人員呈報上去了,基數已經核准了,除非單位為了你再去和社保處協調減員,否則到月底繳費時應該包括你. 當然,需要你承擔的個人部分,還是應該個人支付,工資扣款不足的,可能到你轉移保險關系時,單位會讓你補齊. 如果你是單位管理者,建議你還是寬容些,給員工繳費了吧,通過企業和社保處溝通,完全可以將員工在繳費前減員,省下幾百塊錢,如果人不太多,就沒啥意思了,讓在職的員工有種兔死狐悲的感覺,離開的員工有怨言而到處詆毀企業,還是得不償失.
6. 辭職當月,公司給交社保嗎
看辭職時間,社保每月扣費有一個時間節點,每個地區的時間節點不一樣,在扣費版時間節點權之前辭職,在離職的第二天公司將會停掉社保當月將不會繳交,在社保扣費節點以後辭職的當月的社保已經扣費完成相當於交了當月社保。
7. 關於當月16號前離職公司給繳納當月社保嗎
一般是看公司規定。
既然你和公司協商離職的,那就問公司人事部,如專果想繳納社保,也告屬知公司,一般不會太糾結這事。好聚好散嘛
能通過直接溝通能解決的就別走彎路,別浪費時間和精力(仲裁)。當哦然,既然當月在上班,公司本該購買,如果你要仲裁,那肯定要繳當月的社保的。
如果你要自己辦理,個人購買可以往前3個月買,所以,你自己購買時間很充裕。
8. 15號離職公司要給交社保嗎
15號離職,一般情況下公司有義務給繳當月社保。
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回如果個人在上班領取當答月的勞動報酬,也就是工資,就應該繳納相應的社保,沒有表明關於發工資周期的問題。但是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規定,一些公司可能規定15日離職不會繳納當月的社保,所以具體的情況還要看公司的相關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也規定,當月的工資還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的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