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考二建 怎麼開工作年限證明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中對學歷,專業及相關工作經驗都有明確要求。在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需要相關單位(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在考試報名表上蓋章證明考生的相關工作經驗,各別省市在二級建造師現場審核時還需要提供社保證明。
工作年限證明樣式表:
拓展資料: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注冊建造師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注冊執業人士。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和住建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注冊登記後,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的制度。
Ⅱ 報考二級建造師需要什麼條件
二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各地報名條件的規定,略有不同,體現出不同的寬緊政策,考生應以當地當年的考試報名通知為准。以下以北京為例:
1)考全科:
凡遵紀守法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兩年;
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2)免試1個科目: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3)免試2個科目: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證書》,並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
相關說明: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年底。
所需資料
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並加蓋公章);
(4)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5)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新考生);
(6)如實填塗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7)免試部分科目需提供相應專業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一、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復印件。
續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4)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老考生);
(5)如實填塗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報名增項
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 、市政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6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考試教材
2016年1月份二級建造師教材最新改版。二級建造師教材統一由中國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教材每三年進行一次改版,每年會有15%的內容作出調整。
Ⅲ 公務員如何辭職,養老金才不會吃虧
你完全可以自己繼續繳納,只是費用高了。
你辭職後,可以個人掛檔繳費,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掛檔繳費由勞動就業部門辦理,請您咨詢市勞動就業辦。《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金的計算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有關,由於不知道您的具體情況,請您撥當地社保局的具體咨詢。
一、社保
1. 公司和個人的那部分都是自己交,稍微麻煩一些,要是你和單位比較熟悉的話叫你們單位繼續幫你代繳,你把錢給你們單位就可以。
社保:你還需要交3年,一共需要交滿15年;(男女一1. 公務員辭職後,在單位上班的年限視同為社保繳納年限)。
2. 辭職以後,如果不夠15年的,需要自己去繳納社保。
3. 現在公務員社保政策也開始改革,公務員繳納社保和企業繳納社保一樣。以後公務員也需要自己繳納自己個人部分的社保了。
二、 醫保繳費
你還需要8~13年(即男性要交13年,女性要交:8年);一共需要交滿20~25年(即男要交滿25年,女性要交滿20年)。
對於醫療保險,如果你在當地其他企或事業單位找到工作,則由企事業單位經辦人員至醫保中心辦理增員手續並一次性補繳中斷期間的醫保費。
三、養老保險繳費
1. 根據規定,從2007年4月起,公務員停止繳納養老保險,所以公務員離職後,如果在異地參保的,可以將1996年至2007年3月的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或者按自謀職業人員在市機關社保中心續保,並執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如果人事關系寄存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代理的,可以繼續按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
2. 如果你的戶口在當地並在在當地繼續參加養老保險,則到當地的市醫保中心以自謀職業人員身份續保並一次性補繳中斷期間的醫保費。自謀職業人員參保須提供以下材料: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協議書(證明)、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個人農業銀行結算賬戶。
3. 你可以到你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咨詢,如果要是轉保險的話,需要有你現在的單位開一份辭職憑證,你拿著這個才可以到社保局去轉保險,前提是必須有單位接收;了解只有養老保險可以不限區域全國各地區都可以轉,其他的保險都是買一個月享用一個月的,而且醫療保險不能中斷超過三個月,要是超過三個月,就從你補買的那個月算起停六個月才能再次享用社保卡。每個地區的條款都不盡相同,總之你要像有關人士咨詢清楚
四、繳費相關設施使用
1. 各市級企業職工退休時計算養老待遇公式都是相同的,共用一個計算機程序,所以在任何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只要退休時的各項條件相同,退休待遇也是相同。
2. 可以把檔案和戶口轉移到人才市場託管,並代繳社保和醫保。
3. 人才市場只託管未婚集體戶口。在登記結婚前,如果你買了住房,拿到房產證後,即可分立戶口,拿房產證去派出所辦理落戶即可。如果在買房前,你需要登記結婚,則當你登記結婚後,30天內必須把戶口從人才市場遷出。
五、繳費比例與激素
1. 辭職後,暫時沒有工作的,社保和醫保全部由個人繳納,繳納基數是上年度平均月工資的60%-300%,繳費比例,社保為20%,醫保可按最低的5.5%繳納
2, 社保不是按你的實際月工資為基數,而是以當地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月收入工資為基礎,繳費基數,最低是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為月平均工資的300%,檔次差額一般為50或100元。醫保是按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
3. 例如你的月工資是1000元,而當地上年度在職職工人均月工資為1860元,則社保繳費基數,最低是1316,下一檔是1350或1400,在下一檔次是1400或1500,最高為5580。而醫保統一按1860為繳費基數
4. 社保和醫保,一般都是委託銀行代扣代繳,只要你的繳費賬戶有足夠金額,就不用管它了
Ⅳ 居住證積分到期續辦需要哪些材料文件
1.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3.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續辦居住證還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先續辦居住證,拿第一次辦居住證一樣多的材料去社區事務中心辦理居住證簽注。
2、再辦理積分,居住證續簽之後再去辦理積分,否則幾份有效期不更新的。辦理材料如果積分和上一年一樣,無變化,只要確認好這個申請單,然後列印這個申請表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然後讓人事拿介紹信和他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去人才中心辦理積分更新就可以了,如果有加分的材料,需要帶加分的材料一起去,申請表裡面的加分材料也相應要增加。
3、最短10天,簡訊通知你去列印積分申請表。
4、憑本人身份證去人才中心列印積分表。
(4)社保局任職資格制度擴展閱讀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
滬府發〔2017〕98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保障境內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范人口服務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促進本市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對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並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境內來滬人員,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居住證》積分制度)
《居住證》積分制度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以下稱「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積分達到標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第四條(職責分工)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居住證》積分管理工作。
各區政府負責本辦法在其行政區域內的具體組織實施。
公安、教育、衛生計生、科技、工商、稅務、住房城鄉建設管理、民政、經濟信息化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與本辦法相關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積分指標及分值
第五條(積分指標體系)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第六條(基礎指標及分值)
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一)年齡
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
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
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注冊的,注冊後給予加分。
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目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第七條(加分指標及分值)
加分指標包括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一)創業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積120分。
創業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三)緊缺急需專業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於本市緊缺急需專業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後向社會公布。
(四)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
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20分。
(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20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於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於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於3倍的,積100分。
4.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六)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
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
(七)遠郊重點區域
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九)表彰獎勵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2.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3.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政府批准並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十)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
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Ⅳ 居住證是什麼為什麼要發居住證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內國制定技術移民容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由簡單的准入登記,到主動的服務流動人口。
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居住證實施背景:
在全中國各地的相關改革中,非戶籍人口的權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也在日漸擴大。這些變化的背後有招工難、地方保護等復雜的經濟和社會因素,也有著地方政府轄區管理的政治需求。
居住證制度既保護了流動人口在當前工作居住地的社會福利待遇,又保護了流動人口在原籍的應有權益,保障了來去自由,自由流動,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Ⅵ 高級職稱的評定條件
工程師5年可以評高工。
1、中級職稱評選條件:本科畢業後工作滿3年;專科畢業後工作滿5年;中專畢業後工作滿8年;高中畢業後工作滿10年;初中畢業後工作滿12年。
2、高級職稱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獲中級職稱4年以上或本科畢業後工作滿8年;大專畢業後工作滿10年;中專畢業後工作滿15年;高中畢業後工作滿20年。(2)具有系統的專業基礎理論和較廣博的科技文化知識,精通本專業技術知識,實踐經驗豐富,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獨到的業務、技術特長,能解本專業的重大技術難題,或獲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群眾公認。
高級工程師職稱考試報名條件(學歷與資歷):1、中專畢業工作滿5年,或大專畢業工作滿3年,或本科畢業工作滿1年,或碩士畢業經考核合格者可申報助理工程師職稱;2、大專或本科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碩士畢業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畢業經考核合格者可申報中級工程師職稱;
3、本科畢業或碩士畢業從事工程師工作滿5年以上,或博士畢業從事工程師工作2年以上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4、本科、碩士、博士畢業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受聘擔任高級工程師職務5年以上(含5年)可申報教授級高工;
5、本科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3年),或碩士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2年),或博士畢業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其中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可申報高級經濟師職稱。高級職稱參評對象:1) 凡具備申報條件的相關人員均可申報參評;2) 中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相關單位在崗專業技術人員;3) 高級職稱的參評對象是: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科研院所及所屬科技企業、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中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工作中業績突出者,可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中級職稱評審一年受理兩次,高級職稱評審一年受理一次。
Ⅶ 人力資源中心檔案管理專員、社保專員、員工關愛專員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
每個公司都不太相同,你就只有在網路文庫慢慢瀏覽看看,哪個對了下載哪個。
Ⅷ 如何評職稱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後,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並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申報條件
1.高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⒉中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⒈助理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⑶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⑷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8)社保局任職資格制度擴展閱讀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一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該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
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二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參考資料:網路-職稱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