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機關事業單位交納社保費的基數包括哪些內容
如果你指的是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企業社保范疇的險種,繳費基數為上一內年度月均工資(容稅前、按全部收入口徑計算)。如果你指的是養老金並軌後的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在績效工資改革實施到位前,繳費基數為基本工資、退休時繼續享受的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高出30%部分、工改保留補貼、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其他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包括改革性補貼及獎勵性補貼等)之和
『貳』 2016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是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依據如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規定:
1、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2、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總額的20%,計入社會統籌基金。
3、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上年度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4、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2)稅務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繳納基數的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叄』 機關事業單位社保中心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返備
機關事業單位於2014年10月起實行養回老金並軌,即從這個時間答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因為央保中心的成立及繳費的前期工作花費了大悶世山量的時間,所以很多單位養老保險的實繳是從2016年甚至更晚之後才開始的,當然,2014年10月至實繳開始期間的養老保險之後時機成熟了也是要一並清算的。如果你之前所在的事業單位在2014年10月前並未參保,應當是公費養老,即退休後由單位發放退休工資。這種情況的話,你在該單位工作的8年應當視為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即通常大家說的「視同繳納」。
當兵期間是否算螞中「視同繳納」我不是太清楚,個人認為應當也算,建議問一下當地的社保中心。如果你的檔案完整,記載連續,你從當兵到現在所有的工齡都是可以被認可的,不需要你自己要回。具體你現在如何參加社保,還請咨詢當地社保中心,有可能需要你回原單位開具一份「視同繳納」的證明,這樣可以把你以前「視同繳納」的年限續上,不需要你再補繳社保了
『肆』 機關事業單位要繳養老保險了,怎麼繳費看這里
以前規定省直單位不用繳納。從2015年1月起,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員、參公單位)全部參加養老保險,並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事業單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後,此前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4)稅務機關事業單位社保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伍』 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的具體規定
事業單位計入社復會保制險繳費基數口徑的包含以下項目:
職務工資、技術等級工資、津貼、教護齡津貼、特區津貼、崗位津貼、廈門地區補貼、職務津貼、考勤獎、月考核獎、保留工資、高出保留
三、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計入個醫療帳戶劃撥基數口徑的項目:
基本退休費、生活補助費、生活補貼費、廈門補貼、特區津貼、保留津貼
四、 補充說明:根據財綜(2001)06號文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職工以職工本人上年度12月份納入工資基金手冊管理的工資總額為基數,以後納入工資基金手冊管理各種增資項目均作為計算口徑;各單位自行制定、發放的各類補貼、津貼、獎金以及加班工資等均不作為計算口徑。
『陸』 徵收各項社會保險費統一使用地方稅務機關稅收票證,以下哪一種不屬於其中
社會保險費包括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
概念: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證勞動者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1、基本養老保險費納費人
具體包括: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和自由職業者、農民合同工。
2、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企業單位:堅持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其中,企業社會統籌部分繳費比例為企業工資總額的20%左右,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8%。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解除勞動關系後續繳費人員繳費率為20%。 事業單位:對費率的規定因地區不同而各不相同,具體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
3、費率和計費依據
企業繳費費率為20%左右,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 企業職工個人費率為8%,計費依據為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 事業單位費率不同,職工計費依據為本人上月應發基本工資,單位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之和為計費依據。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和解除勞動關系後接續繳費人員的費率為20%,8%計入個人賬戶。計費依據為本人月工資收入。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費率為8%。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4、基本養老金的使用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具體的政策是由勞動部門制定和解釋。
(二)失業保險費
概念: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1、失業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2、失業保險繳費
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單位繳費部分費率為2%,個人繳費部分的費率為1%; 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
4、失業保險基金的發放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費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及其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三)基本醫療保險費
概念:基本醫療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制度。
1、基本醫療保險費納費人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原則,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 用人單位繳費一般為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為本人工資的2%。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劃入個人賬戶,其餘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單位繳費的費率在6%左右,職工個人的費率為2%。 企業繳費部分的計費依據為上月工資總額,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職工個人繳費的計費依據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小病或門診費用,統籌基金主要用於大病或住院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
(四)工傷保險費
概念: 工傷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企業職工在遭受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傷害時,獲得醫療保障和經濟補償,享受職業康復權利,分散工傷風險,促進工傷預防的制度。
1、工傷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工傷保險繳費
工傷保險費由企業繳納,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徵收標准為企業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乘以行業差別費率,平均工傷保險費率一般不超過1%。
3、費率和計費依據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立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立若干費率檔次。一般在1%左右,定期由社保經辦機構調整。計費依據為企業上月工資總額。
4、工傷保險金的使用
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職工因工緻殘的,按照《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遼寧省人民政府令[1994]第45號)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生育保險費
概念: 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得到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制度。
1、生育保險費納費人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
2、生育保險繳費
企業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按照不超過工資總額的1%繳納。
3、費率和計費依據
費率為1%,計費依據為企業上月工資總額。
4、生育保險基金使用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流產的,可領取下列生育保險費用: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發的產假生育津貼(產假工資);從懷孕到生育期間所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及因生育直接引發感染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上一年度市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發的男方護理假工資。
政策
需強調的兩個政策問題:
(一)有關計費依據的規定
1、企業保險費計費依據
2000年7月—2001年6月 企業以上月實際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月工資收入為計費依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 2001年7月—2004年3月 企業以上月列入成本和費用的全部工資總額為計費依據;職工、自由職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以本人月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
2004年4月至今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社會統籌部分、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企業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以上月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8%部分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繳費以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 。
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計費依據
職工以本人上月應發基本工資為繳費基數,單位以全部職工個人繳費之和作為繳費基數。由經辦機構核定,照核定單征費。
(二)工資總額的有關規定
1、工資總額的組成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6部分。
工資總額之一計時工資:指按計時工資標准(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具體包括:
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工資
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運動員體育津貼
工資總額之二計件工資: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
包括:
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工資總額之三獎金: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
包括: 生產獎 節約獎 勞動競賽獎 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工資總額之四津貼和補貼::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價格補貼、副食補貼、糧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工資總額之五加班加點工資: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工資總額之六特殊工資
包括: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2、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
(1)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獎金。(2)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3)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4)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5)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6)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 (7)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的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8)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9)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票(包括股票分紅)和利息。(10)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 (11)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12)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13)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 (1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征繳規定
編輯
社會保險登記
1、社會保險費征繳實行登記制度。
2、社會保險登記的主管部門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
4、社會保險登記的變更及注銷。
申報核定
具體包括:申報環節和核定環節 申報環節是納費人履行納費義務的法定手續,是徵收機關確定應征費款、開具完費憑證,要求納費人限期納費的主要依據,同樣也是納費開始實質履行納費義務的必經階段。核定環節是地稅機關對繳費單位的繳費數額進行核定,開具徵收繳款書。
『柒』 機關事業單位職員社保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於2014年10月起實行養老金並軌,即從這個時間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內因為央保中容心的成立及繳費的前期工作花費了大量的時間,所以很多單位養老保險的實繳是從2016年甚至更晚之後才開始的,當然,2014年10月至實繳開始期間的養老保險之後時機成熟了也是要一並清算的。如果你之前所在的事業單位在2014年10月前並未參保,應當是公費養老,即退休後由單位發放退休工資。這種情況的話,你在該單位工作的8年應當視為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即通常大家說的「視同繳納」。
當兵期間是否算「視同繳納」我不是太清楚,個人認為應當也算,建議問一下當地的社保中心。如果你的檔案完整,記載連續,你從當兵到現在所有的工齡都是可以被認可的,不需要你自己要回。具體你現在如何參加社保,還請咨詢當地社保中心,有可能需要你回原單位開具一份「視同繳納」的證明,這樣可以把你以前「視同繳納」的年限續上,不需要你再補繳社保了
『捌』 行政事業單位 交社保 怎麼做賬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事業單位也有其他應付款這個科目!應付職工薪酬用來核算單位負擔的部分,個人負擔的部分要計入其他應付款
完整的賬務處理:
1、計提單位負擔部分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社會保障繳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相應險種
2、發放職工工資時扣除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地方津貼補貼、其他個人收入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相應險種
其他應扣款的科目
3、交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相應險種
其他應付款——相應險種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