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社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屬於什麼性質的單位
人社局下屬很多事業單位。參公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益類是指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事業單位分為行政類、公益一類、二類、三類、生產經營類等,兩者不是一個層面的概念。參公單位由公務員管理部門核定,公益類屬於機構編制部門分類。
置於你說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單位,各地情況都不一樣,一般是衛計委或人社局下屬全供事業單位,非參公,但是根據新的社保改革方案,原醫保中心、社保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處和新農合要整合為統一的社保機構,為參公單位!
2. 我報考了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管理中心的一個事業編制招聘,進去了是事業編制,還是參公編制呢
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這是「事業編制招聘」的考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點復雜,因為光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絕對是公務員編制的,事實上,公務員管理科或者公務員局就在人社局。
但是,人社局還有幾個下屬的事業單位:人才中心、醫保中心、社保中心,這幾個是事業單位,但是參照公務員管理。
編制的問題不用過分在意的,因為人社局的公務員可以到社保中心等擔任領導,同時人才中心、醫保中心和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也有機會提拔成人社局的領導,所以只要你想上進(一般是肯定的)、能上進,那所謂神馬都是浮雲,只要進來就行!
(2)社保局是事業單位還是參公單位擴展閱讀:
一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體分為編制人員和非編制人員(非編制人員就是本單位自行外聘的人員,就象企業聘用一樣,由單位自行規定其待遇,付給其工資,與地方財政沒有關系)。所以,非編制人員的待遇不一定比編制人員差。
目前多數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對新進的人員,包括事業編制的人員在審查檔案後,交給人才中心保管。另外國家也在積極推行事業單位人員僱傭制這將逐漸改變事業單位編與企業編的差距。
2016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方案,2016事業單位工資標准表一覽。
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發改委《關於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了39項年度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其中明確提出了"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等內容;同時,國務院對此改革給出了時間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6月底不是機關事業單位調薪的啟動時間,而是全面落實到位的時間,部分地區已經先行。"5月21日,一接近人社部的業內人士接受采訪時表示,此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並非是孤立進行,而是為了配合已落地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3. 醫保局2018年後是參公還是公務員了
參公了,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國家醫療保障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為副部級。國家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關黨委(人事司)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國家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8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司長職數2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國家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3)社保局是事業單位還是參公單位擴展閱讀:
醫保局的相關轉換:
1、本次改革將醫保局獨立,與國家衛健委平級。高規格的行政設置,為部門之間相互制衡提供了條件。除有自身的制度/政策目標、任務和責任外,還有其特定的管理運行及治理模式與機制,是著眼於長遠目標的具有大格局的改體制、改治理,是真正針對體制和機制制約的解決辦法。
2、從目前劃入的職責來看,原衛計委的新農合,人社部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國家發改委的葯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以及民政部的醫療救助等,其職責與職能的內涵構成不僅是「保險」,而是「保障」,在具體運作中,目標任務及管理類別和層次之間的銜接至關重要。
3、特別是涉及籌資、支付、監管等內部管理機制。對國民提供醫療保障服務而言,既要基於公平,也需考慮效率,這將對新成立的國家醫療保障局的治理與管理提出新的挑戰,需要更加專業、更加有效和更加高質量的治理能力、治理模式與管理水平。
4. 社保局是事業單位還是參公單位
看來你們單位是參公的編制,但參公也是事業編制呀,只是參照公務員管理而已,所以你說的兩個事業兩個公務員應該是事業編和參公編。實際上都是事業編,只是工資套的方式不一樣。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單位編制都狠有限的,像你說的正式工少是很正常的事情。。至於前途,看你自己怎麼去努力了,再狹小的空間,也有人能尋找出機會,再廣闊的空間,也有人升不起來的。自己多努力吧,比較不是有很多人能考進這種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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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保局以後會改革成純粹的事業單位嗎
按照國家現在的機構精簡方案,會改為事業單位
6. 哪些單位屬於是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顧名思義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其在職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管理,而是執行《公務員法》,參照公務員享受職務與職級晉升,享受車補、年終績效等福利待遇。因此,雖然編制性質不同,但參公人員與公務員基本沒什麼差別,都需要參加公考才能入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7. 機關或參公事業單位好還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好
必然是機關或參公的事業單位。機關是公務員,比事業編要好很多。
參公的事業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相比,也會稍穩定一些。
(7)社保局是事業單位還是參公單位擴展閱讀:
財政全額撥款是一種政府財政分配形式,中國主要撥款單位有圖書館、文化館、各級公辦學校、黨校、檔案局、文化中心、農業局下屬的森防管理事業單位、動物疫病控制中心、城建局下城市維護管理的如園林處、公園、綠化站、城肥所、環衛處、疾控中心、防治站等。
定義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有的,它的劃分方式較多。有按經費來源劃分,按編制管理劃分,按組織機構劃分等等。按照經費來源劃分,如上面各位所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按照組織機構劃分可分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機構。其中,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構、國家行政機構、國家司法機關、黨派組織、人民政治機構;
事業單位包括:農、林、水利、氣象事業單位、文教衛生事業單位、科學研究事業單位、勘察設計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城市公用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等。
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規定,國家行政機構(即國務院、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職能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各職能管理機構)的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
國家權力機構、國家司法機關、黨派組織、人民政治機構的人員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一般不要求實行公務員管理,但也有個別事業單位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
8. 事業單位改革 鄉鎮社保所劃為哪一類會不會參公
目前鄉鎮除了垂直管理單位,鎮屬事業單位均不在參公范圍之列。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鄉鎮社保所不屬於事業單位。
中央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中央垂直管理部門統一向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申報;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省垂直管理部門統一向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申報。
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審核或審批事業單位參照管理過程中,應就該單位是否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和是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分別徵求機構編制、財政部門意見。
(8)社保局是事業單位還是參公單位擴展閱讀
改革背景
有統計稱,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
來自高層的判斷認為,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業單位對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追求,偏離了公共服務這個公共機構的基本價值取向。此外,已經形成的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結構在改革中很難被打破,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大阻力。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分類改革加以解決。
「事業單位改革的實質性推進,與『十二五』時期切實解決與百姓利益直接相關的醫療、衛生、教育等民生難題,以及『民富』戰略相吻合、相呼應。」汪玉凱說。
國家行政學院宋世明教授說,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即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組織支撐,成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主力軍,以實現政府公共服務的核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