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級資質的標准要求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2. 建築公司二級資質辦理條件
建築公司二級資質辦理
企業資產: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貪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工程業績: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築業企業資質,經有關部門評審,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二、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2、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3、申報企業將初審意見和全部材料上報省級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同時將人員數據上報窗口。
4、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5、施工總承包特級、壹級和專業承包壹級資質,經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初審,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築業企業資質,經有關部門評審,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做出行政許可決定。施工總承包貳、叄級和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以及專業承包貳、叄級資質,經有關部門初審後,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6、行政許可在網站公示之後請辦理資質證書領取事項。
三、審批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辦理期限為18個工作日,因故經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領導或分管領導批准,可延長10個工作日。在核准過程中,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評審時間為20個工作日,評審時間不計算在許可辦理期限之內。
四、具體條件: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或建築物;
(3)單體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5)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築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築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貪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築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3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
3. 建築二級資質可承包工程范圍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內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容工程;
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3)施工建築二級資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二條 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意事項: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4. 建築工程企業一、二、三級資質承包范圍分別是什麼
這個是有專門的文件規定的,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三大序列,分別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施工總承包工程應由取得相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依法進行分包。對設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時,應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
5. 建築二級資質標准
二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同一級資質要求專一樣
3、企業工程業屬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2項;
(5)施工建築二級資質擴展閱讀: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同一級資質要求一樣
3、三級企業不再要求已完工程的工程業績;
6. 申請二級建築施工資質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具有與承包工來程范圍相適應的施源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近3年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
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2人
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0人
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是建築業企業資質的一個分級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4年11月6日通過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建市[2014]159號),於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所制定的。
7. 建築二級資質可承包工程范圍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4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7)施工建築二級資質擴展閱讀
一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8.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二級的標準是什麼
1、企業凈資產4000萬。
2、企業主要人員,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12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不少於9人。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經驗,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15人,且專業齊全。持證上崗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30人,且專業齊全。中級技工不少於75人。
3、還有業績要求。
9. 建築工程二級資質能承包多大的工程
建築工程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專
(2)高度屬
120
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下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
二級資質標准
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2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12
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9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7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