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承包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可否以差額做為應稅收入
問:建築業務總包人總包合同價款假如為100萬元,分包給分包人價款假如為版80萬元。總包人賬面會計收入為權20萬元。總包人的企業所得稅徵收方式為核定應稅所率徵收,當地稅務機關要按照100萬乘以應稅所得率向建築業務總包人計算徵收企業所得稅,我認為沒有法律依據,因為此時的會計收入與稅法上的計稅收入沒有差異,應該是按20萬元乘以應稅所得率向建築業務總包人計算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他代扣代繳稅費均無異義)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稅發[2008]30號)第六條規定,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2. 建築勞務派遣公司差額征稅怎麼申報納稅
如果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專勞務派遣屬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簡易計稅辦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被扣除的銷售額部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會計處理
財政部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規定: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對於期末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的企業,期末,按規定當期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
3. 勞務派遣企業所得稅是差額徵收嗎
企業所得稅沒有差額徵收的規定,你是不是問營業稅是不是可以差額徵收的問專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屬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
(十二)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託,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4. 我們成立了個建築勞務公司,但是四川省地稅局說是按3%全額征稅,勞務公司不是差額按5%徵收嗎是怎麼回事
營業稅不是不變的稅率,有3%的,有5%的,有5%--20%的。建築業的營業稅率是3% ,包含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其他工程作業。
5. 勞務公司差額徵收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來、國家稅務總局源《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第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託,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6. 工程分包給下屬子公司施工可否差額納稅
答:《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版包工程中的部分工權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額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依據上述規定,符合規定的分包,可以以其取得的全額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子公司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7. 甲公司以150萬元承攬一項工程,又以120萬元分包給乙公司,請問,甲公司是全額納稅還是差額納稅
按差額交稅。
按新的營業稅暫行條例,應該是差額納稅的,但如果公版司是個人或者境外公司的權話,你應該找收代繳對方的營業稅。
第五條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8. 建安工程中哪些稅種適用差額納稅法企業所得稅是否適用差額納稅法
建安工程主要涉及的稅種是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和企業所版得稅權(或個人所得稅)等稅種。
建安企業如果把部分工程分包給其他建安企業的營業稅差額繳納,如轉包或分包給個人的則仍要全額繳納。舉例:總包200萬,分包50萬,開發票時,分包先開50萬,繳納了營業稅,總包開發票時營業稅是按照150萬繳納。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按照營業稅的一定比例繳納。
印花稅按照工程合同金額全額繳納,稅率萬分之三。
企業所得稅要分為核定徵收還是查賬徵收。核定徵收的時候,也和營業稅相同,實行差額交稅。查賬徵收的時候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成本費用,包括損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法定稅率25%)
9. 我公司承接了一個建築工程,將其中一部分分包出去。我公司按差額交稅時,附稅怎麼交
按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繳納。你單位按150*0.03=4.5萬營業稅。附稅按4.5萬計提繳納。
10. 我公司是建安企業有一個工程160萬,我分包出去70萬,請問所得稅是160-70差額乘稅率交嗎印花稅交多少
我來給你一個專業的回答:
第一,企業所得稅不是160-70的差額進行繳納的。你內公司必須按160萬的容工程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是外地項目,則需要預繳0.2%的企業所得稅,然後在申報期間進行抵扣。70萬分包出去的則由分包商進行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二,印花稅的是繳納是按合同簽訂的金額算。按你的意思是說:總包是160萬,分包是70萬,那麼你就等於簽訂了兩份合同,一份是160萬的合同,一份是70萬的合同。那麼就要繳納的印花稅就是(160+70)*0.0003=690元。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