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業費是否包含電梯費和公用水電費,請附帶有效法律條例
物業費包含公共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費(電梯維護和用電)和公共水電費。
根據《物業收費辦法》規定:
第十一條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費是不是貴與當地的實積情況有關,就看你們實行的是什麼價了,有政府指導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有政府的批准文件,市場調節價就是雙方協商了,現在都要求實行招投標選聘物業公司,也就是以中標價為准了。
交房時交什麼錢看物業了,一般情況須要預交物業費,其它的費用有裝修期間的費用等,可以告訴你的是,除了物業費是正當的外,其它的可能都不正當。
對高檔住宅,公共區域的能源費用可以計入物業管理成本,作為物業管理費的構成部分。對於普通住宅,公共區域的水電費,不能單獨作為收費項目進行收費,但可按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給各住戶,在收取各住戶水電費時一並收取。但是,小區的路燈電費不能由住戶承擔,開發企業應按照規定,將路燈移交給市路燈管理處統一維護管理。
2. 建築設計服務費計費指導什麼時間發布的
2015
第一章 綜述
1、總則
1.1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形勢與需要,維護建築設計市場秩序,確保設計質量和服務質量,有助於發包人、設計人協商確定設計服務計費,編制《建築設計服務計費指導》(以下稱《計費指導》)。
1.2 發包人和設計人依法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建築設計服務計費的公正性、客觀性和合理性。 1.3 建築設計服務計費應當體現優質優價的原則。凡在建築設計中採用本《計費指導》未涵蓋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或其它科技成果,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或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的,經發包人和設計人協商,可以在本《計費指導》基礎上適當上浮計費額。
1.4 建築設計服務費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簽訂後7天內,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 (2)提交方案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0%; (3)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 (4)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
(5)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審查後7天內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提交後3個月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10%;
(6)工程結構封頂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再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
(7)工程竣工設計驗收或投入使用後7天內,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全部剩餘設計費。 1.5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建築設計工作較大返工、修改和增加工作量的,發包人向設計人另外支付相應的建築設計服務費並適當延長設計工期。
1.6 由於發包人原因,要求設計人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建築設計周期定額》規定的周期內提前交付設計文件,設計人在確保設計質量與深度的前提下採取措施予以實現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1.7 發包人因非設計人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設計人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50%,超過一半時,支付全部設計費。 1.8 本《計費指導》可作為建設項目編制立項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中估算設計及咨詢服務計費額的參考。
2、建築設計服務內容
2.1 本《計費指導》涉及的建築設計服務內容包括設計基本服務與設計其他服務。
2.2 「設計基本服務」指設計人根據發包人的委託,按國家法律、技術規范和設計深度要求向發包人提供編制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不含編制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預算)文件服務,並相應提供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服務。其服務計費為「設計基本計費」。 2.3 「設計其他服務」是指發包人要求設計人另行提供且發包人應當單獨支付費用的服務,包括:總體設計、主體設計協調(包括設計總包服務)、採用綠色建築設計、應用BIM技術、採用被動式節能建築設計、採用預制裝配式建築設計、編制施工招標技術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施工圖預算、建設過程技術顧問咨詢、編制竣工圖、駐場服務;提供概念性規劃方案設計、概念性建築方案設計、建築總平面布置或者小區規劃方案設計、綠色建築設計標識評價咨詢服務;提供室內裝修設計、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幕牆深化設計、特殊照明設計
3. 2015新版《建築設計服務計費指導》對整個設計行業有什麼影響
家設計收費取消標准市場全面放
2002設計收費標准依項目奈參考標准
勘協搞計費指導沒約束力甚至沒式且面傳播
實乃勘協悲哀能
4. 個體戶如何納稅
個體戶一般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納稅辦法由稅務確定:
一、查賬徵收的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營業稅已退出歷史,不再徵收)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標准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徵。
三 、核定徵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
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 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徵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4)建築設計服務計費標准擴展閱讀
優惠政策
1、殘疾人員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經批准可免徵營業稅。
2、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本人從事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報經市縣地方稅務局批准,給予減征50%-90%個人所得稅的照顧。
3、個體工商戶因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點損失的,其生產經營所得,經市縣地方稅務局確定,可在1-3年內給予適當減征個人所得稅的照顧。
4、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家庭手工業的,經地稅部門審核批准,可免徵個人所得稅1年。城鎮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可以比照執行。
5、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享受的具體稅收優惠政策:
(1)社區居民服務業的具體內容,按照中發〔1998〕10號文件的規定,包括以下八項內容:家庭清潔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幼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託服務;養老服務;病人看護和幼兒、學生接送服務(不包括計程車接送);避孕節育咨詢;優生優育優教咨詢。
(2)營業稅: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取得的營業收入,個人自其持下崗證明在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之日起、個體工商戶自其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
(3)個人所得稅:對在社區內從事家政、環境衛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務業和非生產經營活動的,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4)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隨營業稅一同免徵,免徵手續按有關規定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體工商戶納稅
5. 2015新版《建築設計服務計費指導》對整個設計行業有什麼影響
國家對設計收費取消標准,市場全面放開。
但,2002設計收費標准依然是項目無奈之下的參考標准。
中勘協搞的計費指導沒有約束力,甚至沒有被正式且正面的傳播。
實乃中勘協的最大悲哀和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