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築服務發生在營改增前,營改增後開發票 開什麼發票
營改增前的建築項目,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法,應該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營改回增後,一般納答稅人大包項目適用於一般計稅法,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清包工、甲供材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法,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建築企業,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㈡ 營改增前開的建築業發票還能繼續使用嗎
早就不能再使用了。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6年專5月1日起在全國范屬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現行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稅人由原來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企業發放發票。對已領取的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企業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企業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根據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辦理發票領用手續。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在主管地稅機關已申報繳納營業稅且未向購買方開具發票,需要補開發票的,可在2016年12月 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㈢ 營改增以前的建設工程怎麼開發票
1、帶施工合抄同到施工單位轄區開外經證;
2、帶外經證、開發票說明(說明工程概況、開工時間、竣工時間、第三方審計報告時間、合同約定的開發票時間)、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到工程所在地國稅局填表備案;
3、有工程所在地國稅局預征稅(3%),到指定銀行存款
4、拿銀行存款回單到國稅局換預繳稅憑證,
5、帶以上所有手續到工程所在地地稅局繳納印花稅等地稅
6、帶齊上述資料到工程所在地國稅銷外經證
7、最後到施工單位轄區列印發票。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㈣ 建築業營改增後以前的發票怎麼開
1、建築企業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後,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集團內其他納稅人(以下稱「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築服務,並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繳納增值稅並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發包方簽訂建築合同的建築企業不繳納增值稅。發包方可憑實際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2、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3、將建築業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建築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繳納的稅款,應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徵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㈤ 營改增後,建築企業該如何開票
直接建築勞務公司開發票,總包公司直接進入工程施工,二級科目人工費就ok了,發票可以抵扣3%。
1. 營改增後,清包工合同稅率降低,對建築勞務公司而言,營改增以後,按照稅法規定,建築勞務公司按照11%征稅。營改增之前,建築勞務公司是按照3%征稅的,相當於多了8%,所以建築勞務公司的稅負相對來說是加重的。
2. 稅法規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所以建築勞務公司,跟總包公司簽合同,基本上都是簽清包工合同。對於總包而言,選擇與建築勞務公司合作,並簽訂清包工合同,總承包公司的人工費可以抵扣3%。
3. 如果不跟建築勞務公司合作,那麼人工費必須要做成工資表的形式,這樣一來就無法抵扣,人工費純粹是按11%開給業主的。營改增之前,工程項目的建安發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開的,地稅局往往在開建安發票的時候,已經一次性綜合扣除了工人工資裡面的個人所得稅了。
4. 營改增以後,增值稅要回到公司注冊所在地來申報了,在公司注冊所在地開發票給對方,就不需要扣除工人工資的個稅了。
㈥ 營改增之後,建築業發票的開具有什麼要求
1.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築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回自行采購答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的范圍,按照《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13)附錄B《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中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范圍執行。
2.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3.營改增後一般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㈦ 營改增前開的建築業發票能沖紅么
應該是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