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與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什麼區別
高層建復築設計防火規范與建築制設計防火規范有什麼區別,已無現實意義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517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公告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同時廢止。
換言之: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基礎上,整合修訂成一本:《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㈡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前言
本規范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 年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7]125 號文)和《關於調整〈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修訂項目計劃的函》(建標[2009]94 號),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會同有關單位,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06 和《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 50045-95(2005 年版)的基礎上,經整合修訂而成。 本規范在修訂過程中,遵循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方針政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深刻吸取近年來我國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國內外建築防火設計實踐經驗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調研工程建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規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認真研究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開展了大量課題研究、技術研討和必要的試驗,廣泛徵求了有關設計、生產、建設、消防監督、研究和教學等單位意見,最後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 12 章和 3 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生產和儲存的火災危險性分類、高層公共建築的分類要求,廠房、倉庫、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等工業與民用建築的建築耐火等級分級及其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區與防火分隔、建築防火構造、防火間距和消防設施設置的基本要求,工業建築防爆的基本措施與要求;工業與民用建築的疏散距離、疏散寬度、疏散樓梯設置形式、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門設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和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成組布置和儲量的基本要求;木結構建築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設計的基本要求,以及各類建築為滿足滅火救援要求需設置救援場地、消防車道、消防電梯等設施的基本要求,建築供暖、通風和空氣調節和預防電氣火災的線路等方面的防火要求和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與配電線路等基本要求。
㈢ GB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和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之間的關系和區別
這個很好回答。
兩者的關系就是,同屬消防類標准設計系列,類似的標准內還有很多,容如,GB 50084-200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45-1995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05版;GB50140-2005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等等。
不同的就是設計對象不同,消防時個大概念,涵蓋很多結構、系統,包括室內布局對消防也有很大影響,所以要通過不同的規范標准來分別制約,達到所有因素都滿足消防的要求。
㈣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6.7條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6.7節是:6.7 建築保溫和外牆裝飾。
內你具體想問什容么?請補充完善。
在規范裡面分章、節、條、款。本章是6 建築構造 節是6.7 建築保溫和外牆裝飾 條是6.7.1、6.7.2、········;如6.7.2條下的1 2 3是款:
6.7.2建築外牆採用·········符合下列規定:
1對人員·········。
2············。
3··········。
㈤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11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2011版目前沒有頒布,執行的仍是2006的2010年3月3日修訂版。
㈥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重點內容解讀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主要內容是介紹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築防火的基本內容以及現有的防火設計方法,而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條款和全面修訂的主要內容都有什麼呢?下面小編來簡略整理歸納一下。
一、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築防火的基本內容以及現有的防火設計方法
1.《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基本思路
防火的基本思路即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火災風險,保護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建築防火的基本內容
建築防火工作,是城市綜合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的過程環節。
主要從六大方面解讀:建築的總平面布局方面(處理好與周邊環境的關系;建築結構的耐火及防爆等方面。;建築物內部的平面布置方面;控制建築內危險物品及容量;設置滅火設施和便於撲救及逃生的消防設施;其他措施;如建築物的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電氣設備和配電線路等的防火措施,以及提高工藝設備本質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3.防火的設計方法
最基本的,就是按照現行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目前個別項目是運用火災工程學的知識,對照現行的規范,進行性能化設計。
二、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和全面修訂的主要內容
現行規范第2-7章主要是建築方面的防火規定,其中第三-五章根據廠房、倉庫、民用建築的不同功能特點,分別對其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防火間距、安全疏散、防爆、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的設置等防火方面分別做了規定;第6章對消防車道的規定;第7章是建築構造的防火規定。第8、9、10章是對消防給水系統、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火災報警和電氣等設備方面的防火規定。
修訂稿共分十二章,有:總則,術語,廠房(倉庫),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與可燃材料堆場,民用建築,消防車道,建築構造,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防煙與排煙,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電氣,城市交通隧道,附錄A。
1、重點協調了本規范自身及其與國家其他有關規范中有關條文的規定,調整了規范的使用范圍,將無窗建築、地下民用建築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的防火設計納入本規范。
2、將原規范附錄一「名詞解釋」修改為「術語」一章,並對原名詞解釋作了刪除、補充與完善。
3、對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作了部分調整,並對廠房、倉庫和民用建築的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與燃燒性能分別進行了規定,編入相應章節中,進一步明確了鋼結構建築的防火設計要求。
4、對原規范章節的編寫進行了部分調整,將原「倉庫」一章中有關倉庫的規定,與「廠房」合並;其餘內容,單獨編入「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與可燃材料堆場」一章;對「廠房的防爆」作了修改和補充;調整了部分廠房的建築防火設計要求。
5、在「民用建築」中補充了商店疏散人員的計算原則和有關燃油、燃氣鍋爐房、柴油發電機房的設置要求、對居住建築和商店的面積作了調整、等。
6、對「消防車道」的設置作了部分修改與補充。
7、補充了建築幕牆、建築中貫穿管道及其部位、防煙樓梯間和封閉樓梯間、防火門和防火卷簾等的防火要求。
8、對室內消火栓和自動滅火系統的設置部位作了修改和調整;增加了泡沫滅火系統和廚房滅火系統的設置要求,刪除了蒸汽滅火系統的設置要求。
9、增加了「防煙與排煙」和「城市交通隧道」二章。
10、對防火閥和通風管道的防火要求作了修改。
11、調整了有關自動報警裝置的設置范圍和消防用電線路的防火要求。
12、將原規范附錄二「建築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附錄三「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舉例」、附錄四「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舉例」移至本規范的條文說明中,並補充了部分建築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刪除了防火門和防火窗的列表內容。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希望能夠幫助到您。更多關於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土巴兔學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