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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建築工程施工證辦理

發布時間:2020-12-24 00:19:59

㈠ 東莞消防證手續怎麼辦理,消防審批驗收代辦

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
(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㈡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可以辦特種作業操作證

可以辦理。
到當地的建設廳辦理,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實施細則》及《關於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

一、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有效期為6年。需辦理換證手續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於證書期滿前3個月內,由持證人本人或其現在的聘用單位按《關於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准備操作資格證書延期所需材料,向就近的培訓考核站提出申請。延期復核合格的,更換新的操作資格證書,資格證書有效期為6年,逾期不辦理換證手續的,原證書有效期過期後自動失效。
二、申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換證的持證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省建築安全協會核發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二)未超過相關工種規定年齡要求;
(三)身體健康狀況適應相應特種作業崗位;
(四)近2年內沒有違章操作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及違章操作記錄未超過3次;
(五)參加培訓考核站或所在工作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每年不少於24學時。
三、各培訓考核站應按《關於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延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審核申請人員是否符合延期條件,並向省建築安全協會提交操作資格證書延期申請的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換證申請表(詳見附件);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省建築安全協會核發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正、副本原件;
(三)近期小一寸紅底正面免冠照片2張;
(四)年度繼續教育延期復核的相關資料;
(五)身份證復印件1份;
(六)身體健康體檢表。

㈢ 東莞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遺失怎麼䃼辦

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遺失了,這個問題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規劃許可證丟失後,你的建設工程就可能會停止。但是你可以到審批和發證單位申請補辦,因為這些單位它會有留備份。如果這些行政單位辦事效率高,很快就會幫你辦妥的,可能會繳一些材料成本費。

㈣ 東莞五證合一需要什麼資料

根據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各相關部門要確保從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推行「五證合一」改革。
問:「三證合一」與「五證合一」有什麼關聯? 答:在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問:「五證合一」改革後,如果企業需要申請設立登記、或申請換發營業執照,該怎麼處理? 答:「五證合一」實行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三證合一」改革相同。
改革後,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原執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發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
對營業執照的換發及統一代碼的賦碼方式、對企業原證照的收繳和管理方式繼續按照《通知》的要求進行。
對於已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企業,不再收繳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問:已領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的需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 答:不需要。
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
問:已領取載入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辦理相關事務,需不需要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 答:不需要。
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的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載入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對於企業持原有證、照辦理的備案、審批等,不要求企業因換領載入統一代碼營業執照而再行辦理變更手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問:「五證合一」改革怎樣過渡銜接? 答: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後一律使用載入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證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後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問:如何實現信息共享? 答:建立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常態化信息共享機制,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實現全國范圍內的信息共享。
目前尚不能實現登記信息實時傳遞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企業登記機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統計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協作,共同推進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盡早實現登記信息實時傳遞。
問:「五證合一、一照一碼」能給企業帶來哪些便利? 答: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是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舉措,對於營造有利創業創新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創業創新和經濟發展,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閱讀延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於做好企業「五證合一」社會保險登記工作的通知》,規范「五證合一」後企業登記和參保繳費行為。
具體適用范圍是啥?企業社保登記流程有啥變化?與職工參保登記咋銜接?請往下看↓ 適用范圍: 從2016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證管理。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未納入「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管理的單位仍按原辦法,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並逐步採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證管理。
流程簡化: 新成立的企業在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時,同步完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
實行「五證合一」制度改革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要求企業提供的銀行賬號等指標項目,改革後由企業在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提供。
企業辦理「五證合一」登記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接收工商部門交換的數據,生成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表》,並按規定存檔。
企業登記信息變更或注銷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依據工商部門的交換數據及時更新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信息。
其中,已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仍需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銷登記。
咋銜接: 接收工商部門共享的企業社會保險登記信息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通過公開信、公告、簡訊等多種方式,提醒、督促已辦理「五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在產生用工後30日內,依法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逾期仍不辦理職工參保登記手續的,經辦機構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履行職工參保繳費義務。
企業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核對「五證合一」營業執照。
對於已從工商部門獲取數據信息的企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直接調取該單位基本信息,補充開戶銀行賬號等有關資料,完成職工參保登記。
職工參保登記時補充的相關信息發生變更的,由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虛假申報社保參保繳費、將受到懲戒: 簡化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流程、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定期驗證換證規定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繼續做好年度繳費基數的申報和核定。
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定期驗證時,要求企業填報的參加社會保險人數、繳費工資總額、繳費金額、欠繳社會保險費等情況,納入企業年度報告,由企業自行向工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對已取得「五證合一」營業執照並產生用工的企業,應通過查看參保繳費證明和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等方式,核驗是否依法履行參保繳費義務。
對存在虛假公示、申報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等情況的,要督促企業更正;情節嚴重的,應商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
(文章來源:中國工商報)

㈤ 東莞市特殊工種工程施工電梯操作證在那裡辦理

你有實際操作經驗技術熟練的話小編給你魏(3859後面2898的),如何你的技術非常熟練且又懂得安全操作的話,那就可以直接辦了,不然的話本人建議你去學校再深造一下
1.In my opinion, 保持門面光亮整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如果你掌握了電梯運行規律,
2.and developing our skills. On 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安裝維保資質的電梯公司出具證明,
3.維修記錄。建立電梯服務規范、
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flashers on, grabbed my books,
4.從其規定);3.申請人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的復印件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
5.用人單位需明確申請人身體狀況能夠安裝維保資質的電梯公司出具證明,
6.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故障就會造成電梯故障停梯。 by the law. Money can bring them 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要果斷採取應急措施,及時上報。
7.做好每天運行記錄。穩定乘客的情緒,配合做好搶救工作,逾期則不予受理。
8.His question reminded me of (二)申請復審需要提交材料1.
9.注包括:電梯機械安裝維修、電梯電氣安裝維修、電梯司機。電梯操作證又稱電梯證、電梯上崗證、電梯維修證、電梯維修資格證、電梯司機證,是屬於電梯作業類別。

㈥ 東莞哪裡有考施工員證的

施工員證可以的。最低的價格還是找到我們了。管網查詢。

㈦ 東莞辦理房產證要多少錢

東莞市房地產權登記發證程序

房地產權登記,由申請人(或代理人)持以下有關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所登記,經市房產管理局審查批准繕證,由當地房地產管理所發給《房地產權證》。

一、單位房屋產權登記

單位房屋產權登記,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土地使用證》(市國土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市規劃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市規劃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局)、《東莞市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或《建築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市建設局)、房屋測繪報告(有專業技術單位)、整體規劃平面圖和單體工程平面圖。

二、私有房屋產權登記

由產權人(或代理人)提交身份證明,填寫《廣東省東莞市私有房地產權登記申請書》,屬以下情況者,提交有關證件:

(一)新建五層以下(不含五層)的房屋,提交《土地使用證》(市國土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鎮規劃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鎮規劃所)、《建築許可證》或《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許可證》(鎮城建辦)、《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驗收證書》(鎮城建辦)、建築圖紙。五層以上的。則上述證件為市職能部門出具。

(二)改建或擴建的房屋,提交原房地產權證件(包括房屋權屬證書和土地使用證,下同)。《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許可證》(鎮城建辦)、《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驗收證書》(鎮城建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鎮規劃所)、《建設工程規劃合格證》(鎮規劃所)、改擴建批文和建築圖紙。

(三)購買的商品房,提交市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市交易所)、《商品房買賣合同》(買方存)、購房發票(地方稅務局)、完稅證明或辦證證明(地方稅務局)和契稅完稅證明(市財政局)。

(四)購買的私房,先到市國土局辦理土地證變更手續(下(五)、(六)、(七)、(八)同),然後提交新土地證、原房地產權證、市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東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房地產買賣合同》和辦證證明(地方稅務局)、契稅完稅證明(市財政局)。

(五)交換的房地產,提交雙方原房地產權證件、交換協議書(需辦理公證)、交換超值部分的辦證證明(地方稅務局)、契稅完稅證明(市財政局)。

(六)受贈的房地產,提交原房地產權證、贈與公證證明書、辦證證明(地方稅務局)、契稅完稅證明(市財政局)。

(七)繼承的房地產,提交原房地產權證和遺產繼承公證證明書。

(八)分家析產或分割、合並的房地產,提交原房地產證件、經公證處公證的分家析產協議書或分割、合並房地產協議書、平面示意圖。

(九)落實房屋政策退還的房地產,提交原房地產權證件、退還產權通知書和協議書。

(十)被徵用拆遷補償的房地產,提交原房地產權證件和有權徵用拆遷補償單位的協議書或合同。

(十一)設定他項權利的房地產,提交原房地產權證件、協議書和公證證明書。

(十二)遺失產權證的房地產,提交有關房地產產權、產籍來源的書面說明、有關證件材料、房地產所有權承擔法律責任的書面具結,並登報聲明作廢。

(十三)經人民法院審理有關糾紛的房地產,提交原房地產權證和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裁定或調解書、協助執行通知書),法律文書中確定誰所有就登記歸誰所有。

(十四)夫妻財產變更的房地產。1、屬婚後財產,原房地產權證的產權人為其中一人,現申請加上配偶為共有人的,提交原房地產權證,市財政免徵契稅證原件,結婚證復印件;原房地產權證由夫妻雙方共同持有,申請變更為其中一人(產權人)的,其中一人完全放棄共有權的,提交原房地產權證、公證證明書、市財政免徵契稅證原件、結婚證復印件; 2、屬婚前財產的,夫妻雙方其中一人持證變更為二人持證的,提交原房地產權證、公證證明書、市財政局契稅完稅證明、地稅局辦證證明原件、結婚證復印件。

(十五)夫妻離婚分割的房地產,應提交以下證件(婚後財產、婚前財產都適用):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生效證明書或仲裁調解機構的調解書或民政部門認證的財產分割協議書或財產分割的公證證明書;原房地產權證、離婚證復印件、市財政局或財政分局的免徵契稅證明書。

(十六)、私房拆除的(包括拆除重建、政府徵用拆除),提交原土地證、規劃部門的書面證明(證明該房屋因何拆除?什麼時候已拆除)或拆遷補償協議書。

三、企業改制、更名後的房屋產權登記。

(一)、企業改制(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後的房屋,提交改制批文、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工商部門的查詢函、市財政局或財政分局的免徵契稅證明書。

(二)、企業更名後的房屋,提交企業股東會議決議書(所有股東簽名、按手指模)、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工商部門的查詢函、市財政局或財政分局的免徵契稅證明書。

㈧ 東莞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費用是多少

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估(一)辦理程序(到環保部門辦理) 1、建設單位填報《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報表》,報送鎮區環保分局; 2、由市環保局或環保分局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確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污染項目由市環保局確定,一般項目由環保分局確定); 3、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的,由建設單位自行委託具有環境影響評價資格證書的單位編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前,還應先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大綱)。需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由建設單位自行填寫; 4、建設單位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環評大綱,報送有關環保部門審批。產生污染的項目,還須提供污染防治設施設計方案。 由省環保局審批的項目,市環保局加具初審意見後,由建設單位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環評大綱報省環保局審批。由市政府審批的項目,由市環保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後,加具初審意見,報市政府審批。由市環保局審批的項目,由鎮區環保分局加具初審意見後,報市環保局項目審批科。 5、市環保局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環評大綱及有關資料後,組織現場勘察。對環保問題較復雜的項目的報告書、環評大綱,組織專家評審和論證。 市環保局根據項目選址是否符合城市建設和環境規劃要求、是否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產業政策要求,是否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生態破壞,是否產生跨區域環境影響及糾紛、排放污染物是否符合有關排放標准和總量控制指標,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滿足要求等因素,決定建設項目是否可行。同意建設的,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進行批復,不同意建設的,給予書面答復。建設單位憑已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到工商、外經等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的其他有關審批手續。(二)辦結時限 由市環保局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評大綱、報告表,分別在受理之日起25、12、12個工作日內。由鎮區環保分局審批的環境影響登記表和初審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附件七:建設項目地震安全性評估需通過招標或委託有資質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編制《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並報地震安評委員會審批。 附件八:新增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國土部門辦理):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申請表;2、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應附有場址選擇和土地使用章節,包括項目用地選址情況、用地規模、佔用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情況,擬佔用土地類型、佔用耕地概況及補償措施等內容);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4、最新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圖;5、規劃紅線圖(市區范圍須規劃許可證或項目選址意見書);6、《廣東省使用林業用地許可證》(涉及佔用林地的)7、建設單位資質證明; 8、其他有關文件。9、村民代表聽證意見及征地資金支付證明。以上資料報省一式兩份,報市一式一份。審批期限:由收齊材料之日起,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報告。其中,國土資源分局5個工作日,市國土資源局5個工作日。 附件九:辦理工程項目立項(一)需提供的文件資料(到市發改局辦理)1、一般項目需提供如下資料:(1)立項申請報告;(2)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3)業主單位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市規劃局批準的項目選址意見書;(5)市國土局批準的用地證明;2、屬於下列的情況,還需提供以下相應資料:(1)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需提供市環保局對項目建設的意見。例如: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2)對消防安全有影響的項目,需提供市消防局對項目建設的意見。例如:加油站、油庫、煤氣儲運供應設施等;(3)規定需要進行行業管理的項目,需提交市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設的意見。例如:酒店及旅遊基礎設施(市旅遊局),卡拉OK及歌舞廳(市文化局),桑拿、沐足及醫療衛生(市衛生局),教育(市教育局)等;(4)若是加油站、碼頭等一些重要政府資源項目以及財政性投資項目,需提交市政府同意建設的文件;(5)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辦法》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需填寫《東莞市工程招標基本情況表》; (6)上報國家、省審批的限上項目(參見審批許可權),需提供項目資本金證明以及項目籌資證明。(二)審批許可權1、鎮(區)審批許可權:對於國內投資項目,莞城、石龍、虎門三大鎮為總投資15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含1500萬元人民幣),其餘各鎮(區)為總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含1000萬元人民幣),批準的項目需經市確認後才生效。若項目必須進行招標核准,不論總投資多少,一律上報市審批;2、市審批許可權:國內投資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含3000萬元);3、省許可權:國內投資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另外,若屬於下列情況之一,不論總投資多少,一律上報省審批:(1)雖然符合產業政策,但市內不能自行籌措資金,或不能平衡生產配套條件的;(2)《廣東省產業投資政策目錄》中限制發展項目;(3)國家和省規定上報審批的項目。(三)受理時限在收到完備的項目資料後,不論項目批准與否,市發展計劃局在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復,若屬市審批許可權,給予批復或確認,若屬國家、省審批許可權,轉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 附件十:辦理建設項目用地是否壓覆礦產資源審查及地質災害評估(一)辦理建設項目用地是否壓覆礦產資源審查: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到省國土廳辦理):1、申請函(說明申請的項目名稱及理由)。2、建設項目批復文件(立項批復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3、建設項目簡介(簡要說明項目情況,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投資、項目位置、要求查詢范圍;對線狀項目應標明路線的起點、樁點,路線經過的地名)。4、建設項目選址位置圖(圖上應標明經緯度或國家座標、項目紅線、查詢范圍)。(二)辦理建設項目地質災害評估:需通過招標或委託有資質地質災害評估單位編制《地質災害評估報告》並報省國土廳審批。 附件十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提交以下材料(到規劃部門辦理):1、《規劃用地(拆舊建新)申請表》1份;2、計劃部門或房地產主管部門立項批復文件復印件1份;3、選址紅線圖復印件1份;4、1:500至1:1000現狀界線地形圖(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圖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線,須共同加蓋屬地公章確認界線)1份;〔配電子文件〕5、擬建方案的總平面圖1份;(設計單位加蓋出圖章、配電子文件)6、擬建建築物方案圖(平、立、剖);〔配電子文件〕7、總平面效果圖、沿街立面圖、夜景效果圖、鳥瞰圖各1份;〔配電子文件〕8、國土局用地預審批復或國土局相關文件復印件1份;9、調整的項目提交調整前後界線對比圖1份;10、已批規劃方案1份。(因情況而提交)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論證)
備註:凡需提供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並持原件校對後,方能提交。 附件十二:辦理建設項目用地審批 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國土部門辦理):(一)批次新增建設用地審批材料:1、新增建設用地申請報告;2、《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3、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涉及佔用耕地的)、征地方案(涉及徵用集體土地的);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標紅線);5、前一年《土地變更調查圖》;6、《廣東省使用林業營地許可證》(涉及佔用林地的);7、《地質、災害評估報告》(報國務院的);8、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涉及征地的);9、征地勘測定界紅線圖(涉及征地的);10、數字化地形圖;11、《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圖》或《補充耕地位置圖》(涉及佔用耕地的,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出,採取易地開發補充耕地的,可不報此圖件)。(二)單個項目農地轉用地審批材料:1、《單獨選址建設用地申請表》; 2、《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文;5、建設項目立項批准文件;6、《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紅線圖;7、《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局部);8、數字化地形圖(原則上要求1:500;目前可用1:1000替代);9、《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圖》、《補充耕地位置圖》(涉及佔用耕地的建設項目,採取易地開發補充耕地的,可不報此圖件);10、《農用地轉用方案》、《耕地補充方案》(涉及佔用耕地的建設項目)、《征地方案》(涉及征地的)和《供地方案》;11、《廣東省使用林業用地許可證》(涉及佔用林地的);12、《地質災害評估報告》(報國務院的);13、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涉及征地的);14、前一年土地變更調查圖;15、征地勘測定界紅線圖(涉及征地的);16、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土地權屬證明(涉及征地的);17、其他有關文件。以上文字表格材料報國務院的一式十三份,報省一式四份,報市一式三份,圖件兩套,所有材料至少一套為原件。18、審批期限:不作承諾。(三)行政劃拔、協議出讓用地審批:1、《建設項目用地申請表》。(正、副本,封面及第1頁蓋單位章、法人代表簽名);2、建設項目用地情況調查表(單位蓋章),兩份;3、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章),各一式兩份;4、村民代表意見書(三分這二以上簽名);5、建設用地地價款支付情況證明書;6、銀行資信證明;7、村委與用地單位所簽的用地協議書復印件(單位蓋章),兩份;8、項目可行性報告,一份;9、計委的立項文件復印件(單位蓋章),兩份;10、《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單位蓋章),兩份;11、規劃紅線圖復印件(單位蓋章),兩份;12、預審批文復印件(單位蓋章),兩份;13、現狀紅線圖(村委與單位在圖的四角對角蓋章)五份,宗地圖兩份。 附件十三:建築設計方案報批 需提交以下材料(到規劃部部門辦理):1、《建築設計方案申報表》1份;
2、申報項目的《技術指標及功能情況表》1份;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1份;規劃用地紅線圖1份;《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土局批復文件復印件1份;
4、建築設計方案圖紙(包括總平面圖)2套(配電子文件);
5、透視圖1套;較大的建築群須提供鳥瞰圖;在城市主幹道或指定道路兩側的建築方案須提供燈光夜景效果圖;
6、屬房地產項目,須提交房地產立項文件;
7、屬重報項目,須提交前一次已審查方案及批復文件;8、經當地公安分局確認的《建設項目(幢)地址明細表》1份。
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論證時間)
備註:凡需提供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並持原件來校對後,方能提交。 附件十四:人防報建(到人防辦辦理) 1、自建防空地下室 (1)地面建築設計方案審查通過後,建設單位持經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建築方案審查意見書》、總體規劃平面圖和建築設計方案到市人防辦申領《東莞市防空地下室設計要點》,按此要點委託進行防空地下室方案設計。 (2)防空地下室設計方案完成後送市人防辦審查,審查通過後由市人防辦開具《東莞市防空地下室方案審查意見書》(其中:十六層以上、地面建築面積達20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層建築或大型項目,必須進行初步設計審查),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 (3)施工圖設計完成後到市人防辦辦理施工圖審查,審查通過後由市人防辦開具《東莞市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書》,建設單位憑此文件辦理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手續。 (4)工程竣工後需向市人防辦申請防空地下室專項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建築工程綜合驗收。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 (1)地面建築設計方案審查通過後,建設單位持經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建築方案審查意見書》、總體規劃平面圖和建築設計方案到市人防辦填寫《東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申請表》; (2)市人防辦根據《東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申請表》審查意見辦理易地建設費核准,發《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繳費通知書》。 (3)建設單位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繳費通知書》到指定銀行交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取得繳費收據。 (4)建設單位憑繳費收據到市人防辦辦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繳費證明書》。(5)建設單位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繳費證明書》到市規劃部門及建設部門辦理相關報建手續。 附件十五:申報建築消防設計審核(一)申報初步設計消防審核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市公安消防局辦理): 1、建築工程項目總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築平、立、剖面圖; 2、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專篇說明; 3、自動消防系統初步設計圖。(二)申報建築施工圖設計審核需提交以下材料:1、《建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一份; 2、規劃部門意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用地紅線圖);3、建築設計圖一套; 4、消防設計專編說明(含自動消防系統)。(三)申報自動消防設施設計審核需提交以下材料:1、《自動消防設施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一份;2、自動消防系統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及設計人員的合格證; 3、相關消防系統設計圖紙; 4、《建築施工圖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四)申報建築內部裝修工程設計審核需提交以下材料:(1)《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申報表》; (2)室內裝修設計圖紙及動力、照明等電氣線路布置圖、空調風管走向平面圖、系統圖一套; (3)《建築施工圖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附件十六:辦理防雷設施設計審核需提供材料如下(到市防雷設施檢測所辦理):1、《防雷設施設計審核登記表》;2、基礎接地圖;3、天面防雷圖;4、立面圖(包括東、西、南、北四個立面);5、總平面布置圖。 附件十七: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提交以下材料(到規劃部門辦理):1、《報建表》1份;
2、《建設報建項目附表一》或《建設報建項目附表二》1份(分別適用於民用建築或工業建築);
3、申報項目的《技術指標及功能情況表》1份;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1份;規劃用地紅線圖1份;《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國土局批復文件復印件1份;(攜帶原件用於核對)
5、《建設工程建築方案審查意見書》1份;獲批準的建築設計方案圖紙1套;
6、 建築施工圖紙2套(包括總平面圖2份)、結構施工圖紙1套。申報建築方案須提供夜景燈光效果圖的項目,須提供燈光夜景的施工圖1套;〔建築施工圖及效果圖配電子文件〕7、另提供總平面圖、首層平面圖各1份(放線用)
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申請審核意見書》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繳費證明書》或《東莞市人防地下室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書》復印件1份;(查驗原件)
9、(房地產項目)房地產立項文件、《東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復印件各1份;
承諾時間:15個工作日 備註:凡需提供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並持原件來校對後,方能提交。 附件十八: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在東莞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築工程,能源、石化、製造等工業工程和農業、林業、市政公用、環保設施等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的審批和管理由市建設局負責。(一)申請材料目錄(到市建設局辦理): 1、《東莞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或業主私章);
3、市建設局簽發的合同(施工、監理)備案憑證復印件;
4、市建設局簽發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備案憑證復印件;
5、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需提交原件核對)。
6、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7、已在工程所在地的鎮街規劃辦辦理登記的《東莞市建築工程監督登記表》;
8、建設工程保證安全施工措施備案資料(詳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指南);
9、《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復印件(加蓋施工單位公章,需提交原件核對)和商品混凝土公司已辦理質量監督的《東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監督登記表》(復印件)或申請建設工程項目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申請核准資料:(1)《建設工程項目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申請表》;(2)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蓋章的場地示意圖(加蓋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公章)。
10、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復印件(一式兩份,加蓋勘察單位公章);
11、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憑證、保險合同、保險發票復印件(保險合同應明確約定購買的險種、保險金額、保險面積或人數、費用支付以及約定造成損失後承擔的責任等條款,需提交原件核對)
12、加蓋審查機構章的全套施工圖紙一份,建築施工圖一份;
13、屬既有建築裝修、加層、改建、擴建項目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1)《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和結構部位登記表》(一份);
(2)既有建築安全性咨詢報告及咨詢單位資格證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咨詢單位公章);
(3)既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竣工驗收報告的復印件。
14、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建設工程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建設工程定額測定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的繳費憑證原件(二)建築項目開工前,應辦理質量監督提前介入,需提供如下材料(到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辦理):1、《東莞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表》(一式三份;可在網上下載,網址:www.dgjs.gov.cn);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3、應招標工程出具中標通知書復印件;
4、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和已加蓋審查機構章的施工圖紙(各一套);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復印件;
5、施工承包合同副本;6、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復印件一份。(三)建築項目開工前,應辦理安全監督提前介入,需提供如下材料(到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1、提前介入申請表;2、保險單、保險合同、保險發票復印件;3、施工合同復印件;4、建築施工圖;5、《東莞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登記表》二份;6、文明施工措施費證明(包括銀行轉帳單,現金收據等證明);7、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8、鎮區安監證明及編號;9、該工程的施工方案;10、文明施工措施費和保險合同的補充條款,主要內容包括:明確約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的額度、支付、專款專用以及約定造成損失後的賠償等條款。明確約定購買的附種、保險金額、費用支付以及約定造成損失後所承擔的責任等條款。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四)、市政工程項目開工前,應辦理《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申請》需提交如下材料(到市交通質量監督站辦理):1、工程質量監督申請書; 2、工程概況一覽表; 3、項目業主組織機構及人員情況; 4、監理單位人員情況表; 5、施工單位人員情況表; 6、工程立項批復文件; 7、初步設計批復文件;8、地勘資料9、施工圖設計批復文件; 10、施工圖設計審查文件; 11、全套工程設計圖紙; 12、財審出具的工程最高限價文件;13、設計招投標文件; 14、設計合同副本; 15、從業單位的資信、資質證明材料; 16、監理招投標文件; 17、監理合同副本; 18、監理單位資信、資質證明材料;19、監理機構組成、人員資質;20、監理工作規劃、實施細則;21、監理中心試驗室的儀器設備清單和人員組成;22、施工招投標文件;23、施工合同副本24、施工單位資信、資質證明材料;25、機構組成人員資質;26、質量保證體系;27、總體施工組織設計;28、經監理批復的單位工程、部位工程、工序工程劃分表;29、工地試驗室儀器設備清單和人員組成。(五)、水利工程開工前應辦理《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書》如項目為水利工程項目,申報工程開工前,應到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填寫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書,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由質量安全監督站對施工單位提出審查意見,確定質量安全監督形式,質量安全監督人員及檢測單位;核定質監費。(六)、辦理《水利工程施工許可證》如項目為水利工程項目,應到水利局辦理《水利工程施工許可證》,為證需提供的有關材料:1、施工承包單位提供:
(1)、中標通知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2)、施工單位擬投入本工程的技術人員(一式一份)
(3)、施工單位擬投入本工程的設備(一式一份)
(4)、施工安全措施承諾書(一式一份)2、建設單位提供:
(1)、東莞市水利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一份)
(2)、東莞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書復印件(一份)
(3)、東莞市水利工程監理合同復印件(一份)
(4)、如需規劃、國土部門進行規劃和用地批復的需提供批復復印件(各一份)
(5)、中型以上項目提供有關立項批復和資金來源證明文件復印件(各一份) 說明:附件一至十八所列內容只作為參考,具體操作應根據各相關部門有關規定執行辦理。

㈨ 我想辦理一個工程師證,在東莞可以辦嗎

你有經驗了可以去培訓機構考一個 或者自己買一個 都可以。

㈩ 東莞重大項目暫時無工程規劃許可證如何辦理消防設計審核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四)消防設計文件;(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依法需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七)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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