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是有效版嗎
住建部於2014年10月頒布復了《房屋制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規定》,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同時還有實施細則,這對管理人員和一線人員都是大好有消息,這是我們安全監管的基本依據,是我們當前應重點學習的綱領性文件,當然是有效的。
『貳』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預案編制
4.1概述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製程序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評審6個步驟。
4.2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4.3資料收集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標准、應急預案、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同時收集本單位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資料、周邊環境影響、應急資源等有關資料。
4.4風險評估
主要內容包括
a)分析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確定事故危險源;
b)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後果,並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4.5應急能力評估
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4.6編制應急預案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以及應急能力評估結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應急預案編制格式參見附錄A。
4.7應急預案評審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內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 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合格後,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實施,並進行備案管理。
『叄』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是否為有效版
工程監理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工程識圖制圖,測量放線,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對工程項目進行投資控制、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在施工現場進行協調等方面能力,取得全國通用的與本專業崗位相適應的崗位資格證書,面向工程建設一線的高技能人才。培養與該專業相適應的工作崗位有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建築工程項目經理、監理員、施工員、造價員、資料員、安全員、質檢員、材料員等。專業核心能力:工程施工現場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能力。主幹課程:建築工程計價與投資控制、建築施工組織與進度控制、建築工程質量控制、建築施工技術、建築工程測量、工程力學與結構、工程識圖與構造、地基與基礎、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建設工程監理概論、工程建設法規與合同管理等就業方向:學生畢業後可到企事業單位的基建部門、工程監理公司、建築市場管理和質量監督部門從事土木工程的建設項目工程監理、施工管理、質量檢驗與監督及工程預決算等方面的工作, 也可以從事房地產開發管理、企事業單位基建管理等工作。 1、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負責施工方案的監督執行. 3、負責工程完工後的自檢(驗收)。 4、施工場地的監督。 5、負責工程製作,安裝技術的指導。
『肆』 關於印發《煤礦安全評價導則》的通知 煤安監技裝字114號 廢紙了沒
沒有,2016年2月4日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產文件的通知》中沒有對2003年「關於印發《煤礦安全評價導則》的通知 煤安監技裝字114號」的文件進行失效通知。
下面是宣布失效的安全生產文件目錄:
1.關於進一步抓緊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經貿傳〔1997〕49號)
2.關於加強今冬明春礦山安全工作的通知(勞部發〔1997〕313 號)
3.關於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緊急通知(國經貿傳〔1998〕79號)
4.關於切實加強爆炸物品管理開展爆炸物品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國經貿傳〔1999〕51號)
5.關於進一步加強爆炸物品運輸安全管理的通知(國經貿安全〔1999〕363號)
6.關於搞好當前煤礦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煤安辦字〔2001〕第10號)
7.關於印發《安全生產重大政策課題研究要點》的通知(安監管政法字〔2001〕15號)
8.關於做好金屬與非金屬礦山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1〕第20號)
9.關於發布《安全生產新聞工作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安監管政法字〔2001〕22號)
10.關於近期非煤礦山連續發生重大事故的緊急通報(安監管管一字〔2001〕25號)
11.關於發布《煤礦安全監察專用設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煤安監政法字〔2001〕36號)
12.國家經貿委關於加強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產和值班工作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經貿傳〔2001〕48號)
13.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通知(安監管管三字〔2001〕55號)
14.關於加強淺海、近海和內陸湖泊石油作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1〕62號)
15.關於進一步做好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1〕64號)
16.關於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和鄉鎮煤礦停產整頓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煤安監政法字〔2001〕67號)
17.關於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工作的通知(安監管辦字〔2001〕74號)
18.關於學習宣傳貫徹《煤礦安全規程》的通知(煤安監政法字〔2001〕81號)
19.關於頒發《傷亡事故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1〕93號)
20.關於規范煤礦安全監察系統車輛參加保險行為的通知(煤安監財字〔2001〕98號)
21.關於印發《煤礦安全培訓教學大綱》的通知(煤安監人字〔2001〕100號)
22.關於對國有煤礦安全生產整治工作進行監察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1〕107號)
23.關於發布《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專家組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1〕126號)
24.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監察業務用房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煤安監司技裝函字〔2002〕14號)
25.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報告工作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2〕17號)
26.關於加強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發生的通知(安監管辦字〔2002〕22號)
27.關於印發《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實施指南》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2〕24號)
28.關於加強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見(安監管管一字〔2002〕29號)
29.關於印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的通知(安監管人字〔2002〕36號)
30.關於認真落實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2〕36號)
31.關於加強煤礦建設工程安全監察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2〕62號)
32.關於建立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月報制度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2〕63號)
33.關於印發《煤礦(井工、露天)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編制內容》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2〕65號)
34.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管辦字〔2002〕68號)
35.印發《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監察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煤安監辦字〔2002〕75號)
36.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調度統計工作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2〕85號)
37.關於印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通用部分》的通知(安監管人字〔2002〕93號)
38.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監管管三字〔2002〕98號)
39.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等三部規章實施意見的通知(安監管管二字〔2002〕103號)
40.關於印發《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統計報告辦法》的通知(煤安監政法字〔2002〕119號)
41.關於發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統計報告規定》的通知(安監管政法字〔2002〕121號)
42.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2002〕124號)
43.關於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機制的意見(安監管政法字〔2002〕129號)
44.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監察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2〕137號)
45.關於印發《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特聘煤礦安全監督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2〕138號)
46.關於加強國有地方煤礦安全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2〕145號)
47.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經貿安全〔2002〕327號)
48.關於加強電力體制改革實施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二字〔2003〕3號)
49.關於印製和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收費問題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3〕11號)
50.關於國有大礦瓦斯防治重點監控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3〕12號)
51.關於對兩種礦用防爆燈加強監察的通知(煤安監司辦函字〔2003〕13號)
52.關於加強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學習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3〕20號)
53.關於授權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臨時資質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26號)
54.關於下達特聘煤礦安全監督員控制名額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3〕27號)
55.關於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3〕32號)
56.關於印發黑龍江煤礦安全監察局治理煤礦瓦斯加強安全監察工作經驗材料的通知(煤安監司辦字〔2003〕37號)
57.關於進一步做好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監察業務用房建設工作的通知(煤安監技裝字〔2003〕38號)
58.關於調整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報表制度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3〕42號)
59.關於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安監管管二字〔2003〕45號)
60.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二字〔2003〕50號)
61.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管辦字〔2003〕51號)
62.關於印發《煤礦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的通知(煤安監技裝字〔2003〕52號)
63.關於建立非煤礦山安全評估進展情況月報制度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3〕54號)
64.關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備案的化工建設項目(工程)安全預評價報告審查、備案工作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3〕56號)
65.關於開展國有煤礦「一通三防」專項監察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3〕63號)
66.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68號)
67.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工作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71號)
68.關於加強過氧乙酸等危險化學品及消毒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緊急通知(安監管管二字〔2003〕80號)
69.關於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審核評估工作的通知(煤安監辦字〔2003〕84號)
70.關於印發《非煤礦山安全評價導則》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93號)
71.關於在全國煤礦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准化活動的指導意見(煤安監辦字〔2003〕96號)
72.關於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97號)
73.關於印發《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選獎勵辦法》的通知(安監管辦字〔2003〕103號)
74.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運輸安全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3〕104號)
75.關於印發《化工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107號)
76.關於印發《建築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108號)
77.關於印發《尾礦庫閉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3〕112號)
78.關於開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專項監察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3〕113號)
79.關於印發《陸上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安全評價導則》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115號)
80.關於印發《小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的通知(安監管技裝字〔2003〕141號)
81.關於進一步加強石油天然氣管道占壓清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3〕145號)
82.關於印發《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3〕152號)
83.關於汽車用燃料壓縮天然氣(CNG)加氣站產業劃分的通知(安監管管二字〔2003〕155號)
84.關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評估工作進展的通報(安監管管二字〔2003〕156號)
85.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3〕174號)
86.關於做好職能調整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二字〔2003〕177號)
87.關於加強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3〕197號)
88.關於2003年全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評估工作情況的通報(安監管危化字〔2004〕9號)
89.關於授予中天宏國際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等65個單位安全評價資質的通知(安監管規字〔2004〕10號)
90.關於2004年大中型煤礦企業安全監察工作的指導意見(煤安監監一字〔2004〕21號)
91.關於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通知(安監管政法字〔2004〕24號)
92.印發《關於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安監管黨字〔2004〕24號)
93.關於做好2004年非煤礦山安全評估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4〕25號)
94.關於加強煤礦職業危害防治監察工作的指導意見(煤安監辦字〔2004〕32號)
95.關於開展鄉鎮煤礦集中監察執法工作的通知(煤安監司辦字〔2004〕39號)
96.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的通知(安監管危化字〔2004〕43號)
97.關於解決部分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沒有《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審核意見問題的批復(安監管函字〔2004〕46號)
98.關於加強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安監管協調字〔2004〕48號)
99.關於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事故調度統計工作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4〕50號)
100.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
101.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標志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管司辦函字〔2004〕59號)
102.關於開展安全質量標准化活動的指導意見(安監管政法字〔2004〕62號)
103.關於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的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4〕62號)
104.關於認真做好中央企業事故調度統計工作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4〕63號)
105.關於印發《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安監管危化字〔2004〕69號)
106.關於切實加強瓦斯管理遏止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緊急通知(煤安監監一字〔2004〕71號)
107.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緊急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關閉整頓小煤礦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二字〔2004〕74號)
108.關於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的通知(煤安監辦字〔2004〕79號)
109.關於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期間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管危化字〔2004〕85號)
110.關於加強政務信息化應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辦字〔2004〕87號)
111.關於認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評價臨時資質的通知(安監管規劃字〔2004〕88號)
112.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等9種文書的通知(安監管危化字〔2004〕110號)
113.關於印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等9種文書的通知(安監管危化字〔2004〕111號)
114.關於加強輸油氣管道占壓清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4〕118號)
115.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4〕127號)
116.關於印發《旅遊區(點)安全評估標准》(試行)的通知(安監管管二字〔2004〕130號)
117.關於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4〕153號)
118.關於加強強腐蝕性危險化學品購用管理的通知(安監管危化字〔2004〕164號)
119.關於進一步做好推廣非公有制企業安全監管經驗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辦字〔2005〕7號)
120.關於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字〔2005〕8號)
121.關於加強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鑒定工作的通知(煤安監辦字〔2005〕11號)
122.關於印發《進一步做好2005年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安監管管一字〔2005〕21號)
123.關於對重點監控國有煤礦企業進行安全技術「會診」的通知(安監總辦字〔2005〕26號)
124.關於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質量標准化企業考評辦法及標准》(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管一字〔2005〕27號)
125.關於做好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31號)
126.關於做好機械、輕工、紡織、煙草、電力和貿易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二字〔2005〕34號)
127.關於推廣應用煤礦數字化瓦斯遠程監控系統的通知(安監總煤礦字〔2005〕37號)
128.關於印發《國家安全生產監察專員對口聯系監管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分工》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39號)
129.關於做好機械、輕工、紡織、煙草、電力和貿易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補充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48號)
130.關於做好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危化字〔2005〕51號)
131.關於嚴厲打擊煤礦違法生產活動的通知(安監總煤礦字〔2005〕54號)
132.關於推進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危化字〔2005〕61號)
133.關於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05〕62號)
134.關於發布一級安全質量標准化機械製造企業證書和牌匾樣式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85號)
135.關於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安監總培訓字〔2005〕91號)
136.關於印發《安全生產新聞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安監總政法字〔2005〕94號)
137.關於進一步做好預防機械傷害事故加強安全監督執法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二字〔2005〕96號)
138.關於推廣應用HAN阻隔防爆技術的通知(安監總危化字〔2005〕101號)
139.關於加強境外中資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05〕113號)
140.關於確保液化天然氣重載罐車通行做好卸載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114號)
141.關於加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總煤礦字〔2005〕120號)
142.關於公布安全培訓機構復審及培訓質量評估檢查結果的通知(安監總培訓字〔2005〕124號)
143.關於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05〕125號)
144.關於印發《煤礦安全培訓監督檢查辦法(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煤礦字〔2005〕135號)
145.關於抓緊做好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與結案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141號)
146.關於印發《廣東省開展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主要做法》的通知(安監總煤礦字〔2005〕143號)
147.關於印發《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實施細則》的通知(安監總規劃字〔2005〕149號)
148.關於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准化規范》試點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150號)
149.關於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危化字〔2005〕155號)
150.關於暫不對活性炭生產經營企業實施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167號)
151.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冶金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安監總管一字〔2005〕172號)
152.關於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示範合作項目有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172號)
153.關於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一字〔2005〕174號)
154.關於立即查處國家監督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煙花爆竹的通知(安監總廳字〔2005〕186號)
155.關於加強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裝備配置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規劃字〔2005〕194號)
156.關於迅速扭轉煤礦重特大事故多發勢頭的緊急通知(安監總煤礦字〔2005〕195號)
157.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規范(試行)》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考核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安監總危化字〔2005〕198號)
158.關於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危化字〔2005〕199號)
159.關於加強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安監總管二字〔2005〕2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