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工程模板驗收表由誰填寫
由施工單位填寫質檢員,監理工程師驗收簽字。
B. 建築工程竣工消防驗收報告怎麼填給個範文
填表說明:
1、本表由建築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消防驗收填寫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本職責范圍內驗收質量負責;
2、建設單位申報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應報送本表建設單位必須實填寫;
3、本表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填寫表內內容塗改;
4、隨本表應附送建築總平面布置圖、標准層非標准層建築平面布置圖。
C. 建築工程驗收流程順序
1、盤點各種項目
用戶與裝修公司共同按裝修工程合同及工程變更簽證單上所列的裝修項目進行逐項逐件清點,看所列項目內容是否全部完工,沒有徹底完工的項目則不予驗收。主要裝修項目,如牆面、地面、門窗等未徹底完工者,則應延期進行竣工驗收。
2、檢查裝修質量
先檢查材料品種、規格等,再仔細察看外觀質量,然後用檢驗工具量測偏差值。
對照相應裝修項目的質量標准,判定該項目是否達到要求,合格者方能驗收。各項目所用材料品種、規格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符合設計要求者必須返工重做。外觀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的,雙方可商議進行修整或局部返工。檢查中凡超過規定偏差值的檢查點數不超過總檢查點數項目的30%,應判定為合格,可以驗收;若超過30%者,則判該項目為不合格,應加以修整或局部返工,然後驗收。
3、簽署竣工驗收單
雙方根據各裝修項目的檢查結果,逐項填寫竣工驗收單。其內容包括裝修項目名稱、工程量及質量評定。在竣工驗收單中「評定為不合格項目的處理辦法」一欄應由雙方商議決定,註明裝修公司應負責修整或返工重做;對於難以修整或返工而造成永久缺陷者,裝修公司應負責賠償。
4、收回余料
竣工驗收工作結束後,用戶應將自購材料的余料點清收回,以備日後裝修出現損壞時修補使用。對於有保存期限的材料,業主如不願保存可與裝修公司商議折價處理,也可另行處理。
D. 江蘇省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土建部分)如何填寫
你可以去看看你們江蘇省以做資 做過的資料的樣本
E. 建築節能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表填寫要求有哪些
建築節能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檢驗批、分項工程全部驗收合格的基礎上內,進行外牆節能構造實容體檢驗,嚴寒、寒冷和夏熱冬冷地區的外窗氣密性現場檢測,以及系統節能性能檢測和系統聯合試運轉與調試,確認建築節能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條件後方可進行。 節能工程的檢驗批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應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單位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與施工員參加;節能分項工程驗收應由監理工程師主持,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施工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設計單位相關專業的人員參加;節能分部工程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主持,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和相關專業的質量檢查員、施工員參加;施工單位的質量或技術負責人應參加;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應參加。
F. 建築工程主體封頂驗收報告怎麼填寫
填表說明
一、本表適用於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對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質量監督機構對該分部監督檢查後也要簽署監督檢查意見。
二、主體結構分部構成條件:由同一施工單位施工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主體結構。
三、填寫要求
1、工程概況:由施工單位填寫。
a、結構類型:根據房屋的實際主體結構形式填寫成磚混、底框磚混、多排柱內框架、框架、框架—抗震牆、抗震牆、部分框支抗震牆、框架核心筒、板柱—抗震牆、輕框等結構形式的任一種或幾種。
b、驗收層段:工程較大或分段施工時,可按樓層段或軸線段將單位工程分為兩次或多次對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進行驗收,填寫某次驗收的層段范圍。一般來說,為了便於簽字蓋章和管理,可將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分部質量驗收的情況綜合後,填寫單位工程樓層數。
c、施工周期為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
d、驗收日期為各責任主體單位對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進行檢查驗收日期,若分幾次分段驗收,可將驗收日期同時填如表內。
2、實體質量檢查情況: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相關責任主體單位對主體結構分部工程所涉及的分項工程實體質量和工程質量文件檢查驗收,形成統一意見後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包括該分部所涉及的相關分項觀感質量、主控項目、一般項目的檢查情況。若有分項工程存在安全或缺陷已處理,也應寫明,如現澆板負筋保護層偏大已由法定檢測單位鑒定檢測、設計單位復核認可等。
3、質量文件核查情況:相關責任主體單位對主體結構工程質量文件匯總表所涉及的、應該有的內容逐一檢查核對,項數為相關序號項數的累計,由總監理工程師填寫。
4、各相關責任主體單位的驗收意見除施工單位評定意見由項目經理填寫外,其餘均由相關簽字人填寫。填寫的內容應根據各自單位職責,填明是否參與檢查驗收程序和驗收的結論性意見,如是否符合經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和施工規范,質量合格與否,能否進入下步工序施工,並且簽字蓋各單位章。
5、質量監督機構在主體結構分部監督檢查後也應簽署監督意見,填明各責任主體單位是否參與相關檢查驗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同意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