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業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
根據財稅36號文,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建議貴公司在年底完工一並申報增值稅,按照你們確認的收入來。
謝謝,望採納!
❷ 建築業什麼時候該交增值稅
根據財稅抄2016-36號文及國稅發2017-11號文等要求,建築業增值稅繳納有以下倆種形式:
企業注冊所在地和經營所在地在同一地級市范圍內的,增值稅的繳納時間為:當月發生應稅建築勞務,納稅時間為次月申報期截至日前(一般為次月15日之前,具體看稅局公告)
企業注冊地和實際提供建築勞務不在一個地級市的,屬於外出經營的情形,應當在企業所在地開具外出經營許可證,到實際經營所在地所屬國稅報驗登記,並在發生應稅建築勞務的當月,在經營地國稅按比例預繳增值稅(區分簡易計稅和一般計稅,稅點不同);
一般納稅人在外出經營地提供一般計稅形式的建築服務的,除了按規定在當地預繳增值稅外,還應在發生應稅服務的次月申報期前,在企業注冊地所屬國稅申報繳納增值稅
❸ 建築業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從2016年5月1日起,建築安裝稅率為11%,小規模納稅人(連續12個月建築安裝服務銷售額未版達到500萬元)則適權用3%的「徵收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❹ 建築業營業稅該增值稅什麼時候實行
1、到目前為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安裝企業,還沒有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專,現在仍屬然要繳納營業稅。
2、但是營改增是大勢所趨,營業稅最終要退出歷史舞台的。
營改增其實就是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就是對於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
比如說一個產品100元生產者銷售時已經繳納了相應的稅金,購買者再次銷售時賣出150元,那麼他買來的時候100元相應的稅金可以抵減,購買者只需要對增值的50元計算繳納相應的稅金,同樣營改增就是對以前交營業稅的項目比如提供的服務也採取增值部分納稅的原則計稅。
❺ 建築行業(一般納稅人)營改增後增值稅按多少徵收
建築業稅率、徵收率及稅收管轄:
1.預繳稅款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
①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②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2)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
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❻ 建築企業工程收入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
財稅2016第36號附件一:第五章 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地點
第四十五條 增值稅回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答間為: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到款項。
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第十一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預繳稅款時間,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納稅期限執行。
❼ 建築業增值率稅率和徵收率是多少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建築業的增值率稅率和增值稅徵收率分別為:11%和3%。
增值稅徵收率:是指對特定的貨物或特定的納稅人銷售的貨物、應稅勞務在某一生產流通環節應納稅額與銷售額的比率。與增值稅稅率不同,徵收率只是計算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的一種尺度,不能體現貨物或勞務的整體稅收負擔水平。適用徵收率的貨物和勞務,應納增值稅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❽ 建築行業的營改增什麼時候出來的
全面營改增是2016年5月1日開始的。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范圍將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營業稅正式退出歷史舞台。
❾ 建築業增值稅如何計算,建築業增值稅如何計算知識
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建築企業:
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銷項稅=含稅價÷(1+10%)×10%;(2018年5月1日前為11%)
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方法(通常是《建築施工許可證》規定開工時間為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項目、清包工項目、甲供材項目)的和小規模納稅人建築企業:
應交增值稅=含稅價÷(1+3%)×3%;
跨區域施工按照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
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第五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❿ 建築業營業稅改增值稅起征時間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范圍是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1.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2.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暫不包括建築安裝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