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施工總承包單位無樁基施工資質,可以分包有樁基資質的分包單位嗎
完全可以,肯定是要蓋總包的章的,我們單位現在就是這么乾的,還有我有點疑問了如果是總包單位,不可能沒有樁基施工資質,總包是可以施工承接的項目的所以分項工程的
② 公路橋梁 工程中將樁基礎專業分包出去違法違法,也就是樁基礎在橋梁中能夠分包嗎
一、不能分包,是違法的因為根據《公路工程標准施工招標文件》可知:版
二、合法的分包須滿足權以下幾個條件:
(1)分包必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須是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4)總承包人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
③ 房屋建築的樁基工程能專業分包嗎
能分包。
根據《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內容如下:
1、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2、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二十九條,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3、根據工程分包常識,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4、根據工程分包常識,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四十五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6、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五十五條,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7、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建築法》的第六十七條,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8、根據工程分包常識,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准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其它分項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因此,建築工程主體結構部分不可以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
④ 地基基礎可以分包嗎
地基基礎工程可以分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
1、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2、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建築工程樁基是否可以專業分包擴展閱讀:
與其相關的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第二十七條:
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⑤ 工程總承包中的樁基工程能否分包
樁基礎可以分包給具有樁基施工資質的單位施工。
⑥ 樁基工程甲方可以直接分包嗎
1,原則上應該屬於肢解發包,即建設單位本該由一個承包單位整體承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幹部分, 2,招投標法規定,施工單項合同估價超過200萬元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除外
⑦ 樁基工程屬於專業承包的性質嗎
是的。
是否向總包單位繳交管理費需看合同約定,實際操作中多不計算,因為很多項目都是打完樁總包才進場。
⑧ 總承包單位能否將樁基工程分區塊分包給不同的單位
不行,分區分塊發包就是肢解發包,是違法行為。
《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第版23.2款和24.2款規權定,建設單位或者總承包單位發包施工項目的,以建設工程中的單項工程為最小標的。施工總包單位可以單位工程為最小標的,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
分區分塊顯然是將分項工程拆分,屬於肢解發包
但,可以將挖土方與打樁分開發包,這兩項是不同分項工程。
兩項工程能否分開發包可以查找計量計價規范,項目編號前六位數字有一位不同,可以分開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