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5年建築安裝業進項抵扣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除本條例第十一專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屬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因此,企業本月進項稅比銷項稅多,屬於留抵稅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這個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解答
㈢ 2015年建築企業資質改革三大亮點
亮點一:下放部分資質的審批許可權.
在《規定》中,簡政放權首先體現在下放了部分資質的審批許可權,例如將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審批權下放到地市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除卻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以外的其他資質許可程序,地市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確定。
另外,《規定》減少了資質的類別和等級規范,明確將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其中施工勞務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對那些市場需求較少的資質予以取消,以此規范建築業市場環境。同時,為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業,《規定》中還簡化了資質許可程序,例如,對於原來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的建築業企業資質,一些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和企業資產等的申報資料可以由地方初審機關進行審核,住房城鄉建設部僅作抽查,避免重復審查。通過部分資質審批許可權的下放以及資質許可程序的簡化,不僅可以更好地為建築業企業提供服務,還可以釋放企業的活力,形成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
亮點二:放權與監管並進。
簡政放權,並非表示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尤其是在建築業市場環境亟須得到規范的大前提下,簡政放權是做減法,而市場監管是做加法。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來說,需要在加快簡政放權的過程中,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而最有效的監管則體現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形成動態監管模式。
《規定》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應該制定動態的監管辦法,積極採用信息化的手段對取得資質後的企業採取動態監管,通過事中、事後的監管對企業資質管理進行抽查。同時,《規定》還明確提出,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要求的條件,而對於不符合相應資質標准要求條件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前置性的行政審批盡量減少,事中、事後的市場監管真正做到位,才能真正發揮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的目標和作用。
亮點三:建立事後追查機制。
在簡政放權和形成動態監管的同時,也需要建立市場監管的事後追查機制,發生重大事件後,如果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規定》中對此也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例如地方對住房城鄉建設部許可資質的企業需要處以行政處罰的,明確規定了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報送程序;明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取得資質的企業市場行為和資質標准條件的監督管理;並強化資質審批機關行政人員法律責任等。通過市場監管事後追查機制的建立,可以維護公共利益和規范建築市場秩序,引導建築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建築企業資質人員不夠可以找南京潤利解決,我就在那裡辦的。
㈣ 2015年我國建築企業有多少家
截至 2015 年底,全國有 施工活動的建築業企業 80911 個
㈤ 2015年新建築資質標准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有何變化
2015年新建築資質標准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有何變化?
回答: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網發出《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
准>的通知》,將於2015年1月1日開始執行,與《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
對比,本次新法在專業承包以及人員要求方面,都有較大的變動。初步統計最新資質標準的變
化:
一、建築施工工程總承包資質數量未變,仍為12個。
二、專業承包資質有原來的60個變為36個。
三、勞務分包資質不再分類別和等級。
四、工程業績定義發生變化: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攬並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五、「企業主要人員」年齡限60周歲以下,且企業主要人員包含了「建造師、技術負責人、職稱
人員、崗位證書人員、中級工及技術工」。
六、所有的資質名稱中去掉「企業」兩個字。
七、資質標准對企業資產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冊資本」,只對「凈資產」提出要求,且要求
都比以前標准有所提高。
八、建築工程總承包特級資質標准不包含在本標准中。
九、資質標准不再對企業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進行要求,只對技術負責人提出要求。
十、企業對人員的要求中增加「崗位證書人員」、「中級工技術工」等的數量要求。
十一、工程業績中施工類型減少(將部分類型合並),同時對類型數量要求減少。
十二、建築施工工程總承包資質名稱變化統計
1、「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變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2、「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變為「冶金工程總承包資質」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變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4、「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變為「機電工程總承包資質」
十三、專業承包資質名稱變動及合並情況(12項名稱變化,其中有三項為合並後改名稱)
1、「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變為「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2、「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企業資質」變為「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
3、「建築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電信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電子工程專業承
包企業資質」合並為「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4、「建築防水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合並為「防水防腐
保溫工程專業承包」
5、「附著升降腳手架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變為「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
6、「機電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變為「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7、「園林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變為「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8、「機場空管工程及航站樓弱電系統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變為「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
系統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9、「通航建築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變為「通航建築物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10、「港口裝卸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通航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
質」、「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合並為「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11、「送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變為「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12、「特種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變為「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十四、專業承包資質已經取消項目19項(基本確定不包含目前新資質中,序號為原資質中序
號)
(二)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六)混凝土預制構件專業企業資質
(九)高聳構築物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十)電梯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十五)金屬門窗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十六)預應力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十九)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四十一)水工建築物基礎處理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四十五)堤防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四十六)水工大壩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四十八)火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五十一)爐窯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五十二)冶煉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盜質
(五十三)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五十四)管道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五十五)無損檢測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五十七)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五十九)體育場地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以下為新版資質發原文: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
設司,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建築業企業資質標
准》。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
[2001]82號)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4年11月6日
可以通過中建瑞通官方網站上就看到。三w點daibanzi點com 資料下載里就有最新版建築
業企業資質標准。
㈥ 截至2015年我國建築行業企業總數是多少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建築行業並購重組趨勢與投資戰略規劃回分析報告》顯示,2014年全年國答內生產總值636463億元,比上年增長7.4 %。全年全社會建築業實現增加值44725億元,比上年增長8.9 %,增速高出國內生產總值增速1.5個百分點。建築業為國民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近10年來,隨著我國建築業企業生產和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建築業總產值持續增長,2014年達到176713.40億元,是2005年的5.11倍。建築業總產值在經過20062011年連續6年超過20%的高速增長後,增速步入下行區間,降到20%以下,且漸行漸降。2014年增速為10.9%,僅為2011年的一半左右,下行趨勢更加明顯。
㈦ 2015年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 出自哪個文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4年11月6日下發《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本標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同時廢止。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由住建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是對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的響應,基本體現了《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建築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關於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築市場體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總體利好表現
與《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對比,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了各類別施工企業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注冊建造師數量以及專業(特級資質暫未公布),其中變化較為明顯的有:
1.各類別二級企業資質對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明顯增加。
2.各類別三級企業資質由三級項目經理證改為注冊建造師。
對於大家一直關注是否取消一級建造師、二級建造師考試的問題,根據此通知可以推斷是不會取消的,而且根據兩次通知間隔時間推斷,在未來很長時間內建造師制度不會有明顯變化,需求仍會隨著建築行業的發展而繼續增加,大家可安心備考,早日通過考試。
關於施工總承包資質
變化一: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數量保持不變,但部分名稱改變
施工總承包資質的類別數量未變,仍為12個,但部分類別的名稱發生變化,具體見下表:
表1:施工總承包資質類別新、舊標准差異表
如上表所示,首先,所有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中去掉了「企業」二字;其次,四個類別的施工總承包資質名稱發生了變化(見標紅部分),其中「房屋建築工程」變為 「建築工程」,「冶煉工程」變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變為「石油化工工程」,「機電安裝工程」變為「機電工程」。
變化二: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考核指標有增減,但標准適當提高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在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這三大方面,與《舊標准》相比,要求明顯提高。下面以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標准為例,列表說明如下:
表2:「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考核指標新、舊標准差異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新、舊標准在具體考核指標上至少有如下八點變化:
一、 取消了對企業注冊資本金的要求。考慮到注冊資本並不能客觀反映企業的經濟實力,同時適應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關於取消最低注冊資本 限制的規定,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取消了《舊標准》中對申請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以及其他資質企業的注冊資本金要求。
二、適當提高了對企業凈資產的要求。這是考慮到企業的發展和物價上漲的因素,以及對企業與其承包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賠償責任承擔能力的體現。
三、 明確了對注冊建造師等級、數量及專業的要求。我國於2002年取消了對項目經理資質的核准,項目經理行政審批制度逐步由國家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代替, 並於2008年停止使用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為適應這一變化,新標准將舊標准對項目經理人數的要求改為了對注冊建造師人數的要求,並明確規定需為 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人數不少於15人。雖然人員總數由20人變為15人,看似減少了,但由於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強調必須為機電工程專業一 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因此實際上提高了資質標准對注冊建造師的要求。
關於注冊建造師數量及專業要求,一個明顯的變化是各類別的二級企業資質對一級建造師數量要求明顯增加。此外,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前段時間輿論對於取消注冊建造師制度的疑慮。
四、減少了對高級職稱人員的要求。取消了對企業經理、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具有高級職稱的要求,強調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五、強調了對中級職稱人員專業性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將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數量要求從100人減少為60人,但強調上述人員所取得的職稱必須是電力工程相關專業職稱。
六、增加了對持證上崗人員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強調持有崗位證書(五大員等)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0人,且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150人。這在《舊標准》中是沒有的。
七、 減少了工程業績中的施工類型,但適當提高了規模標准。如,「累計電站裝機容量」由150萬千瓦以上提高到180萬千瓦以上;「單機容量60萬千瓦機組,或 2台單機容量30萬千瓦機組,或4台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整體工程」合並後提高標准為「單機容量20萬千瓦機組累計6台」。需要說明的是,新《建築業企 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了「本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是指申請資質企業依法承擔並獨立完成的工程業績。」
八、取消了對「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這兩項指標的具體要求。
變化三:施工總承包資質承包范圍新增水力發電、取消單項合同金額限制:
新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規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承包工程范圍為:「可承擔各類發電工程、各種電壓等級送電線路和變電站工程的施工。」同時明確: 「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及分配有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風電、太陽能及其它能源發電、輸配電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舊 標准》規定:「電力工程包括火電站、核電站、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工程,送變電工程。」即,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將水力發電工程納入了電力工程施工總 承包的承包范圍。
新 《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所規定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承包工程范圍與《舊標准》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各種類型火電廠 (含燃煤、燃氣、燃油)、風力電站、太陽能電站、核電站及輔助生產設施;各種電壓等級的送電線路和變電站整體工程施工總承包。」的規定相比,明顯的變化在 於取消了「單項合同金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限制。
此外,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並未對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進行修訂,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標准將另行制定。目前仍按原建設部《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准》(建市[2007]72號)規定執行。
變化四:調整了4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
表3: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劃分新、舊標准變化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上述四類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均增加了「三級」資質。
關於專業承包資質
此 次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對於專業承包資質的修訂變化很大,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由60個減少為36個。首先,對可由市場自主選擇、行業自律進行調節或不符 合現行法律法規和職能要求的19個專業承包資質予以取消;其次,對部分專業劃分過細、市場需求較少、經營業務相近的專業承包資質予以合並;最後,對9個專 業承包資質類別的等級劃分進行了調整。
變化五:取消了1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
表4:取消1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一覽表:
變化六:合並了若干專業承包資質類別,部分類別名稱發生變化:
表5: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合並、名稱變更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中的「16、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18、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40、港航設備安裝及水上交管工程 專業承包」三個類別是由《舊標准》中若干類別合並而成。此外,「附著升降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類別已擴大為「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
變化七:調整了9類專業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
表6:專業承包資質等級劃分新、舊標准變化一覽表
如上表所示,9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的等級劃分發生變化,除「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和「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變化較為特殊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和「隧道 工程專業承包」增加了「三級」資質;「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 包」和「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承包」五個類別均取消了「三級」資質。可見,專業承包資質的等級劃分總體變化趨勢是減少層級。
此外,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對於專業承包資質標准考核指標的修訂,總體變化與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的修訂思路和邏輯基本相同,具體可查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第二部分「(二)專業承包序列資質標准」相關規定。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工程實踐中一直存在著關於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承包商能否承攬由業主單獨發包的專業工程的爭議。對此問題,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給出 了明確規定:「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據此,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施行後,設有專業承包資質 的36類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如鋼結構工程、建築幕牆工程、建築機電安裝工程、環保工程、輸變電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等專業工程,應由取得 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而未取得該項專業承包資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則不應承攬該類專業工程。
關於施工勞務資質
變化八:不再區分勞務資質類別和劃分等級:
《舊標准》對勞務分包資質共劃分了13個類別,分別為木工作業、砌築作業、抹灰作業、石製作、油漆作業、鋼筋作業、混凝土作業、腳手架作業、模板作業、焊接作 業、水暖電安裝作業、鈑金作業、架線作業,且部分類別還劃分為一級、二級兩個等級。但是上述規定在實踐中常常碰到如下問題:
一是,上述13個類別的勞務分包資質主要是基於房屋建築工程進行劃分的,具有明顯的局限性,難以適應其他工程如電力工程、港口與航道等工程的勞務作業分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礙了勞務分包企業的發展。
二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 業資質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施工合同無效。第七條規定,具有勞務作業法定資質的承包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的勞務分包合 同,當事人以轉包建設工程違反法律規定為由請求確認無效的,不予支持。可見,合法勞務分包的基礎是承包人取得「勞務作業法定資質」。但上述13個勞務分包 資質類別劃分的先天局限性,直接導致了其他工程領域內的大量勞務作業承包處於無法定資質的違法狀態。
考慮到勞務分包資質劃分及勞務分包市場所存在的問題,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變化九:取消了施工勞務企業的承包業務范圍限制:
與不再區分勞務資質類別和劃分等級相對應,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取消了勞務資質承包業務范圍的限制。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明確規定,取得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可承擔各類施工勞務作業。」
變化十: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要求:
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在取消了勞務資質類別和等級劃分以及承包業務范圍限制的同時,為了增強施工勞務企業的履約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適當提高了施工勞務企業的資質標准。具體如下:
一、取消了原先對注冊資本金1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業凈資產200萬元以上的要求。
二、明確強調施工勞務企業必須「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這既是為了規范和減少目前建築市場上出現的「空殼」勞務企業(即只有勞務資質而沒有固定經營場所,主要從事代開發票和出借資質的違法行為),同時也是為了加強對勞務作業工人合法勞動權益的保障。
三、明確要求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高級工以上資格」。與《舊標准》中「具有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要求相比明顯提高。
四、提高了對持證上崗人員和考核或培訓合格人員的要求。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規定:「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於50人。」
五、取消了對「工程業績」、「近3年最高年完成勞務分包合同額」和「與作業分包范圍相適應的機具」這三項指標的具體要求。
總體而言,新《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基本響應了完善建築市場法規建設、創新建築市場監管方式、促進建築行業發展、簡政放權簡化資質標准、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 度改革等國家宏觀政策的要求,體現了建築市場深化改革的趨勢和方向。建設工程各參與方應當予以高度重視,並密切關注相關配套規定,如正在修訂中的《建築業 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
各專業細化分析新標准頒布後,各專業需求數量分析(僅就總承包資質分析):
1、人數較多的專業,但需求量沒有變化的:公路
公路新舊資質都要求15個本專業一建,眾多資質中,舊標准公路資質要求本專業。新標准對一建專業要求不變,數量要求不變,需求量就沒有什麼變化了。
2、需求量增加較多的專業:機電、市政
新標准中多個專業要求有機電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專業一建數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業遠多於公路企業,並且近幾年資質審批中,公路資質審批數量也遠少於市政資質,東部省份一年能過10多個市政資質,也就過一兩個公路資質。
市政資質原來不要求本專業一建,現在要求了,市政企業數量眾多,要全部換成本專業,需求數量也就增加了。
3、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機電市政多的:水利
水利一級原來就要求本專業一建15個,新標准沒變化;水利二級資質要求6個一建,但水利二級資質的企業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數量增加,但不如機電、市政增幅那麼大
4、需求數量可能減少的專業:建築
原 標准除了公路、水利資質,其他的資質都不要求本專業一建,好多企業資質本專業一建也就佔三分之一,因建築一建人數眾多,價格適中,都用建築專業一建來補充 數量。現在要求本專業一建了,不能用其他專業替換了,人數眾多的建築一建需求數量會減少,至少不會增加,雖然房建企業眾多,但經不住建築一建人多。
5、其他小眾專業:需求量變化不大
鐵路、港航、民航、礦業、通信,這些專業不管是有資質的企業,還有一建持證人員,都是小眾的,需求數量可能略有增加,但本身有資質的企業少,需求量變化波動不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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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易財管專業版既能單獨,也可協同瑞易OA、CRM、進銷存等進行專業財務處理。對企事業。對科目、憑證、明細、分類賬、工資、交費、納稅、業績、財務報表等都非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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