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辦理施工資質證
到建委申辦提交資料: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兩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新設立企業除外);
(4)企業章程復印件;
(5)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和建築業行業統計報表復印件(新設立企業及申請最低等級增項企業除外);
(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新設立企業應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
(7)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復印件(由建設部負責審批的需提供);企業負責人和企業技術、財務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及相關資質標准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復印件;
(8)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9)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
(10)資質標准要求的企業必須具有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及反映專業類別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11)資質標准要求的企業具有設備、廠房的,企業應提交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產權證或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12)代表性工程的中標通知書、工程合同、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復印件(新設立企業,申請增項最低資質等級的除外);
(13)申請特級資質企業還應提交:企業近三年銀行授信憑證;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築業營業稅稅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結算憑證;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或分中心認證的證書或有效核准文件;國家級工法的認定文件、專利技術的認定證書;國家科技進步獎獲獎證書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的發布通知(或發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資料復印件。
『貳』 建築施工資質如何辦理到哪裡辦理
核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3條;
2、《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01]建設部令第87號)。
提交材料
材料復印件按順序編排目錄,裝訂成冊。
新設立的企業申請資質,提供下列資料(需與原件核對):
1、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企業章程;
4、驗資報告;
5、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
6、企業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
7、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
8、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社保證明材料;
9、企業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經勞動部門鑒證的勞動合同;
10、企業的調入或外聘工程技術、經濟管理的行政人事調動手續或原調出單位法人簽字同意的調出證明和本單位法人簽字同意的聘用證明;
11、各類上崗人員證件、身份證;
12、需要出具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叄』 包工地的老闆沒有資質更沒有承包合同屬於違法嗎該到哪個單位去告
答:首先和沒有勞務作業資質的施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是無效的,是不合法的。雖然現行《建築法》對勞務分包問題沒有進行明確界定,也沒有明確規定勞務分包企業需要一定的資質,但是我認為《建築法》實際上對勞務分包的資質作出了要求。理由是:首先,勞務分包企業也屬於建築施工企業。《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5條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雖然,《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屬於部門規章,不屬於法律、法規,但是《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是建設部頒布的,屬於國家政策。我國《民法通則》第6條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因此,勞務分包企業屬於建築施工企業是有法律依據的。其次,勞務分包合同的性質屬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作業分包是將簡單勞動復雜勞動剝離出來單獨進行承包施工的勞動,因此,總承包人與勞務作業承包人及分包人與勞務作業承包人之間既不是勞務關系也不是勞動合同關系,而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關系,勞務作業的性質本質上也屬於建設工程施工。我國《建築法》第26條和第29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承包工程時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既然勞務分包企業屬於建築施工企業,勞務作業的性質本質也屬於建設工程施工,那麼,勞務分包企業承包勞務作業當然也應該具備相應的資質,所以《建築法》實際上對勞務承包的資質作出了要求。我國《建築法》第26條規定:「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第29條第1款和第3款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同時《司法解釋》第1條明確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因此,和沒有勞務作業資質的施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是無效的,是不合法的。所以,在前提不成立即合同無效的情況下,討論是以包工頭的名義簽訂還是以「XXX施工隊」的名義來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就沒有意義。當然如果該施工隊伍有相應的勞務作業資質,那麼簽訂勞務分包合同依法應該以「XXX施工隊」的名義來簽訂,而不能用包工頭個人的名義來簽訂勞務分包合同。
『肆』 舉報單位掛靠資質接工程去哪裡
沒有資質掛靠承接建築工程是合法的嗎?
禁止建築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公司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及本公司的名義承攬工程。
掛靠一般具有如下特點:
(1)掛靠人沒有從事建築活動的主體資格,或者雖有從事建築活動的資格,但沒有具備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
(2)被掛靠的施工企業具有與建設項目的要求相適應的資質等級證書,但缺乏承攬該工程項目的實際能力;
(3)掛靠人向被掛靠的施工企業交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而該被掛靠的施工企業也只是以企業的名義代為簽訂合同及辦理各項手續,被掛靠的企業收取「管理費」而不實施管理,或者所謂「管理」僅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擔技術、質量、經濟責任等。
(4)以「合法」的勞務分包形式來掩蓋掛靠行為。
因掛靠產生的法律後果,掛靠當事人依法應當對法律後果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1、掛靠經營關系的建築施工企業以自己的名義或以被掛靠單位的名義簽訂的承包合同,一般應以掛靠經營者和被掛靠單位為共同訴訟人,起訴或應訴。(最高法院《民訴法意見》第43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並以集體企業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為共同訴訟人。」)
施工人掛靠其他建築施工企業,並以被掛靠施工企業名義簽訂建設工程合同,而被掛靠建築施工企業不願起訴的,施工人可作為原告起訴,不必將被掛靠建築施工企業列為共同原告。
2、掛靠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掛靠協議無效。雙方應分別承擔過錯責任;
3、根據《建築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被掛靠的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所訂立的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無效。該施工單位與使用其名義承攬工程的單位或個人對建設單位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建設單位在知情的情況下仍與該被掛靠的施工企業簽訂合同,則建設單位也有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4、施工企業具備相應的資質是承攬工程和簽訂承包合同的法定條件。因此,對於建設工程竣工前施工方未取得相應資質的,由於承包合同違法性的瑕疵不能彌補,應確認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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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被掛靠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後,工程款如何結算取決於工程是否竣工驗收合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三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可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伍』 企業沒有建築資質可以施工嗎
不能。借資質的話看你們的利潤了。其實照你的說法你們就是要找一專個資質掛靠,這屬種東西有專門做掛靠的公司,做這些都很專業的。需要注意的是,最好自己直接找有資質的單位,比如XX市第一建築安裝公司,等等這類非開發公司的企業,這樣價錢便宜。可以借用資質,不過名義上是資質單位才有資格簽施工合同,你們要和借資質的企業私下有自己的合同,以免最後甲方給錢的時候產生糾紛。
『陸』 承包方沒有建築資質,建築工程逾期超過6個月,,可以起訴承包方嗎
可以起訴承包方。但如果以對方無建築資質起訴不妥,因為以該理由起訴,發包方也是有責任的,具體的你需要咨詢律師再決定!
『柒』 沒有建築資質可以施工嗎
不可來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自國建築法》第十三條:「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捌』 沒有專業分包資質建築施工總承包企業能自行完成分包工程嗎
自己有資質並有自己的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自己獨立完成可以的。
『玖』 甲方明知乙方沒有建築施工資質簽合同後中途以告知函的通知乙方退場
根據我國建築法和住建委規定,施工企業沒有相應的施工資質是不可以承接項目施工的,所有甲方的做法是沒有問題的,建議乙方可以辦理相應的施工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