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企業個人所得稅的計取方法
(一)取得建築安裝業務所得,情況不同,徵收個人所得稅方式不同
1、承包建築安裝業各項工程作業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經營成果歸承包人個人所有的所得,或按照承包合同(協議)法規、將一部分經營成果留歸承包人個人的所得,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項目征稅;例如,A建築企業將抹灰工程承包給非本單位的包工頭,即屬於此種類型。如果承包給本單位職工,則屬於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
2、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個體工商戶和未領取營業執照承攬建築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建築安裝隊和個人,以及建築安裝企業實行個人承包後工商登記改變為個體經濟性質的,其從事建築安裝業取得的收入應依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3、從事建築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其他人員取得的所得,分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取得建築安裝業務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管理
1、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在異地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自工程開工之日前3日內,持營業執照、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城建部門批准開工的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協議)、開戶銀行帳號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對未領取營業執照承攬建築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根據其工程規模,責令其繳納一定數額的納稅保證金。在法規的期限內結清稅款後,退還納稅保證金;逾期未結清稅款的,以納稅保證金抵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
2、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單位和個人應設置會計帳簿,健全財務制度,准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對未設立會計帳簿,或者不能准確、完整地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其工程規模、工程承包合同(協議)價款和工程完工進度等情況,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據以征稅。具體核定辦法由縣以上(含縣級)稅務機關制定。
3、從事建築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法規,購領、填開和保管建築安裝業專用發票或許可使用的其他發票。
4、建築安裝業的個人所得稅,由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和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承攬建築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應在向個人支付收入時依法代扣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和扣繳義務人未按法規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5、在異地從事建築安裝業工程作業的單位,應在工程作業所在地扣繳個人所得稅。但所得在單位所在地分配,並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完整、准確的會計帳簿和核算憑證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准後,可回單位所在地扣繳個人所得稅。
6、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應按每月工程完工量預繳、預扣個人所得稅,按年結算。一項工程跨年度作業的,應按各年所得預繳、預扣和結算個人所得稅。難以劃分各年所得的,可以按月預繳、預扣稅款,並在工程完工後按各年度工程完工量分攤所得並結算稅款。
7、建築安裝業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和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雙方可以協商有關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和徵收的具體操作辦法,都有權對建築安裝業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稅收檢查,並有權依法處理其違反稅收法規的行為。但一方已經處理的,另一方不得重復處理。
B. 建築施工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25%
你的問題已回答完畢 希望下次再回答你的提問
2009-04-21 10:10 上海
C. 建築業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如何計算.例如合同造價為100元,企業所得稅是多少
您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企業所得稅計算方式:按造價2.5%徵收。稅務機關核定的所得稅率(%)(按稅收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取總價10%,應繳所得稅按造價10%乘以稅率25%計算。
建築施工企業所得稅計算方式:按調整後利潤總額計算納稅額。
稅率:
3萬元(含3萬元)以下稅率18%,3萬--10萬元(含10萬元)稅率27%,10萬元以上33%。
建築業的其它稅率:城建稅:按營業稅的5%計稅。
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的3%計稅
房產稅:計稅依據有兩種(1)按房產原值計算: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0%至30%)*1.2%;(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算: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土地面積計算。稅率: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
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是以應稅車船為征稅對象的計量標准為計稅依據,實行定額徵收。
印花稅:印花稅共有13個稅目,如: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借款合同、營業帳簿等。稅率分為;(1)比例稅率:萬分之0.5、萬分之3、萬分之5、千分之1。(2)定額稅率:按件貼花,稅額5元。
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工資、薪金。適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5%—45%。
建築企業是從事建築產品生產和經營的經濟實體。它是建築生產力發展和建築技術進步的主導力量。
構成建築企業的基本條件包括
①有一定的生產對象和經營目標;
②擁有一定數量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
③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經營管理人員;
④擁有一定數量和技術水平的勞動隊伍;
⑤具備以上條件,依法登記,獲得批准,在銀行開戶,具有法人資格者。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D. 包工不包料建築工程如何繳納所得稅
【問題】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從事建築業「包工不包料」的工內程,施工容單位在計算營業稅時,要將甲供材料的部分包含在內。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呢?如甲供材料20萬元,與乙方簽定建安合同價款80萬元,乙方開出建安發票80萬元,取得80萬元工程款,按100萬元交營業稅(費)。那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按80萬元計算收入,那計提的營業稅(費)與收入不配比,按100萬元計算收入,與開出的發票不一致,而且20萬元的材料款已在甲方做賬,施工單位也無法取得發票記入成本。請問應該如何做賬? 【解答】 營業稅與企業所得稅對應稅收入的確認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必然導致企業所得稅計稅總收入與計征營業稅時計稅基數不一致。
E. 建築施工企業的營業稅、所得稅如何收取
營業稅是經營收入的3%,另外有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的7%),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的專3%),堤防維護費(營業屬稅的2%),地方教育發展費(營業收入的0.1%),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建安合同的萬分之三)。
F. 包工不包料建築工程如何繳納所得稅
【問題】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從事建築業「回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答施工單位在計算營業稅時,要將甲供材料的部分包含在內。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如何處理呢?如甲供材料20萬元,與乙方簽定建安合同價款80萬元,乙方開出建安發票80萬元,取得80萬元工程款,按100萬元交營業稅(費)。那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按80萬元計算收入,那計提的營業稅(費)與收入不配比,按100萬元計算收入,與開出的發票不一致,而且20萬元的材料款已在甲方做賬,施工單位也無法取得發票記入成本。請問應該如何做賬? 【解答】 營業稅與企業所得稅對應稅收入的確認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必然導致企業所得稅計稅總收入與計征營業稅時計稅基數不一致。 對於《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的包括在計稅營業額中的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如果不符合乙方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條件的(如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且由甲方自行采購),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20萬元材料款不需要計入乙公司收入總額。
G. 建築業所得稅如何計算
核定徵收的費用開支都不能抵所得稅的,建築業核定的是2%; 只有查賬徵收所得稅的才與成本費。
根據《關於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2010年 第2號 》規定:外省市建築企業在我市經營設立的項目部(包括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管理的項目部),
能夠提供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及總機構出具的證明該項目部屬於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證明文件,按照開票數額的0.2%徵收企業所得稅。
外省市建築企業在我市經營設立分支機構,符合二級分支機構條件,能夠提供《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分配表》的,在注冊地區縣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7)建築施工所得稅如何記取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的比例稅率。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是33%,另有兩檔優惠稅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10萬元的,稅率為27%,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稅率為18%;特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為15%。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稅。
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2008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規定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財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通知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H. 建築業異地施工如何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稅函[201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加強對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的規定,現對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實行總分機構體制的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應嚴格執行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按照「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建築企業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包括與項目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其經營收入、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應匯總到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由二級分支機構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的辦法預繳企業所得稅。
三、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並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四、建築企業總機構應匯總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按照以下方法進行預繳:
(一)總機構只設跨地區項目部的,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按照其餘額就地繳納;
(二)總機構只設二級分支機構的,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三)總機構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區項目部,又有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的,先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再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五、建築企業總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各分支機構和項目部不進行匯算清繳。總機構年終匯算清繳後應納所得稅額小於已預繳的稅款時,由總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或抵扣以後年度的應繳企業所得稅。
六、跨地區經營的項目部(包括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管理的項目部)應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未提供上述證明的,項目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督促其限期補辦;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作為獨立納稅人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項目部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證明該項目部屬於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管理的證明文件。
七、建築企業總機構在辦理企業所得稅預繳和匯算清繳時,應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區經營項目部就地預繳稅款的完稅證明。
八、建築企業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的跨地(市、縣)項目部,其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共同制定,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九、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I. 建築工程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如何交
建築企業施工項目工作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建築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從事建築安裝業的工程承包人、個體戶及其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其從事建築安裝業取得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稱建築安裝業,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金、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管理應實行項目經理責任制和項目成本核算制。
項目經理部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成本控制、施工現場、人力資源、材料、機械設備、技術、資金、合同、信息資料、竣工驗收等方面的管理。
項目管理工作通常可分為施工准備、施工過程式控制制和竣工驗收三個階段。
建築工程企業的個人所得稅如何交?網路
J. 建築施工企業預收賬款如何填報企業所得稅
你好!
預收賬款科目掛的金額時間越長和越大,都要引起稅務稽查的注意回。應按所得稅法確認收入答的實現。收入確認條件: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4)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的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如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