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求:消防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規程目錄。
到企業所在地的安監站進行申請,共需填寫主表及附件,附件內容如下:
附件材專料目錄
(一)各級安全生屬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二)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
(五)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
(七)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
(八)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
(九)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⑵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都包括哪些項目
安全操作規程亦稱「安全技術須知」,「安全技術細則」。企業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的特點,結合實際給各工種工人指定的安全操作守則,它是企業實行安全生產的一種基本文件,也是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的主要依據,一般包括四部分內容:總則、工作前(即班前准備)時的安全規則、工作時的安全規則、...
參照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1)變、配電操作規程。(2)設備安裝操作規程。(3)電氣線路安裝操作規程。(4)電焊、氣焊操作規程。(5)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操作規程。(6)電梯操作規程。(7)其它有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展開全部 參照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1)變、配電操作規程。(2)設備安裝操作規程。(7)其它有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容器的操作參數及最高或最低(指真空容器)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指低溫容器)工作溫度(2)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崗位操作方法(3)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如受壓元件;安全附件;密封部位等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防治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報告程序。(4)容器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方法
應包括以下十項內容: (1)操作設備前對現場清理和設備狀態檢查的內容和要求;(2)操作設備必須使用的工器具;(3)設備運行的主要工藝參數;(4)常見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5)開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6)潤滑的方式和要求;(7)點檢、維護的具體要求;(8)停車的程序和注意事項...
應包括以下內容:(1)氣瓶的充裝工藝指標和要求;(2)充裝方法和操作程序、注意事項;(3)氣瓶使用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使用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和防治措施;(4)氣瓶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方法。
⑶ 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一、建築焊工的作業防火 焊工分為電、氣焊兩種,是利用電能或化學能轉化為熱能對金屬進行加熱的溶接方法。電、氣焊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是在焊接、切割的操作過中,由於思想麻痹、操作不當,制度不嚴,防火措施不落實造成的。因此,要預防由於焊工作業引發火災,建築焊工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劃出動火的危險區域,並設立明顯標志,移走作業范圍內的一切可燃與易燃、易爆物品。對不能移走的上述物品,要採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在風速較大的時候作業時,要注意風力、風向的影響,派專人監護作業,防止大風把火星吹到附近的可燃、易燃物品上。作業結束時,一定要將全部火星撲滅後方可離開現場。 (二)維修、裝修舊建築過程中使用電、氣焊時,作業前要特別注意檢查焊接部位的牆體、樓板構造和隱蔽工程部位的情況。對於牆體和樓板上存在的孔洞裂縫,導熱金屬構件、管道等設備要採取相應的防火保護措施,防止火星落入這些部位留下火種,或是通過金屬導熱造成火災。 (三)在室內、容器內作業或切割各種容器時,作業前必須認真仔細地對作業環境的情況調查清楚,必要時要取樣分析。 (四)作業前要注意仔細檢查管道和焊具是否漏氣,以防氧氣或乙炔在室內或容器內大量聚集引起火災。作業時,電、氣焊的乙炔發生器、氧瓶、電焊機等相關設備都不能放置在室內。室內作業要保護空氣流通,嚴禁用氧氣通人作業室內的方法來調節空氣。 二、建築木工的作業防火 建築工程從施工准備到工程竣工,要使用大量的木材,如建築模板中製作、建築裝修等。木材屬可燃物,燃點較低,尤其是在木材的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大量鋸末、刨花、木屑和木粉,這些物質比起木材來更易被點燃,因此木工作業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作業現場要嚴禁動用明火,禁止工人在現場吸煙,並設置明顯的禁止吸煙標志。在作業現場范圍內不得堆放其他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木工個人工具箱應嚴禁存放油料和易燃易爆物品。 (二)作業時要對電氣設備加強經常性檢查,發現短路、打火和線路絕緣老化破壞等情況要及時找電工維修,要隨時清掃作業現場的鋸末、刨花、木屑和木粉,防止由於上述物質遮蓋電機設備而引發火災。 (三)黏接木材所用的膠水應在單獨的房間里進行熬制,用完後要及時把爐子的火熄滅。 (四)木工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建築工地管理條件的規定。下班時應把作業現場清掃干凈,木料要堆放整齊,鋸末、刨花、木屑和木粉要堆放到指定地點,並且注意不應推放過多,存放時間不宜過長,以防自燃起火。三、建築電工的作業防火 建築工地用電量大,臨時電氣線路多,若是忽視建築電工的防火安全工作,則必然會引發電氣火災。在施工過程中,建築電工應採取以下三個方面的預防措施來防止電氣火災。 (一)預防電氣短路的措施:建築工地的臨時線路都必須採用負導線,導線絕緣性要符合電路電壓要求。導線與導線、導線與牆體及吊頂間應符合規定的安裝間距。保險絲要按要求選用。 (二)預防過負荷造成火災的措施:導線截面要根據用電負荷選用,不得隨意在用電線路上亂拉亂接,增加線路或用電負荷。要定期檢查線路負荷增減情況,去掉過多的用電設備和新增線路,或是根據生產程序和需要,採用先控制後使用的辦法,定出用電時間表。 (三)預防電火花和電弧產生的措施:祼露導線間或導體與接地裝置間應留有足夠的間路,導線接地要牢固。保持導線支撐物完整良好,防止布線過松。要經常檢查導線的絕緣電阻是否能滿足應有的絕緣強度。保險器或開關要安裝在不燃的基座上,並用不燃箱盒保護。電工不應帶電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 四、油漆工作業防火 因為油漆工作業所使用的材料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學材料,因此,無論是油漆的作業現場還是臨時存放的庫房,都要規定禁止動用明火。在室內作業時,一定要注意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夜間作業時所使用的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禁止在作業現場吸煙,其他動用明火作業的工種要遠在10米以外。 五、瀝青作業防火 石油瀝青是一種燃點和閃點都比較低的易燃化學材料,主要用於建築物的防水和防潮工程。建築工地瀝青作業的火災危險性表現在瀝青的熬制和冷底子油配製與施工的過程中。 (一)瀝青熬制過程中的防火:瀝青熬製作業點應布置在遠離建築物和材料堆放地的下風方向,爐灶防雨棚不得採用易燃材料搭建,爐灶附近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瀝青熬制時應派有經驗的工人現場負責,嚴守工作崗位,嚴格按照操作熬制。熬制瀝青時要隨時注意溫度的變化,在脫水將要完時,應放慢升溫速度。當瀝青熬到由白煙轉為黃煙時要立即停止加熱。鍋爐附近應適當配置鍋蓋、沙子、滅火器等防火和滅火器材。如果發現瀝青起火,應立即用鍋蓋封閉油鍋,切斷電源,應立即使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火苗,禁止用澆水的方法滅火。 (二)冷底子油配製與施工過程中的防火:配製冷底子油時禁止用鐵棒攪拌,以防碰出火星。要嚴格掌握瀝青溫度,當發現冒出大量藍煙時,應立即停止加入瀝青。凡是配製、儲存、塗刷冷底子油的場所都要設專人監護,要嚴禁煙火,禁止在附近進行電、氣焊或其他明火作業。
⑷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有哪些
1、消防安抄全管理人員每襲月檢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確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每年6~7月份組織一次本公司全員參加的消防演習一次,使全體職工了解相關消防安全知識,確保每位職工都能熟練運用各種消防器具。
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檢查一次公司庫區內的地上消火栓。
4、每周手動演練啟動一次消防泵,並指派專人經常查看消防泵的發動機油量是否符合規定,冷卻水是否加滿,出水口閥是否關閉,消防水帶有無破損口。
5、消防水池中消防儲備水保證平時不被動用,水量不夠及時補充,使用後的補給恢復時間不超過48小時。經常檢查水池壁有無滲漏現象,冬天應檢查消防水是否結冰,發現結冰及時清除冰塊。
6、滅火器按要求定期檢驗、充裝,發現破損無法使用及時更新補充,確保各種滅火器具安全有效。
7、消防桶、消防杴、消防沙等其他消防器材由消防安全員專門管理。
⑸ 請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與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有何區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簡單的說就是通過具體的消防管理制度,落實防火防爆內措施,確保無火災容、爆炸事故。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指滅火器,噴淋系統,疏散樓梯,消防電梯,消防水池等消防設施的具體操作。
二者的區別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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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消防來安源全操作規程http://wenku..com/view/509a7d335a8102d276a22ff9.html
⑺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包括哪些內容
參照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1)變專、配電操作規屬程。
(2)設備安裝操作規程。
(3)電氣線路安裝操作規程。
(4)電焊、氣焊操作規程。
(5)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操作規程。
(6)電梯操作規程。
(7)其它有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⑻ 氣焊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是哪個部門制定的
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築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准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公安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第十八條同一建築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並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⑼ 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單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一、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一)動火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內需要動火的人員(包括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提前到安全部申報並經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動火。
2. 落實現場防火監護人員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3. 動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4. 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並報警。
5.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 凡儲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車間、倉庫、堆場,未徹底排除干凈的,嚴禁動火。
7. 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在動火完畢後,應徹底清除現場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二)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並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牆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鍾、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三)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 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2. 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到安全部門交用電說明並報行政部電工審批後方可作業。
3. 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碼頭安全部門匯報。
4. 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5. 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6. 安全管理部和電工要定期對公司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7. 所有辦公室、倉庫、車間等部門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二、 單位、部門、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防火責任人職責
(一) 公司防火責任人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條例》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法規,推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2. 組織制定港內消防設施更換計劃,審定安全操作規程。
3. 組織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
4. 遇有火警、火災,制定臨時撲救方案,並指揮實施。
5. 查究發生火警、火災原因,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
6. 對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產全面負責管理。
(二) 部門級防火人職責
1. 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倉庫、油料存放點、電焊區、易燃物品區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法規,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項管理規定。
3. 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門正常工作內容,做到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落實。
4. 除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防火大檢查外,本部門每月自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 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防火的宣傳教育,消防知識教育,提高職工的防火警惕性。
6. 如遇火災,及時帶領職工群眾撲救、援救,並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7. 對本部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的消防火災事故要負管理責任。
(三) 班組級防火責任人職責:
1. 負責本班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火工作,貫徹執行上級及公司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規定。
2. 帶領組員學習安全防火知識,消防知識,樹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責」的觀念。
3. 經常對安全防火或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存在問題及時解決,並把情況報告部門領導。
4. 如遇火警火災,及時帶領組員趕赴現場撲救或援救。
三、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強消防職業安全培訓,教育職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2. 定期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掛消防宣傳圖,致力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業務水平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實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實戰演習,義務消防隊每月進行訓練。
4. 嚴格要求員工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訓,使在各自懂得在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
四、 防火檢查制度
1. 設立防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2. 落實三級防火檢查:即班長和職工在上班前後對本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車間(倉庫)防火負責人負責,每周檢查一次;檢查完畢,由班長或車間防火責任人登記簽名;公司(倉庫)防火責任人每月組織有關部門責任人檢查一次。
3. 發現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在下月檢查時,對整改情況予以復查;難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責任人報告。
4. 每次防火檢查,應根據本行業、本崗位的特點著重做好三件事:一是關好窗,二是切斷電源,三是清理易燃雜物,檢查是否遺留煙頭、火種和其他災害隱患。對重點要害部位和用火用電多的工作場所進行全面的細致檢查。
五、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1. 為確保安全生產,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安全特製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防火責任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3. 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安全部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並定時、定人、抓緊整改落實。
4. 對無意整改火災隱患或無法完成整改火災隱患部門領導、防火責任人,安全部有權暫停其工作,並報公司領導作出處理。
5. 整改火災隱患由安全部負責、落實,任何部門、個人必須服從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不得放鬆消防安全意識,做到從嚴要求自己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六、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1. 港區內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要求,配套消防設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 和雜物。
3. 港區內的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亂用。
4. 對消防水池、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5. 港區內的消防車道和倉庫、辦公室、車間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 港區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的有關規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3. 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碼頭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碼頭內所有倉庫、車間、辦公樓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5. 安全部應對碼頭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八、單位建立防火檔案制度
1. 為了使防火工作能順利地進行,便於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為便於查找和使用,防火檔案資料應按其系統進行分類編號。
3. 公司防火檔案由安全部嚴加保管,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員不能查看檔案資料。
4. 消防監督檔案在保管人員變動時辦好移交手續,不得把檔案帶走或據為己有。
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機密內容,不能歸入此檔,以防泄密,並嚴格落實防火檔案保管責任人。
6. 消防防火檔案及其材料在撤銷、銷毀時必須經公司領導同意方可進行。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安全部負責每日防火巡視計劃,保證巡查工作順利完成。
2. 巡查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工作,未經部門領導允許,不得私自離崗,違者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3. 巡查員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發現有消防隱患情況時必須如實記錄,並即報其部門領導或防火責任人,商議解決隱患,待確實無法解決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4. 安全部是碼頭防火監督部門,每日防火巡查時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防火教育,糾正錯誤,並進行處罰,嚴重違反者送公安消防局處理。
5. 安全部防火巡查員除對碼頭作重點巡查外,其他部門同樣要安排人員進行對本部門自查。
6. 防火巡查員每日必須進行嚴格巡查,不得放鬆防火意識,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職工定期消防培訓制度
1. 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員工滅火作戰力量,特製定本制度。
2. 成立義務消防隊,落實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每月進行一次消防訓練,並做好訓練記錄。
3. 每年由公司領導組織全港員工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消防滅火實戰演習。
4. 凡屬本公司重點工種生產人員必須到消防局參加學習消防培訓,培訓上崗證後方可從事重點工種工作。
5. 公司安全部是碼頭的安全監察部門,除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嚴格學習培訓外,還要經常深入到其他部門(倉庫、車間)等,對其員工進行消防指導工作,形成人人會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識。
十一、重點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 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製定本制度。
2. 凡是公司的倉庫員、安全員、電工、燒焊工等重點工種人員,在上崗前必須先進行培訓、學習、領取有關工種的上崗證後,方可上崗作業。公司安全部人員有權查看重點工種人員上崗證。
3. 不同的重點工種人員應按其種類上崗證進行各自工種作業、不得拿非本行業的上崗證進行工作。
4. 重點工種人員上崗證應細心保管,防止遺失,上崗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5. 凡無上崗證、上崗證過期使用者及持假證上崗者均屬違章行為,按公司有關條例進行處罰。
6. 重點工種人員的上崗證遺失或過期後,應及時向安全部報告,其間該人員暫時不得從事其重點工種的工作,待補辦證後方可正常作業。
十二、滅火疏散預案制度
1. 制度緊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組織疏散演習,當發生火災時,在崗工作人員才能立即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2. 人員疏散工作,應設專人指揮、分組行動、互相配合。
3. 火災襲來時內部指揮疏散引導人員不斷用手勢或喊話的方式引導並迅速疏散其他人員逃生,不能貪戀財物。
4. 外部疏散人員應將已疏散到外人員引導到安全地方,並維護外部秩序,為消防隊到場滅火創造條件。
5. 疏散完畢,安全部人員馬上加入滅火自救並協助消防隊滅火。
6. 滅火疏散期間,安全部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參加滅火疏散行動,不得私自離崗,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 落實消防中心值班責任人,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員須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私自離崗,負責做好消防設施、警報、故障、監控記錄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並將有關資料進行認真記錄。
3. 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動報警信號,值班人員迅速趕到起火點證實,立即起動滅火裝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設備、器材滅火,同時打119向公安消防局報告火警。
4. 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消防控制中心報警器,如有失靈或損壞必須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處理,保證控制中心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