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群死群傷的意義
個人理解:相對於個體事故而言,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更多的不是因為個人操作失版誤或處置不當造成權的,而是因為環境本身缺陷引起或導致的。這里說的環境缺陷泛指安全防護、安全措施、預設的方案方法等因素。界定群死群傷的意義在於更多的從預防角度、非人為方面來控制和消除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發生、減少事故傷亡。
『貳』 建築吊機砸死五個人算不算大事故
難道小事故嗎?
『叄』 腳手架坍塌群死群傷屬於什麼等級
要看死幾個人。
以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對於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定義: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肆』 如何防控建築施工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對於分項工程的施工,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面兒,做好安全防護。做好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整改處理。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謝謝
『伍』 如何防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發生3人以上群死群傷事故的措施和方法
分項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細分,是構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項目,又稱工程子目或子目,內它是通過較為簡單的容施工過程就可以生產出來並可用適當計量單位進行計算的建築工程或安裝工程。一般是按照選用的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材料、結構構件規格等不同因素劃分施工分項
『陸』 如何進一步強化對系統性重大危險源的管控,切實不發生群死群傷事故
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兩條主線:一、重大危險源管控;二、隱
患治理。本文通過中建市政的重大危險源管理體系,對比分析交通工
程重大危險源與國家、地方、行業重大危險源概念的差異,對交通工
程項目施工實施過程重大危險源管控效果、實例分析,總結重大危險
源管控的成功經驗,吸取失敗教訓,力圖探索一條適應交通工程施工
的重大危險源管控模式與思路。
關鍵詞:重大危險源
交通工程
施工
1
、重大危險源概念
國內外對重大危害(
major
hazards
)
、重大危險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有不同的定義,
國內主要有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
《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提出的重大危險
源概念。
1
.
1
、
GB18218-2000
《重大危險源辨識》重大危險源:長期地臨
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
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重大危險源辨識依據是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
數量。
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和儲存區重大危險源。
GB18218-2009
《
危
險
化
學
品
重
大
危
險
源
辨
識
》
代
替
了
GB18218-2000
《重大危險源辨識》
,明確了該標准危險源范圍,主要
集中於危化品危險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所指重大危險源為上述概念的危
險源。
1
.
2
、
國家安監局安監管協調字
[2004]56
號
《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
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規定的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類型:
1
、儲
藏區(儲罐)
;
2
、庫區;
3
、生產場所;
4
、壓力管道;
5
、鍋爐;
6
、
壓力容器;
7
、煤礦;
8
、金屬非金屬礦山;
9
、尾礦庫。
重大危險源包含了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等,擴展到危險化學
品以外領域,但也沒有針對建築施工的危險源類別。
1
.
3
、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要求:搞好
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加強國家、省(區、市)
、市(地)
、縣(市)
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1
.
4
、
《沈陽地鐵工程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
(
2009
)將地鐵工程
重大危險源分為施工重大危險源和環境重大危險源兩類。並明確了工
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工作程序,引入第
三方監測及專門安全監理。
該文件提出了適用於地鐵建設項目的重大危險源分類及管理辦
法。
1
.
5
、中建市政《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
(
2010
)
、
《項目安全管理
手冊》
(
2011
)將市政工程項目危險源分為三類:環境危險源;危險性
較大分部分項工程;
特殊工藝、
特殊過程。
危險源分為五級:
I
、
II
、
III
、
IV
、
V
。
環境危險源包括工程臨近重要煤氣管線,輸油管線,給水、排水
管道,高壓線等地上、地下管線,臨近既有橋梁、房屋、人防、煙囪
等地下、地上建構築物,溝渠、河流、水庫、湖泊、海、滑坡體、溶
洞、高壓溶腔等可能威脅施工安全的自然地質、地形環境。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參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
管理辦法》
(建質
2009
【
87
】號)
,主要包括: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
撐體系,起重吊裝及起重設備安裝拆卸,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
程,大跨度鋼結構,大跨度網架和索膜結構,人工挖孔樁,地下暗挖,
頂管,水下作業等。
重要工序、特殊過程包括盾構長距離掘進、開倉換刀、盾構出洞、
大跨度預應力張拉等具有較大危險性的非常規復雜施工過程。
中建市政採用的重大危險源概念適用於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屬於
國標里重大危險源的擴大概念,不局限於危險化學品方面的重大危險
源。與國家標准比較,有范圍更大、級別提高等特點。凡國標所列危
險源在施工項目中出現,均定為公司
I
級危險源。
2
、重大危險源管控
重大危險源管控,隱患治理是中建市政公司安全管理的兩條主線,
「兩條腿走路」其中之一的重大危險源管控,貫穿於各層級、各系統
的安全管理職責之中,形成一個網狀管理體系。
2
.
1
、重大危險源管理層級
重大危險源管理體系,目前採取公司、項目兩級管控,逐步增加
分公司級管控層次。各層次分別擔負相應的職責。
公司層:管控公司范圍內
I
、
II
、
III
危險源。包括定期召開各系統
會商、發布重大危險源清單,指導、監督各項目重大危險源專項方案
編制、審批、專家論證及實施等。
『柒』 群死群傷事件等級怎麼劃分
一、道路交通事故分類: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版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權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級: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直經損100萬至900萬,上報市級,縣級處理。
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傷10至49人,直經損1000萬至5000萬,上報省級,市級處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傷50至99人,直經損5000萬至1億,上報國務院,省級處理。
特別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傷100人以上,直經損1億以上,上報國務院,國務院處理。
『捌』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安全事故,責任怎麼劃分
1、丙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受害人可以根據傷殘等級,提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營養費等
2、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丙方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如能證明甲乙知道該情形,其應承擔賠償責任
3、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減輕賠償責任
4、如果受害人與丙方是屬於勞動關系,並且繳納工傷保險。
(8)建築施工群死群傷事故擴展閱讀:
如何對建築事故准確地定性?如何對建築事故進行責任分擔?如何追究建築事故的責任者和責任單位的法律責任呢?這些都是新的領域,在這些領域,本書從理論上進行了大膽的探討,為正確、及時處理建築事故和完善建築立法,盡點微薄之力。
本書的實例尊重客觀事實,作者對實例進行了詳細的剖析,旨在使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人員有所啟迪,並引以為戒。在實際工作中,提高他們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防止類似建築事故的發生。
全面開展建築施工隱患排查。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國建築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教訓,全面落實建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國家和省關於安全生產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排查各類事故隱患。
對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臨邊、洞口等安全防護進行檢查,確保各項防護措施到位。加大對深基坑、起重機械、模板支撐、腳手架、施工升降機等危大工程的排查,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督促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切實增強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按照深化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要求,進一步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建立和完善「一個台賬、三個清單」,指導企業做好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化」管理,形成排查整改銷號、再排查再整改再銷號的常態化機制。
『玖』 什麼是群死群傷事故,如何界定法律依據是什麼
群死群傷事故可能發生在很多領域,例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意外回事故等等,不知道你說的答具體是哪種,所以不好回答具體法律應用的問題。
一般情況下,法律認為的「群」要達到兩人以上或結果重大。例如,死一個傷一個,重傷兩個,傷殘兩個。可以先這樣理解一下。最重要的是「群死群傷事故」這個詞不是一個法律語言,不好從法律的角度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