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建築工程的配合費怎麼計算有些什麼標准
說白了就是施工單位為了配合甲方及分包的工作,而額外消耗的費用! 計算此費用,有專門的費率規定。
Ⅱ 建設工程總包配合費包含內容
總包的施工配合費,主要是提供給分包方腳手架、材料的起吊、現場供水供電管路與電源線(水電費用可以按計收)、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竣工資料的整理等等服務,根據不同的內容,雙方確定分包總價為計算基礎,業主方支付相應的費用,一般是按分包總價的1~4%之間。
包括的主要內容(但不限於):
提供工地內垂直運輸設備(如塔吊、施工電梯、井架等)。
通道與場地,負責安排作業面及作業時間。
承包人須在現場設置工程會議室1間,應滿足承包人自己工程會議的需要,並配備配套會議桌椅及空調設備等,該費用含在相關報價內;為指定專業承包人提供現場臨時辦公室、倉儲地點、卸貨點等
承包人負責向招標人指定承包人及時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調試所需水電介面;從配電箱引出的分電箱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決,指定承包人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調試所需水電費用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負責
承包人負責及時向指定承包人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承包人設置於現場已有的起重機械或人貨電梯,指定承包人可以在承包人的協調下使用,地面或樓面的水平運輸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決。為工程設備的安裝就位,如承包人現有的起重機械或者機具設備無法滿足需要而需另外製訂方案,原則上由指定承包人自行承擔,或者由其再委託承包人。
承包人及時清運指定承包人在現場指定的垃圾堆放點的施工垃圾。
承包人負責提供現有的內外腳手架的使用,滿足指定承包人施工要求(比如大廳滿堂紅腳手架,保留到精裝修結束為止。
承包人負責編制總承包范圍內的六套竣工圖(須設計院簽字、蓋章確認)和竣工圖CAD電子文件,及總承包范圍和招標人指定專業承包范圍在內的所有橋架管線綜合布線圖的繪制。
承包人須協調好所承包項目與各指定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順序,如存在管線等安裝位置矛盾等問題,各單位不能擅自施工,須協調變更設計後方能施工,否則,已施工完管線等的拆除、報廢等費用由擅自施工方自行承擔。
施工配合費計取比例:一般按分包總造價2%計算。
施工配合費即總包配合費,通常指由項目甲方發包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的項目施工配合費:含提供水電介面、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配合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在建築工程裡面,總承包單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指裝飾、設備安裝等其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准予分包的項目工程。甲方將土建、安裝、裝飾等交由承包單位施工,將其它特殊安裝工程或者裝飾工程分包給第三方公司,土建單位即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索取的費用即為施工配合費。
Ⅲ 在建築工程中,工程直接費、定直費、配合費是什麼意思
工程直接費用是指與直接工程相關的支出。是工程支出的主要部分。它由直接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一)直接工程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⑴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⑵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⑶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⑷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准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⑸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⑴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⑵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⑶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⑷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包括: 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⑸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葯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台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台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木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
(7)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二)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
包括內容:
1. 環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 文明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4.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5.夜間施工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攤銷及照明用電等費用。
6.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9.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10.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採取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Ⅳ 建築工程總包配合費的問題
總包的配合費是建設單位支付。這個沒有明文規定,一般是總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協商而定。沒有3%那麼多吧。我去年做的工程,我們是裝飾1標3300萬,2標2000萬,幕牆6000萬,給總包的配合費100萬。
Ⅳ 建築工程施工中配合費計取有何標准
沒有標准,水電安裝配合費一般按含稅造價的3%在合同中約定。
Ⅵ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中配合費的收取有何標准或是規定
一般施工中配合費是按分項工程完工結算總款的百分之三收取,因地區的差異,不一定完全一至,但相差不大。
Ⅶ 總承包單位根據規定應收取多少配合費
關於配合費的規定:
配合費是指建設單位直接與專業施工企業發生合同關系,專業施工單位在主體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內施工,現場配合、交叉施工、造成人工、機械降效、影響施工進度而增加的現場經費。
計取配合費的前提條件:
1.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給專業施工單位,兩者發生合同關系;
2.專業施工單位與主體施工單位施工同步;
3.專業施工單位與主體承包施工單位兩者不是總包和分包關系;
一、本費用定額是按單位工程綜合測算而定製的,建設單位必須將一個單位工程的建築安裝工程量全部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如果建設單位將其中的一部分工程量(如鋁合金門窗、鋁合金吊頂、鋁合金隔斷、鋁合金牆面、鋁合金牆裙等)向建設單位收取應汲取的全部費用。
二、建設單位如確實屬於專業需要,主體承包施工單位又無能力施工,需指定專業施工單位將其安裝、裝飾等部分工程(如電梯安裝、集中空調安裝、消防報警等系統安裝、玻璃幕等)單獨分割發包給各專業施工單位施工。
承包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收取配合費用作為主體承包施工單位現場配合、交叉施工、造成人工機械降效、影響施工進度而增加的現場經費。
計取配合費的標准按分包工程總價(不包括設備費)的2%~5%,在此區間雙方根據配合深度協商確定
計取配合費的計算基礎是定額基礎部分價值、不含動態管理或市場因素的價值差。配合費單獨計列,不參與取費,只計取稅金
三、各專業施工單位在主體承包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內施工,雙方應互相協作、積極配合,以保證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主體承包施工單要提供水、電、道路、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等配合各專業施工單位施工。
主體承包施工單位與各專業施工單位發生的水費、電費、垂直運輸機械台班費、周期性材料(架板架桿)推銷費據實結算,由各專業施工單位支付給主體承包施工單位。
一、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建設工程分包配合費的收取方式如下:
採用工料單價法計價的工程,發包方將國家規定予分包的工程分包給另一承方,工程發包方應向總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費。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合費內容主要包括:交叉施工影響工效,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相關驗收,資料歸檔整理等管理、服務所發生的費用。
在工程分包常識中,工程發包方應按分包工程造價(不含設備費)的2%-4%向總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費,具體配合事項由工程發包方和總承包方協商確定。分包方使用總承包方機械、腳手架等發生的費用另行計算。施工配合費僅計取稅金。
二、在工程分包常識中,關於建設工程分包不合法的行為如下:
我們可以根據工程分包常識中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包管理辦法》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一)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四)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Ⅷ 工程配合費包括什麼費用
施工配合費是總包單位為配合分包單位所發生的現場管理費用。施工單位在營業線上進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時,需要運營單位在施工期間參加配合工作所發生的費用(含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施工配合費即總包配合費,通常指由項目甲方發包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的項目施工配合費:含提供水電介面、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配合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在建築工程裡面,總承包單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指裝飾、設備安裝等其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准予分包的項目工程。甲方將土建、安裝、裝飾等交由承包單位施工,將其它特殊安裝工程或者裝飾工程分包給第三方公司,土建單位即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索取的費用即為施工配合費。
所謂總包管理費,根據《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如果當總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同意其分包時,發包人往往要求總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與分包人結算,並約定以分包工程價款的一定比例向總承包人支付總包管理費。此時總承包單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實的總包管理費。(管理發包過程中產生的)
所謂總包配合費,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發包人除具有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的法定義務外,還應承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條件的義務。
因此,當發包人採取總包加平行發包模式時,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由發包人指定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項目,其施工條件往往需要總承包人配合才能滿足,此時,發包人會與總承包人簽訂就總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腳手架、垂直運輸等)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總承包人在切實提供了這些配合工作後,向發包人收取的一定費用,有時雙方在合同約定中往往也將其稱之為總包管理費,但是,其實質是收取的是總包配合費。(施工配合過程中產生的)
Ⅸ 建築工程中土建工程與安裝工程之間的配合費怎麼取
配合費系指主體承包單位為業主按專業分包的各分包單位的供應單位提供服務,協調版相互間作業關系,配合工權程按計劃有序進行而發生的費用.因此土建與安裝之間的配合費,只有在業主(建設方)單獨分包的安裝工程才能計取,一般配合費為專業分包工程造價的4%,業主和分包單位各支付給主體(土建)施工單位2%。其內容包括:1、提供臨時供水、供電系統接波口。2、提供固定在工地現場的垂直運輸(如塔吊、施工電梯)在三方共同確定的工期內保證分包單位的有效使用。3、提供現場水準點並保證其准確性,直至竣工止。4、對工地現場採取安全保護措施,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管理。5、對工程總體竣工檔案實施管理,統一整理。6、乙方負有成品保護的責任,負責各分包單位施工完畢的成品保護。7、其他在施工中應配合的工作等。實際操作為了避免總承包和分包在此問題產生爭議,在合同中雙方應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