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總經理工作職責
總經理工作職責:
一、根據董事會提出的戰略目標,組織制定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與經營方案,並推動實施
二、編制公司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財務預算和投資方案,組織實施董事會授權或批準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財務預算和投資方案,保證經營目標和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三、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代表公司簽署對外合同、合約,審批、處理公司各項事務。
四、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依法維護企業、股東和職工的利益,正確處理企業與股東、職工、債權人和客戶等之間的相互關系。
五、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聘任或解聘除應當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臨時用工招聘事宜。
六、實施公司的總體戰略。組織實施公司的發展戰略,發掘市場機會,領導創新與變革。
七、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負責與董事長保持良好溝通,定期向董事長匯報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機構和人員調配情況及其他重大事宜;領導建立公司與客戶、供應商、合作夥伴、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媒體等部門間順暢的溝通渠道;領導開展公司的社會公共關系活動,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領導建立公司內部良好的溝通渠道。
八、主持集團公司日常經營工作。負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選拔中高層管理人員;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代表公司參加重大業務、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動;負責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文件、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並及時向董事長匯報、負責辦理由董事長授權的其它重要事項。
九、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更新改造發展規劃方案、預算外開支計劃。
(1)建築工程總經理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選聘/委任,並向董事會負責;其職權范圍在公司法里都有,主要三方面:
經營事務:全面負責公司經營事務;
建章立制:制定具體的公司經營規章;
人事任免:所有公司高管以下(不含高管,高管一般指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權。
『貳』 總經理崗位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的業務執行的最高負責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版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權
在一般的中小企業,總經理通常就是整個組織里職務最高的管理者與負責人。而若是在規模較大的組織里 (如跨國企業),總經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個事業體或分支機構的最高負責人。
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執行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現董事會制定的經營目標。並通過組建必要的職能部門,組聘管理人員,形成一個以總經理為中心的組織、管理、領導體系,實施對公司的有效管理。總經理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公司日常業務的經營管理,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和處理業務;組織經營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總經理、總經濟師、總工程師及部門經理等高級職員的人選,並報董事會批准;房地產業:薪酬增幅下降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報告及各種報表、計劃、方案,包括經營計劃、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等。
『叄』 總經理崗位職責
總經理崗位職責包括:
一、總經理應向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匯報。
二、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三、根據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和改進,為經營管理體系運行提供足夠的資源。
四、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六、根據市場變化,不斷調整公司的經營方向,使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七、負責倡導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塑造企業形象。
八、負責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開展公關活動。
九、負責公司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及信息資源的配置。
十、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文件,保證公司經營運作的合法性。
十一、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和提高。
十二、負責公司安全工作。
十三、負責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十四、負責公司組織結構的調整。
十五、負責組織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其它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和任務。
以上是總經理崗位的一些常見的職責,不同公司對於該崗位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司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