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應該怎麼管
1、結合施工現場實際,認真編制臨時用施工組織設計。
要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技術資質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核後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嚴格履行「編制、審核、批准」程序。在實際工作中,要結合工地特徵做好專項的用電組織設計,摸清工地現狀,通盤考慮,精心設計,周密布置,做出具有實際指導意義的設計,督促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落到實處。
2、嚴格執行技術標准和規范要求,切實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
由於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存在極大的潛在性危險源和不確定的危險因素,要採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控制,將危險程度和發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電工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做好施工現場各用電設備機具的安裝、巡查、拆除等工作,定期對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進行測試,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原則。對施工現場實行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三級配電方式,總配電箱、開關箱均加設漏電保護器,而且做到分級控制。要嚴格做好規范的三相五線制,降低用電危險性。
3、制定各級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責任制,完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要制定各級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責任制,並逐級落實到人。項目管理部要對電工的工作加強監督與檢查,項目經理應定期對「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進行審核,加強電工責任心教育,對其平時工作中的用電管理與日常操作及巡查維修等進行有效監督,真正將安全用電管理落到實處。電工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做好施工現場各用電設備機具的安裝、巡檢、維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對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進行遙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貳』 建築施工臨時用電規范要求有哪些
建築施工臨時用電規范要求如下
一、有關人員的要求: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甲方到場。
2、有關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必須持證上崗,有安全用電責任感和對工作負責的精神,操作中要裝得安全,拆得徹底,修得及時,用得正確。
(2)、團結互助協作,有集體意識,服從管理。
(3)、及時清除隱患,勤檢查,勤維修,勤宣傳。
3、用電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和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發現問題應立即拉閘斷電,及時報告解決。
二、用電線纜的安全措施:
1、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
2、架空線的檔距不得大於35m,線距不得小於30cm,架空線的最大弧垂直處與地面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小於4m。
3、架空導線選擇不僅要進行負荷計算,還須考慮其機械強度確定,以保持其最小截面為限定條件。
(1)、保護零線嚴禁通過任何開關和熔斷器。
(2)保護零線作為接零保護的專用線,必須獨用,不能他用,電纜要用五芯線。
(3)保護零線除了從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與工作零線有電氣連接。
(4)保護零線的截面積不小於工作零線的截面積,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
(5)重復接地必須接在保護零線上。工作零線不能加重復接地。
(6)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處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及末端做重復接地。
4、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
三、配電箱,開關箱的安全措施:
1、配電箱,開關箱的材質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的厚度大於1.5mm。
(2)、配電箱內的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2、配電箱,開關箱內部開關電器安裝要求。
(1)、箱內電器安裝按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開關,熔斷器在左面,右面安裝小容量的開關電器。
(2)、箱內所有的開關電器應安裝端正,牢固,不得有任何松動,歪斜。
(3)、配電箱,開關箱及其內部開關電器的所有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件均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用標準的黃/綠雙色線,並通過專用的接線端子板連接,與工作零線區別。
3、配電箱,開關箱導線進出口處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內應採用絕緣導線,其性能要良好,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導電部分。
(2)、配電箱,開關箱內應採用銅線,保護零線採用絕緣銅線。
4、配電箱,開關箱製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必須有門鎖。
(2)、端子板放在箱體內配電板下部或箱內底側邊,並分別標明「N」,「PE」。
5、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面安裝高度在1.3~1.5米間。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其下底面安裝高度在0.6~1.0米間。
6、禁止將配電箱,開關箱置於地面並隨意拖拉。
7、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專箱專用,不得隨意另引接其他零時用電設備。
8、配電箱,開關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維修。
四、現場照明安全措施:
1、照明開關箱(板)中的所有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件都必須作保護接零,所有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
2、照明開關箱(板)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3、照明線路的相線必須經過開關才能進入照明器,不得直接進入照明器。
4、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米,室內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米。
五、防災、防爆、防雷措施 :
1、本工程由於使用塔吊可借其作為防雷設施,塔吊接地必須與主建築的公共接地可靠連接,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Ω。對於沒有塔吊的工程其高聳金屬物架凡≥20米(如腳手架、上料井架)必須安裝避雷針(2米)並做好重復接地其電阻不得大於10Ω,以防雷擊傷人。
2、所有易燃、易暴及強腐蝕性物品必須加強管理,不得存儲、放置在配電箱、開關箱、常用電機具附近。
3、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重要電器旁必須配備ABC類型的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以防電器著火能及時撲滅。
六、其它相關措施: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完善合理安全施工用電管理制度,建立可行的經濟「獎罰制度」,並將安全用電責任逐項逐條落實到人,以便日常工作時查詢。
2、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必須執行公司相關的機電設備、機具和線路安裝用電檢查驗收和使用管理規定,未經相關部門和人員檢查驗收的所有機電設備、機具、和臨時安裝線路不得善自使用。並建立相關的檢查、維修、和用電變更制度,做好所有相關驗收、檢查、安裝、修改、維護記錄並收入安全管理資料。
拓展資料: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凡屬於臨時性用電,用電單位或個人應向供電所辦理申請手續,經同意雙方簽訂供用電協議並裝設計量表計後方可用電。
2、凡屬臨時性用電,均應裝設漏電保護器和短路、過載保護,在雷電頻繁地區還應裝設浪涌保護。
3、臨時用電如需架設線路,則應符合《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4、臨時性用電不得轉供電。用電結束,供電所應拆除臨時用電裝置,不允許將臨時用電直接轉為正式用電。
5、供電所對臨時性用電的管理應納入具體責任人的工作考核。管理責任人應加強對其檢查和巡邏。
6、臨時性客戶的內部線路應符合裝置標准,並可靠固定;移動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具備可靠接地,電源線應用完好的絕緣電線,不允許使用破損的電線和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網路—臨時用電
『叄』 建築施工臨時用電規范要求有哪些
建築工地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要求,內容較多,參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3
臨時用電管理
3.1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1.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3.1.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l
現場勘測;
2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
進行負荷計算;
4
選擇變壓器;
5
設計配電系統:
1)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
2)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
3)設計接地裝置;
4)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
設計防雷裝置;
7
確定防護措施;
8
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
3.1.4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准」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1.5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並應符合本規范第3.l.4、3.1.5的規定。
3.2
電工及用電人員
3.2.1
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准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3.2.2
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並應有人監護。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3
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車轉;
2
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
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並應關門上鎖;
4
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
3.3
安全技術檔案
3.3.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
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
3
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4
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
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6
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表;
7
定期檢(復)查表;
8
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3.3.2
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每周由項目經理審核認可,並應在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3.3.3
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和絕緣電阻值。
3.3.4
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